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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3日 星期三

習智囊:陸正處金融風險多發期


習近平智囊劉鶴認為,中國金融監管,不能只在出現問題後才採取行動。(Getty Images)
【記者李凡/綜合報導】
中國股市再度暴跌之際,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首席經濟智囊」劉鶴發聲,批金融監管不力,稱中國正處於金融風險易發、多發期。 1月11日,中國財新網發表中共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劉鶴的文章〈劉鶴:金融監管要「長牙齒」 拒絕「父愛主義」〉。這是劉鶴為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書系之《21世紀金融監管》作的序文。
劉鶴在文章中表示,從金融發展史來看,金融危機並不是人們想像中的小概率事件。一部金融史就是一部危機史。每一次金融危機都意味著政府與市場關係的嚴重失調。每一次危機都意味著金融監管的失敗和隨之而來的重大變革。
文章警告,當前中國經濟發展的速度、方式、結構、動力都在發生轉化,是金融風險的易發多發期;伴隨著經濟增速下調和經濟結構調整,各類隱性風險將逐步顯性化。這對金融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文章認為,金融監管者需要對金融風險保有一顆敬畏之心,提高風險警覺性,不能只在出現問題後才採取行動;金融監管體系要有適應性,不能只說不做。
劉鶴被稱為習近平的「首席經濟智囊」,從2013年3月開始擔任中共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國家發改委副主任。2013年5月,習近平曾向美國安顧問多尼隆介紹說:「這是劉鶴,他對我非常重要。」

來源轉自:
【20116年1月13日訊】
(注意:帖內文或圖片中可能含有厭惡性簡體字;本站維護中華文化,堅決行使正體字。版權歸著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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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6日 星期日

逾23萬人聯署反惡法 周三圍立會抗網絡23條



■新版權條例修訂陰霾籠罩下,大批市民昨聚集旺角街頭,捍衞創作自由。李家皓攝
「網絡23條」捲土重來,立法會將於本周三恢復《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二讀辯論,隨即進行表決。多個民間組織表明反對,計劃周三包圍立法會;而12個剛經歷區選洗禮的傘後團體發表聯合聲明,表明若「個人用戶衍生內容(User-Generated Content,UGC)」、「豁免凌駕合約」及「列明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不適用於版權案件」3項條款未能同時加入修訂,不投反對票的議員將後果自負。截至昨晚10時,網上聯署反對通過草案的人數已突破23萬。
記者:馬志剛
關注版權條例修訂的組織「鍵盤戰線」昨午聯同多個民間團體,在旺角行人專用區召開記者會,數以百計市民撐場。鍵盤戰線發言人陸冠宇表示,即使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昨表明,版權條例會與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分開處理仍然不足,「會用呢條罪嘅係保安局,局方到依家都未有明確答覆」。
陸冠宇又指,就算當局承諾不會以刑事侵權檢控網民改歌、截圖,但當年網民「古惑天王」正是被政府同時以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和版權條例作刑事起訴,「93年局方都話唔會用,事實上的確係用過」,故必須反對。陸指泛民稱若所有泛民提出的修正案全部被否決,就會一致投下反對票,但能否成功否決,他表明不樂觀,「只要建制派企硬,照樣通過」,正計劃周三舉行集會包圍立法會,至於一旦通過有何後續行動,他稱仍要與各團體商討。

不信政府 憂變政治打壓
鍵盤戰線另一發言人「滑鼠娘娘」鄺頌晴就表示,政府更新法例的意向是好,但始終未能涵蓋多個範圍,如認真演繹歌曲、改歌、串流直播打機等,此外無限制合約凌駕性條款,亦容易令網民誤墮法網,而且近年社會對政府並不信任,「好難唔擔心通過之後用嚟做政治打壓」。
法政匯思代表吳宗鑾認為,創作自由是公民權利當中重要範疇,而公平使用(fair use)原則已是大勢所趨,重視創意工業的地區都已開始轉用,「點解香港仲退而求其次,要個鳥籠式豁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指,當局建議的豁免條款欠清晰,「個龍門真係任政府搬,唔希望將來網民出post都要自我審查咗先」。

