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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31日 星期日

民心在哪裡,敵人就在哪裡──後極權社會解讀

村民精神領袖林祖戀「被認罪」
烏坎村的村民對媒體說,林祖戀是烏坎村的精神領袖,他對事情拿捏得很準很到位,是他一直在和省工作組、陸豐市、東海鎮的領導就村民土地權利問題進行溝通。
正是這種溝通遭遇梗阻,政府遲遲不兌現二○一一年對烏坎村民土地權利落實的承諾,致使林祖戀不得不與村民商議再次啟動集體上訪事宜,結果就在召開村民大會計劃上訪的前幾天的六月十七日,林祖戀忽然被當地政府出動大批警察上門抓走。六月二十日,廣東省陸豐市檢察院通報,烏坎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林祖戀涉嫌收受賄賂,數額巨大,其行為已經觸犯刑法有關規定。並隨之通過電視播放了林祖戀背書式的認罪鏡頭。
然而,更引發人諸多質疑的是,林祖戀的孫子被抓及家屬請律師遇阻的情況。六月二十日林祖戀的孫子被警方帶走,隨後出現林祖戀電視「認罪」,外界認為是當局在導演「挾孫子以令爺爺」,因為早前著名記者高瑜就被當局上演過「挾兒子以令母親」認罪的鬧劇,並且現在公權力在對政治犯甚至拆遷戶時已普遍使用親情脅迫手段,在如此背景下,就不由得讓人懷疑林祖戀受賄的真實性。同時,林祖戀家人依法聘請的律師居然遭到司法當局強令退回律師費及在前往會見時遭半路攔截的情況。這就更使人看到辦理林祖戀案的黑箱化與背離法制化。在這種情況下,村民有理由相信林祖戀就是因為帶領村民維護土地權利而遭到當局構陷迫害。
林祖戀,一九六九年退役,任職烏坎村村委會副主任、民兵營長。後擔任東海開發區負責人和東海鎮商業支部書記,一九九五年退休。二○一一年九月烏坎村民發起土地維權,在與政府的衝突中,林祖戀表現出高度的理性、責任心與勇於擔當精神,贏得了村民的普遍信賴與尊敬。二○一二年一月十五日,林祖戀被選為烏坎村黨總支書記,同年三月,當選烏坎村委主任。由此可見,林祖戀出任烏坎村官,是當地眾望所歸,民心所向。
如此一個深孚眾望者正在帶領村民維權時遭當局以「涉嫌受賄」罪拘押,使人不得不產生當局正在抹黑摧毀民間精神領袖,鎮壓為民請願的代表,採取與民為敵的立場的認識。

