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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6日 星期四

尖沙嘴滿地「鑽石」50人瘋搶 大媽大叔猛撿 警方疑是膠粒



■大批途人在尖沙嘴彌敦道見「碎鑽」散滿地上,紛紛蹲下撿拾。讀者提供圖片
「嘩!有鑽石執呀!」尖沙嘴鬧市昨晚上演一幕數十人當街搶拾鑽石墟冚場面。事緣數百粒疑似碎鑽石離奇散滿街上,大批途人及內地旅客見狀紛紛蹲下搶拾「鑽石」,有人手腳快瞬間撿得數十粒,有遲來者轉至路邊罅隙趴下找尋漏網的「鑽石」,但亦有人堅持做旁觀者沒有參與,並留下一句話:「唔執啦!香港人經過教訓(去年平安夜解款車跌錢事件)唔會執啦!」
記者:溫瑞麟

■有「執到寶」市民向記者展示寶物。
事後有撿獲「鑽石」的市民向記者展示勝利品,但撿「鑽石」者都不大肯定是否真鑽石,有人估計是晶石居多,但都異口同聲稱不會交給警方,並會拿去檢驗確定真偽。
現場為尖沙嘴彌敦道74至78號文遜大廈近堪富利士道對開,昨晚8時40分,街上有大批途人及遊客,突然一堆粒狀發光物體散跌地上,有人見似鑽石大聲喊叫:「鑽石呀!」隨即蹲下撿拾,其他人包括派傳單的南亞裔男子,以及一批剛在附近用膳完畢的內地遊客,見狀都紛紛加入撿「鑽石」的行列。
據目擊者稱,估計高鋒時期有超過50名男女蹲在地上搶拾「鑽石」,前後歷時半句鐘,撿鑽石者在現場搜括一空後一哄而散。但一直沒有聲稱「鑽石」的物主出現,警方亦表示未有收到有關報案,但晚上主動派員調查,並在現場撿獲一粒「鑽石」,懷疑是膠粒。由於該堆「鑽石」是突然出現在地面,有人推測或是從大廈高處跌下。
親睹半百人搶拾「鑽石」的梁先生說,當時行經上址,突然聽到有人以普通話喊叫:「鑽石呀!鑽石呀!」他循聲望去,只見行人路上佈滿數十人,其後陸續有人加入,有男有女,都忙着在地面執拾,而地面散布一粒粒如鑽石般會發光的物件,「佢哋踎低係咁執,而有內地大媽執到成手都係,執完就閃」,而他估計當時在場執「鑽石」的人「有八成應該係內地團團友,有啲係南亞裔。」情景就似去年灣仔平安夜瘋狂拾錢事件。

■有人走出馬路撿拾「鑽石」險象環生。溫瑞麟攝
「唔執啦!香港人經過教訓」
他又指由於有部份「鑽石」跌在罅隙,有人用筆撩,有人用手黐,但亦有途人撿起後細看,然後不屑掉回地上。梁說他一直只是旁觀,沒有參與,「唔執啦!香港人經過教訓唔會執啦!」撿得20粒「鑽石」的南亞裔男子稱,當時在派傳單,見有人說有鑽石,隨即放下傳單撿「鑽石」。
拾遺不報屬盜竊 可囚10年

■去年本港發生鈔票散落地面引起民眾搶拾的事件。
大批市民昨晚在尖沙嘴街頭瘋狂撿「鑽石」場面,與去年平安夜灣仔解款車跌錢案如出一轍。大律師陸偉雄提醒市民,在街上執到財物並且據為己有,可能觸犯盜竊罪,一旦罪名成立,違者最高可被判監10年。
去年撿錢案8人被捕
陸稱,有人以為「地上執到寶,問天問地攞唔到」,但事實上,拾遺不報屬於刑事罪行,違者隨時惹官非。陸指執法人員會調查拾到財物者真正目的,「如市民執到財物後,係咪即刻聯絡物主,想畀番佢,而唔係當警方搵到你,先至拎番出嚟,情況好唔同,法官都會睇呢啲而判罪」。
去年12月24日平安夜,香港安全押運一輛解款車行經灣仔告士打道時,跌出3箱逾5,000萬元紙幣,引來途人衝出馬路瘋狂撿錢,撿走逾1,500萬元。至今警方先後拘捕8名撿錢市民,其中有人撿去6,000元被判入獄1個月,緩刑18個月;亦有人撿走16萬元被判監5個月。一名工程師撿去50萬元,則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記者鄧秋英

來源轉自:
【2015年11月26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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