12傘後團體促議員反對修訂
12個曾經參選區選的傘後團體昨發出聯合聲明,促請全體議員如否決所有泛民提出修正案,就必須投下反對票。東九龍社區關注組發言人陳澤滔表示,12個傘後團體即日起公開約見各政黨及獨立議員,促請各人反對今次修訂,「否則後果自負,講完」。
聯合聲明中表明各團體立場,要求豁免條款必須為更開放的UGC或公平使用原則,而非當局建議的公平處理;民事豁免須加上「豁免凌駕合約」條款;及清楚列明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不適用於版權法。青年新政召集人梁頌恒補充,三項條款缺一不可,又形容通過網絡23條就如「送把刀畀政府,要番個盾都唔過份吖」,強調如有議員背離民意,惟有「選舉見」。

參加者心聲


鍵盤戰線發言人 滑鼠娘娘(鄺頌晴)
社會對政府唔信任,好難唔擔心通過之後用嚟做政治打壓,產生寒蟬效應。


青年新政召集人 梁頌恒
通過網絡23條,就等如送武器畀呢個政府、送把刀畀恐怖分子咁,桁住網民條頸。

市民圍長毛 逼承諾拉布


■有市民要求梁國雄承諾拉布阻網絡23條通過,一度阻止他離開。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昨亦有出席記者會,惟開始前已有市民粗言相向,指他未就條例草案提出修正案拉布,他未有正面回應;綽號「四眼哥哥」的鄭錦滿發言時促請人民力量、社民連等加入拉布,長毛即時搶咪澄清,惹部份市民不滿,拒絕讓他離開,迫令其親口答應拉布仍不放行,最後由警察護送登車離開。
澄清已作承諾
記者會前有多名戴口罩市民現身,指罵長毛沒有提修正案幫忙拉布,他在發言時回應:「佢(市民)問我會唔會拉布,我問佢,佢會唔會食飯。」到鄭錦滿發言時指,即使泛民全投反對都無法阻止議案通過,目前只有無黨派議員黃毓民提出了逾900項修正,促請「自命激進民主派例如人民力量、社民連」加入拉布,拉倒惡法。
長毛聞言即衝前搶奪鄭錦滿手中無線咪,「毓民成日拉布都唔喺度,講嘢」。引起現場部份市民不滿,紛以粗言指罵,記者會隨後匆匆作結,不滿者包圍長毛理論,質問他是否加入拉布,雙方僵持逾句鐘,即使長毛回應指「(毓民)噚日嚟搵我,話驚佢頂唔住,叫我幫手拉布,我應承咗嘞已經」,仍不獲放行,數十名在場警員此時介入護送其離開,其間不滿者繼續追罵,場面混亂。

■記者馬志剛
新條例下 截圖隨時犯法

■法政匯思是反對網絡23條團體之一。資料圖片
法政匯思是反對網絡23條團體之一,昨在facebook發表「懶人包」,解釋政府修訂條例後,網民豁免和觸犯法例原因。新例下簡單如截圖亦充滿灰色地帶,沒有豁免和授權下屬犯法。豁免又要符合「引用」原則,即引用的程度不可多於所需目的程度,又要附有足夠確認聲明,例如作品出處、作品名字、原作者名稱等。
促豁免公平使用
而網民截圖後再改圖,亦有可能誤墮法網,除非屬於「戲仿、諷刺、模仿、滑稽、引用或報道及評論時事」,則可豁免。如作品不獲豁免,又達到「損害性分發或傳播」至「取代原作品」程度,則有可能犯上刑事罪行。
法政匯思強調香港人的創意是無限大的,港人值得擁有更好的版權法,批評政府現時未有釐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是否適用於版權法。在新版權修訂下,未能完全保護二次創作人不被民事起訴,政府未有加入英國同樣條例中的「版權豁免凌駕合約條款」。
法政匯思指雖然新修訂下設「安全港」,網絡供應商在移除內容前給二次創作人辯解機會,保護創作人發表自由。惟香港的新修訂版權法豁免條款複雜,多個國家已採開放式豁免公平使用,本港應與時並進。

