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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3日 星期三

【垃圾政權】7條微博入罪 判3年緩3年 浦志強獲釋未自由

★人治社會多毛病,以言入罪當等閒!


■央視昨播出浦志強上庭片段,被捕一年半後首次露面的他,顯得消瘦憔悴。央視畫面


國際關注的北京人權律師浦志強案件昨日一審宣判,當局以浦發的七條微博判其煽動民族仇恨罪、尋釁滋事罪名成立,判刑三年,緩刑三年。浦志強表示不上訴,當天離開看守所,被送指定地方監視居住。判決令浦不能再成執業律師。北京大學法學家賀衞方對判決的評論是:「合法行為被判非法,毫無法理可言。」
中國組
昨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浦志強涉嫌煽動民族仇恨罪、尋釁滋事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定罪依據是浦的7條微博,其中三條「引發了一些網民激烈的民族仇恨、民族對立情緒,具有現實的社會危害性」;另外四條「引發大量辱罵性跟帖和負面言論、造成網絡空間秩序的混亂和惡劣社會影響,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
新華社稱浦志強在庭審期間,表示認可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多次向公眾和被害人真誠致歉,願意接受法律的處罰,並服從判決不上訴。央視昨日播出庭上片段,這是浦志強被捕一年半來首次露面,顯然較入獄前消瘦及憔悴,頭髮斑白。

監視居住10天無法再執業
至今已被羈押一年零七個月的浦志強,昨下午辦妥手續後離開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據現場消息稱,浦被安排坐在一輛黑色房車內,由一輛警車開道,迅速離開看守所,沒有機會與在門口守候多時的支持者和記者見面。據律師消息,浦暫不能回家,要被送入指定地方監視居住10天,浦下午曾致電尚寶軍表達:被指定監視居住地點環境、照顧尚好,妻子獲准陪同,感謝大家關注、支持,目前需要休息、調整,其他等10天上訴期滿再說。
三年緩刑期內浦志強的自由有限,緩刑有很多要求和限制,違背了可隨時再被收監。另外,在定罪後其律師執業資格也將被吊銷,無法再從事訴訟工作。

浦志強不曾認罪
浦志強昨下午會見辯護律師尚寶軍,表示不上訴,尚轉告《蘋果》:「他表示對判決可以接受。」律師認為緩刑不上訴是妥協的結果,但對官方指浦認罪的說法並不認同,尚寶軍說:「我們當然堅持認為他是無罪的。我沒有看到浦律師的認罪表示。」
一直關注該案並曾為浦向法院呈請的北京大學法學家賀衞方認為判決恰如預期,他昨接受《蘋果》採訪時說,官方以緩刑的方式了結事件是考量國內外反響,以及浦志強本身就是無罪,賀說:「那七條微博誰都看到只是用激憤的語言說出一些道理,根本不構成尋釁滋事和煽動民族仇恨。但不判有罪的可能性不大,因為中國還沒到真正能讓司法對事情的是非曲直做出獨立判決的時代。」賀衞方認為對浦志強等人的拘捕判刑,為中國知識和法律界帶來寒蟬效應:「這兩年大家已經變成寒蟬了,很緊張。」
去年5月浦志強在北京與十多名學者、律師和天安門母親一起舉行六四紀念研討會後失蹤,其後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逮捕。經過三次退回補充偵查,案件拖延一年多才正式起訴到法庭,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指協助記者調閱周永康家族的企業註冊資料)這一指控,被換成煽動民族仇恨罪。浦被捕後,其律師事務所另兩名助手也先後被捕,而浦的外甥女屈振紅律師,被以涉嫌非法獲取公民資訊罪拘押近一年後獲准保釋候審;而夏霖律師目前已被以涉嫌詐騙罪起訴,等待審判。

緩刑目的是要浦收聲

■浦志強曾為譚作人、艾未未等維權人士辯護。資料圖片
維權律師浦志強被判兩項罪名成立,判監3年緩刑3年,即日獲釋。外界多以為是北京當局屈從輿論壓力,放浦一馬。但其實當局的目的,就是要讓浦不能再發聲、再做律師,在其頭上懸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The Sword of Damocles),隨時對其構成威脅。
本港時事評論員林和立認為,北京當局對浦志強的判決是意料之內,相信當局是考慮到國際社會的反應作出這項判決,表面上刑期看似較想像中輕,但不代表北京對公民社會的打壓會放鬆。時事評論員劉銳紹也認為,本案備受國際社會高度關注,相信北京不能不考慮對外因素。

接受外媒採訪可收監
內地知名媒體人何三畏則指,當局已窮盡所有法律程序,也沒找到其他任何對他定罪的證據,現在用七條微博對他定罪,就是為了讓更多的人閉嘴。緩刑的目的,就是在他的頭上架上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讓他不能再發聲。此法與當年處理維權律師高智晟如出一轍。高在緩刑期間因接受外媒採訪又被收監。
浦的辯護律師莫少平則指,按中國法律規定,浦志強雖被判緩刑但也是受刑事處罰,以後不能再當律師。當局透過這種方法,雖不要浦坐牢,但奪去他的律師執照,不讓他再以律師身份匡扶正義,同時又奪去他最擅長的謀生手段。
內地有網民直指,當局對浦判三緩三的意思,就是「你有罪,但我一時慈悲,現在不關你。不過我保證,只要你不乖,我隨時把你扔進牢裏去」;「良心犯無所謂緩刑不緩刑;一旦被盯上,你就是終身」;「中國的法治,其實就是一場卡夫卡式(即荒誕詭譎)的噩夢!」

《蘋果》記者
BBC記者被指非法採訪

■法院外有民眾聲援浦志強,遭警方拉走。互聯網
浦志強案件宣判,警察拉走聲援者,並指控外媒非法採訪。昨日內地各大媒體和門戶網站對浦案宣判的報道內容雷同,當局有令全國媒體和網站一律跟新華社通稿,不准擅自報道或評論;更部署網絡水軍集中就浦認罪悔罪作文章,「每個網評員在每條新聞後最少跟帖評論三條以上」。
昨日早上的宣判只有律師和浦志強妻子孟群二人允許進入法庭旁聽。各國使館外交人員也不獲准旁聽,警方還沒收在場採訪的英國廣播公司BBC記者證件,指控他們非法採訪。

三聲援者至今失蹤
「浦志強是好人!為普通人說話何罪之有?!」法院外有民眾高呼,遭警方迅速拉走。據稱昨日先後有十多名聲援者被帶走扣押,還包括官媒新華社的著名戰地攝影師唐師曾,需由工作單位接走。而在上周浦案審理當天法院外被警方拉走的聲援者中,最少四人被刑事拘留,三人至今失蹤。
浦案受法律和文化界的高度關注,知名內地導演賈樟柯昨在微博轉發浦的照片,喊他「回家」。台灣前文化部長、知名作家龍應台昨在facebook寫:「志強回家。每一次碰撞和對決,都是歷史在測試個人的品格和國家的智慧。」此前龍曾稱浦志強是頂天立地的中國公民,全世界華人都在看國家機器如何處置浦,以衡量中國夢裏文明的進度。
國際特赦組織批評中國法院對浦志強的判決是「給一位言論自由領先者扣上枷鎖的蓄意行為」。美國與歐盟此前就多次要求中國無罪釋放浦志強,認為浦只是行使其言論自由。

《蘋果》記者

來源轉自:
【2015年12月23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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