與民心為敵是後極權普遍現象
認為中國當局與民為敵,逆民心而行,並非是偏頗之論,在現實中有充分的理據。
中國今日官僚集團腐化墮落至曠古絕今的地步,懲治與扼制腐敗是民心所向,然而有一批背負社會責任,順乎民心,借鑒世界反腐成功經驗,起而呼籲官員公示財產與落實公民權利者,如郭飛雄、許志永、趙常青、丁家喜等,卻紛紛遭到當局以尋釁滋事等罪名判處重刑。另有,多年來一些奔走於全國各地替弱勢群體維權,為含冤受屈者鳴不平的人權捍衛者,不僅屢屢遭到公權力傳喚、軟禁、毆打,甚至還被勞教、判刑、關黑監獄,有的被迫害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如劉傑、劉萍、秦永敏、吳淦等等。
還有,那些網絡大V與公知,凡是敢為民發聲,替民不平,有點代表民意的勢頭,就必遭滅頂之災。這幾年來,大V被弄上電視認罪,公知被送入監獄服刑,已司空見慣。遭遇如此打壓者,如大V董如彬(網名「邊民」)、禹晉永、薛蠻子、周祿寶等等;公知律師浦志強、記者高瑜、信孚教育集團創始人信力建等等。
再有,環保人士、勞工權益活動者、民間NGO負責人,因切實關注民眾生活與權益,且真正得到民眾信賴,而使他們的機構遭受日益嚴苛的法規限制,他們自身遭受被失蹤、拘押與判刑命運。如環保人士董良傑、傳知行創辦人郭玉閃、立人鄉村圖書館負責人李英強、廣東勞工NGO負責人孟晗等等。
甚至那些敢於依法為民伸張正義而拒不與官僚權貴妥協合作的律師,在二○一五年的七月九日後,竟遭到公權力全國性抓捕,不僅三百多人先後被拘傳,而且有十餘人至今仍被羈押並不給律師會見。
這些廣泛分佈於中國社會各領域而遭公權力拘押判刑者,不管他們各自的罪名(從尋釁滋事,到煽動顛覆,甚至非法經營等等)有多麼不同,但他們在各自領域順民心辦事,代民意發聲,因而獲得民眾很大程度的認可與信賴,贏得了民心,這是他們一致的。
事實上,中國統治集團這種對民心所寄望者的打壓不只是發生於現在而是由來已久。如果說在所謂民主革命時期,中共集團面臨求生存爭政權奪天下的目標時,曾大肆借用民心、順應民心,那麼到一九四九年奪得政權後,中國就進入了後極權社會,政權就一步步走到了民心的反面,一步步將民心所向,變成了專政對象,出現了誰順民心,誰就成為權力集團敵人的情況。當年關注民生的務實派劉少奇、彭德懷、習仲勳等等被打倒,以及後來致力全面改革的胡耀邦、趙紫陽被廢黜,都是因為他們在一定程度尊重事實而順應民心,結果就成了權力集團革除的對象。當然,一大批為民請命而敢於直言的右派,以及要求反腐推進民主與人權的八九愛國運動參與者,因為反映民心,結果招致權力集團「引蛇出洞」與定性「動亂」的瘋狂鎮壓。
如此歷史與現實的纍纍事實,一再證明著中共權力集團從獲得政權後就一步步脫離民心,進而將順應民心者,無論是權力集團內或權力集團外的人,都等同敵人,實施嚴酷專政。由此可見,敵視民心是中國後極權社會公權力的普遍現實。

與民為敵實質乃公權力蛻化變質
現代文明社會認為,公權力源自公民權利的部分讓渡,公民通過選票授權是權力的唯一合法來源。權力的職責是為公民權利提供保障,維護社會正義與秩序。可見權力來源於民而服務於民,權力必須且只能順應民心,否則就失去合法性,就必為民所拋棄。
然而,人類歷史上出現的極權社會,統治集團打著解放全人類的旗號,要求國民作出犧牲,卻將獲得的權力變成了滿足私欲的私器。於此,權力失去了服務於民的職分而蛻化成了謀取小集團或個體權力擁有者利益的工具。這種權力由公器蛻化成私器,就是公權力的變質。
變質的公權力自然將天下變成欲取欲奪的獵場,將民眾變成肆意獵取的對象。民眾任何意欲質疑或逃避被獵殺命運的嘗試,都必遭致權力集團的提防與打殺。如此,民意自然就成為了權力集團的敵人。為了將那一切不安心於作獵物的心思意念絞殺於萌芽狀態,為了剷除一切可能聚集民心促成變革的力量,權力集團將任何代表民意,獲得民心的人與事予以鎮壓,就成為一種自然常態。那些民意代表,為民維權者,當然成為權力打壓的對象,於是「民心在哪裡,敵人就在哪裡」,成為了極權的本質特徵。如此,那些林祖戀、郭飛雄、趙常青、信力健乃至趙紫陽、胡耀邦,等等等等,敢於站到民意一邊者,必然遭致權力集團的敵視與鎮壓。就此而論,今天習近平、王岐山所主導的強力反腐,也是順應了民心,那就意味著必將成為權力集團的敵人。如此,只要公權服務於民的本質不能回歸,那麼習與王如同胡與趙一樣被統治集團拋棄乃至鎮壓就絕非危言聳聽。

來源轉自:
【2016年7月號 動向總371期(大陸)王德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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