■記者潘柏林
強調草案已充份討論 又稱開放式豁免可以諗 知識產權署長促「過住先」

■知識產權署長梁家麗
俗稱「網絡23條」的版權條例修訂草案即將恢復二讀,觸發23萬人聯署反對立法,然而政府並沒打算讓步。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昨接受《蘋果》專訪時坦言,網民提出的開放式豁免等訴求在現階段「唔可以接受」,強調草案已充份討論,促請立法會「先通過、後檢討」。
記者:白琳
梁家麗指出,版權草案由2006年展開諮詢至今將近10年,但坊間仍有不少誤解。有人誤以為政府可繞過版權人執法,事實上版權人必須證實擁有涉事作品版權及有關二次創作未經其批准,執法機關才能提控。另有網民誤以為分享(share)涉嫌侵權作品的連結也會惹官非,梁澄清,若網民並無修改有關作品內容,只是純粹在社交網站分享超連結,其實不會觸及現行或新修訂法例。但若網民在分享過程中下載及上傳,例如使用WhatsApp分享涉嫌侵權的改圖,則有可能觸犯版權條例。
指開放式條文惹更多訴訟
網民不滿政府藉豁免戲仿、諷刺、模仿、滑稽及評論時事等範疇,變相限制創作題材,形容這是「糖衣毒藥」,要求開放式豁免。梁家麗反駁,豁免條文參考外國案例撰寫,「就算用美國開放式公平使用條文,案例來來去去都係呢幾種。開放式嘅唔好處係唔清晰,可能仲多訴訟」。她重申上述豁免範圍「足夠涵蓋到日常見到嘅網上活動」,「(若)再去畀豁免,唔知仲有乜去包括」。網民舉出不被豁免的例子包括同人誌、網上直播打機、演唱流行曲抒發感情等,但梁指前者可屬「模仿」,後兩者可屬「評論」的豁免範疇,「表面係唱吓人哋首歌,背後都係想諷刺、評論一啲嘢」。
有網民團體質疑,版權人訂明的產品合約條款可凌駕版權法規定,上述豁免形同虛設。梁家麗並不同意,因市面此類合約「一般唔會話唔畀你戲仿諷刺」,就算日後真的有違約情況,「民事訴訟係要證明損失幾多,如果根本係好輕微,會唔會採取訴訟係好實際考慮」。反之,若容許版權法凌駕合約條款,或削香港競爭力,甚至促使版權人拒絕在本港發行作品。
不過,梁家麗承認開放式豁免確有外國例子,「唔係完全唔可以諗」,但牽涉版權法的重大改變,必須詳細研究及徵詢各持份者,「打算完咗呢個回合,再做下一輪檢討」。
去年網民因誤傳版權草案即將表決而撞爆立法會玻璃,梁家麗坦言「冇人想呢啲事發生」,「梗係擔心,如果(再次)出現就係好危險」。但她警告,若立法將一拖再拖,香港版權法繼續落後其他地區,「我哋知道仲有關注,但係咪要再停咗佢又再做過呢?」她又呼籲網民「將專注力唔係擺用者角度,要睇對香港整體發展嘅好處」。對於阻力是否源自市民不信任政府,梁稱「部份人有咁樣意見,唔係全部人」。

網民憂創作受阻數以年計
版權草案提出「安全港」等保障。政府消息人士補充,草案釐清及擴闊對版權人和創作人的保障範圍,也跟隨國際通行法規,通過後「社會都係賺咗」。他強調,每項豁免範疇背後必須有公共政策理由支持,「個個國家都係用番咁嘅字眼去寫,我哋見唔到有扼殺言論自由嘅情況」。對於有創作人指本港沒民主制度才會擔心立法,他辯稱法律與行政機關須分開看待:「如果法律本身係好,行政機關點唔好,都可以(用法律)規範番。如果你唔信政府,更加要一套好嘅法律保障。」
鍵盤戰線發言人陸冠宇批評,梁家麗稱豁免範圍已包括日常網上活動並不正確,網上有大量音樂等二創作品,並非以諷刺或評論為目的。即使政府承諾下一階段檢討,創作自由遭受打壓的時間必定數以年計。

知識產權署回應網民質疑
網民:港府稱若豁免所有非牟利及只作個人用途的傳播內容(User Generated Content,UGC),未必符國際版權公約;為何加拿大能豁免?
署長:有學者認為符國際公約,也有憂慮與公約衝突。現時草案對戲仿等豁免條款足涵蓋網上活動。
網民:新加坡及美國也採用開放式豁免,為何香港較落後?
署長:新加坡因應與美國貿易協議,其版權法條文也接近美國,但同時延長版權保護期,更可向法庭申請封鎖侵權網站。要審視制度及每個地區實際情況。
網民:港府稱跟隨英國制度,但英國規定版權人訂立的合約條款不能凌駕版權法對使用者的豁免保障,為何香港又不跟隨?
署長:此修訂在英國產生很大爭議,2014年才實施,有待觀察執行情況。若法律隨便指版權人合約無效,或削港競爭力。

