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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1日 星期一

平機會新主席冇申報秘撈 助民建聯議員讀博士




2013年3月,鄭琴淵及導師陳章明在國力書院出席論文答辯,並合照留念。

2014年6月鄭琴淵及陳章明發佈新書,書本內容與鄭的論文大同小異。 (嶺大圖片)
官場上涉利益衝突的,還有今日就任平機會主席的陳章明。《蘋果》調查發現,2013年出任嶺南大學教授的陳章明曾做「秘撈」,替「博士工廠」國力書院代理的一間菲律賓大學出任論文導師,負責指導涉提前畢業的民建聯區議員鄭琴淵;嶺大證實陳當時沒有申報,涉違反大學守則。《蘋果》同時發現陳原來曾在嶺大擔任鄭的論文導師,惟鄭最後未能博士畢業,反而在陳指導下成為菲國博士。有議員及學者批評陳涉利益衝突,違反學術倫理,誠信也令人質疑。陳章明回應時最初說自己已作申報,其後又改口稱兩間機構屬「同一管治團體」,所以毋需即時申報;不過嶺大回覆查詢時,指嶺大以及嶺大社區學院,與菲律賓太歷國立大學(Tarlac State University)一直以來沒有任何合作關係。
記者:陳建平 林偉聰 張嘉雯
鄭琴淵2008年入讀嶺大的博士課程,由時任嶺大社會老年學教授陳章明擔任論文導師,根據《蘋果》取得的嶺大論文,鄭琴淵在論文開首點名鳴謝陳章明「以有教無類的理念取錄了我這個高齡學生」。但消息指,2011年嶺大基於鄭的論文水平不足,拒絕頒發博士學位,鄭不服及提出上訴,最終在2013年獲嶺大「降級」頒發碩士學位。
或許想一圓「博士夢」,鄭於2012年、即仍在向嶺大上訴期間,入讀國力書院代理的菲律賓太歷國立大學(Tarlac State University, TSU)博士課程,更以不足一年時間極速取得博士學位。而今次的TSU博士論文導師,同樣是由陳章明出任,當時陳已升職為嶺大講座教授,屬學界最高職級。
嶺大回覆指,校方過去未有接獲陳章明從事與TSU有關的工作申請。嶺大強調,校方有既定守則和程序處理僱員的校外工作事宜,當中已列明需事先申請及獲批後始能從事的校外工作,校方也會每年發電郵提醒僱員遵照守則並作出適當申報。嶺大又指,個別僱員從事的校外工作是否需要申報,需視乎個別情況而定。
有嶺大中人解釋,豁免申報的工作一般是指出席講座或接受傳媒訪問等,但替另一大學出任論文導師,與所屬大學構成利益衝突,所以一般都會視為須申報的工作。由於陳章明已於上月底離職準備加入平機會,不再是嶺大僱員,因此嶺大難以跟進或調查。
記者趁陳章明上任時問其回應,他最初稱自己有申報,之後又改口指嶺大社區學院和TSU有合作,「佢哋本身係同一管治團體……同屬機構就唔需要特別申報,係到每年年尾先申報,係有架」。記者多次表示嶺大已回覆指從無接獲相關申報後,他再稱「要返去搵校長再傾傾」,並說TSU工作並無收取薪金。不過嶺大回覆查詢時,則指嶺大以及嶺大社區學院,與菲律賓太歷國立大學(Tarlac State University)一直以來沒有任何合作關係,說法與陳章明有別。
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表示,陳章明身為資深學者卻沒有做足申報,令人感到意外及「好唔恰當」,因為陳的TSU工作無論是否受薪,都會對嶺大構成利益衝突。鍾舉例指,若有受薪,陳或有誘因令學生不合格,「我『肥』咗你,再叫你去TSU讀多次,咁我咪有多筆收入」;即使無受薪,陳依然可能有其他回報,加上TSU工作始終會影響嶺大利益,「講到底兩間大學的業務性質相同,你幫第二間大學,咪即係爭生意,一定要申報」。
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兼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認為,陳章明沒有申報TSU工作,嶺大甚至不知他有否收取TSU的金錢報酬,令人質疑其誠信,「以一個咁高水平嘅學者,不應該犯呢個毛病,咁係不道德」。他續指,由於TSU的國際排名以至學術水平都不及嶺大,即使陳有申請,嶺大很大機會不會批准。
張超雄表示,陳明知鄭因為學術水平不足而未能成為嶺大博士,卻繞過嶺大,再於TSU擔任鄭的論文導師,並判斷其論文合格、協助她取得博士學位,這個做法是違反學術倫理及不可接受,「好似點都要幫到呢個人得到博士學位咁,點解佢要咁做呢?令人懷疑兩個人係咪有特殊關係」。

來源轉自:
【2016年04月11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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