資料來源:綜合網民團體意見、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
下階段檢討封侵權網站

【插畫家繪圖反「網絡23條」】■Panini
立法會討論版權條例修訂草案期間,政府曾明言下一階段將檢討會否對侵權網站進行司法網絡封鎖(site blocking),引發外界擔憂港人日後或須「翻牆」上網,與內地網民的上網情況看齊。
網民憂要翻牆上網
事緣,無綫電視在草案諮詢期間,建議把轉發侵權的超連結一併視作侵權行為,政府最終拒絕,但稱下一階段將考慮引入司法網絡封鎖。梁家麗昨解釋,此安排在歐洲及亞洲等地已實行,旨在阻截侵權物品繼續發放。但法例卻引發外界擔憂港人日後或須「翻牆」上網。
梁家麗又指,司法網絡封鎖雖則「聽落好似好得人驚」,但政府必須先向法庭申請,若有足夠證據證明有關網站充斥侵權物品,才能取得法令封鎖,因此,並非指政府能任意封鎖任何網站。
然而,若果草案不能通過,是否意味政府不能引入司法網絡封鎖?梁家麗坦言,若草案未能通過,司法網絡封鎖也就欠缺基礎,但其中一個可能性,是把司法網絡封鎖一併納入草案。除了網絡封鎖,網民也擔憂新例實施後,政府或同時以版權條例及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控告涉嫌侵權的網民。不過,梁家麗昨澄清,以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控告侵權行為,並非立法原意,這也是政府的統一立場。
不過,數年前的網民「古惑天王」一案,正正同時被控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及刑事侵權,梁家麗辯稱,法庭最終只判古惑天王侵權罪成,但她未能承諾日後不會再出現交替控罪,只強調「律政司負責刑事檢控,憲制權力喺佢度,但係我哋有同律政司講返呢個統一立場」。

■記者白琳
支持草案者:否決或遭美監察

■版權大聯盟用成龍製作海報,指侵權令票房下跌。互聯網
網民強烈反對通過「網絡23條」同時,有泛民議員認為考慮網民意見之餘,亦要明白包括美國在內外國政府,十分關注香港侵權情況嚴重,若草案不獲通過,香港有可能被美國貿易代表處列入監察名單,損害香港利益。有支持草案團體也憂慮,草案不通過會令國際社會以為香港縱容網上侵權。
政治諷刺改圖免刑責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單仲偕早前指,個人傾向支持草案,他接受本報訪問時稱,收到很多市民反對草案的意見,但他認為草案已作出六項豁免,包括網民最關注的政治諷刺、改圖或引用已被免除刑責。
對於有網民指,今次草案可能連成人網站也被封殺,單仲偕認為是過慮,因有關網站設於海外,今次條例並無域外管轄權,「喺呢條條例下,版權人好難可以用嚟去(海外網站)申索」。
對於網民猛烈批評他支持草案,單解釋有關草案自2006年開始討論近10年,外國政府越來越關注香港侵權情況嚴重,若草案今次仍未能通過,香港有可能遭美國貿易代表處列入監察名單,即所謂《特別301法案》監察名單,令港國際聲譽及經濟利益受損。
據知美國駐港總領事夏千福曾經就有關法例,約見反對的立法會議員,表達美國對香港保障版權決心的關注。
香港版權大聯盟近日透過facebook表態支持立法,「你(網民)唔畀條草案通過,咁即係變相繼續縱容網上侵權行為」。大聯盟希望網民應先看清楚草案內容,強調「惡搞、改圖、cap圖、share hyperlink係豁免,草案唔過冇得豁免」,指全球94個國家和地區已簽署《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僅香港仍未立法引入。大聯盟批評現有條例多年未修改屬「勁outdate」,無法打擊網上商業串流盜版活動。
版權大聯盟在fb貼出一張以成龍「動L」經典畫面做插圖,指侵權行為令港產片票房下跌,有網民指該插圖或違新版權條例,但實際上改圖惡搞、戲仿已在修訂中獲豁免。

■記者林俊謙

來源轉自:
【2015年12月6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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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9日 星期日

台灣「人定勝天」石碑被風浪捲走引大陸熱議


台灣公路旁一塊「人定勝天」石碑,8月8日被颱風加長浪捲走,在大陸社交網上引起熱議。(網絡截圖)
(記者駱亞報導)
台灣公路旁的一塊「人定勝天」石碑8月8日被颱風加長浪捲走。因為「人定勝天」之意跟石碑的命運形成了絕妙的對照,此消息在大陸社交網上引起熱議,很多人表示「太諷刺了」。
據台灣中央社報導,8日凌晨,因颱風加上長浪沖擊,臺11線62至63公里多處路基被掏空,道路阻斷,「人定勝天」石碑及多處護欄遭海浪捲入海中。台灣相關部門表示已緊急搶修,當天中午開放單線雙向,預計要1個月才能搶修完畢。
央視天氣預報節目主持人宋英傑當晚發的一條相關微播:「台灣花東海岸公路旁的『人定勝天』石碑,今日被颱風捲走……」在網上引起熱議,幾個小時內轉評就超過2萬,很多人表示,這實在是諷刺。
新浪的欄目主播表示,這臉打得真重。大陸一家電視臺的主持人徐卓陽表示,應該再立新碑,上書「下次不敢了」。大陸一公司總經理江紹雄表示:「人類一思考,老天就發笑。」廣州的一位市民表示:「我向來覺得這句話表達了人類的自不量力,應該是天人合一嘛。」
有北京人幽默表示:「颱風說看你那得瑟樣,一巴掌拍飛你。」有天津人說:「哈哈,颱風說,走走走,世界那麼大,帶你去看看……」 有廣西民眾表示:「『看誰更能吹。』颱風說。」還有人說:「這邊還有一幫與天鬥其樂無窮的。」
中共前黨魁毛澤東曾稱「與天鬥,其樂無窮!與地鬥,其樂無窮!」,中共也常宣揚「人定勝天」。
評論員易明曾撰文《由「人定勝天」看邪黨文化如何變異傳統文化》,詳細對此進行分析。他說,「人定勝天」四字作為成語,數百年間一直保持比較穩定的詞義,是指人的所做所為可能改變命數。中國大陸在1979年前的辭源也是這樣釋義:「言人力能挽回運數。」
但1979年再版辭源、辭海、詞典、字典等的釋義(現代詞義)則是:「人力能夠戰勝自然。」實際上是無神論者的發明,與這個詞的原意沒有一點關係。不僅是斷章取義,更是顛倒黑白,以別人的名義讓自己的變異思想流傳開去。
他進一步分析說:「真正把『人力能夠戰勝自然』的含義注入『人定勝天』中,並且依靠國家力量推廣和發揚的是共產黨人。」他舉例陳獨秀在《抵抗力》中強調:「人類以技術征服自然, 利用以為進化之助,人力勝天。」但他認為,毛澤東更是把這種思想付諸行動並使全國人民瘋狂執行的人。
當時中國大地上這類口號很多,比如「改天換地」、「戰天鬥地」、「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工人一聲吼,地球也要抖三抖」、「沒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等等。
他認為,邪黨的「人定勝天」邪說給中國帶來了無比巨大的災難。其巨大的程度可以用「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形容。特別是文化大革命,把傳統文化破壞殆盡。
易明這篇寫於2006年的文章,當時就提到台灣的這塊「人定勝天」碑石,他認為是中共的黨文化輸出現象,他說:「(中共)鋼鐵的炮彈還沒有落到台灣島的時候,黨文化的炮彈已經悄然在臺島的民眾中炸響。」
台灣的「人定勝天」碑是紀念修鑿花蓮東海岸公路炸巖工程竣工,由時任花蓮縣長胡子萍所立。關於「人定勝天」這塊石碑動向,還有值得關注的部分,2013年,一些民眾在這個石碑的碑座上書寫「人不應勝天」、「人應順天」,甚至還塗抹了胡子萍的名字和「勝」字,以表示不滿。有趣的是,這一次「人定勝天」碑被颱風和海龍王收走了,而寫著「人不應勝天」、「人應順天」的碑座還完好無損。

來源轉自:
【2015年08月09日訊 責任編輯:劉曉真】
(注意:帖內文或圖片中可能含有厭惡性簡體字;本站維護中華文化,堅決行使正體字。版權歸著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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