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八」字隱藏玄機
提起「八仙飯店」這個名字,大家也許是耳熟能詳,腦海中總會湧現以下的聯想澳門奇案、兇殘碎屍、人肉叉燒包、面目猙獰的黃秋生:
但有關這宗奇案的箇中內幕與真相,你究竟是道聽塗說,還是百份之百地了解所涉細節?
一九八五年八月八日中午時分,澳門路環黑沙阿婆秧沙灘,一名泳客發現了八截人體斷肢!
不知是巧合還是冥冥中的暗示,這四個「八」字,彷彿早在透露,殘肢的來由與「八」字有關!
澳門司警接報後大為震驚,到場進行調查。被丟棄的八截人體殘肢,包括四隻右腳腳掌、兩隻左腳腳掌及兩隻手掌,初步推測,得出以下結論:
一、殘肢嚴重腐爛發脹,被海浪沖上岸前,已浸在海中超過兩天。
二、從四隻右腳腳掌推斷,死者最少有四個人〈排除有人被鋸下腿而依然生存的可能性〉。
三、斷掌切口十分整齊,似被刀斧等利器斬下,加上斷口位置相若,絕大可能是先以「人力」分割,後再拋進海中。此推斷排除全屍墮海之可能,倘若「分屍」成因乃「船隻縲旋槳打斷」或被「魚類噬咬」,切口位置必定參差不齊。
四、斷掌手指部位通通遭鎚擊壓扁,兇手故意毀滅受害人指紋,斷絕追查。
至於兇徒及死者的身份,兇殺動機,以及其他肢體的下落等等,則仍有待調查。
在同一處地點發現一具以上的屍體殘肢,已非比尋常之事,更何況是四具屍體之多?除非是醫學用殘肢被人當垃圾棄置的罕見事例,否則必然牽涉一宗非同小可的兇殺案!
過了兩天,再有人在阿婆秧灘發現一隻野狗正噬著一女性左手掌斷肢。三天後,司警又尋獲一隻女性的右手掌,泳客亦發現一隻腐爛不堪的右腳腳跟。
其後,司警再沒有收到其他屍體發現報告。統計下來,殘肢共十一件 腳部七件,手部四件。以右腳殘肢數目推斷,死者最少有五人。而且可以肯定的是,當中包括女性。
面對這宗猖獗的集體肢解案,澳門司警如臨大敵,步步為營,成立專案小組展開緊密調查,卻遲遲未有新發現。他們唯有將焦點集中在十一件殘肢上,寄望透過科學鑑證解開疑團。
不過,由於斷掌指頭遭嚴重破壞,令指模套取的工作極度困難,司警特地邀請了內地的鑑證專家協助化驗;取得重要紀錄後,便將殘肢埋掉。
其後半年,案件仍然一籌莫展。可憐這批遭人殘殺的受害者,除一至兩截殘軀得以暫且安葬外,則屍骨全無。冤情莫白,九泉之下又豈能冥目?
一封遲來的密函
直至一九八六年四月,事隔半載,一封函件的出現,終於為破案工作帶來了轉機。
這封信件,由黑沙灣馬路旁著名食肆「八仙飯店」東主鄭林的弟弟寄出,說及其兄一家於去年八月離奇失蹤之事:
『余兄鄭林去澳門多年,憑勤勞立業,但於去年八月初突然失蹤,而他在澳門的八仙飯店及物業則由另一名姓黃的男子承受。而最近澳門路環黑沙阿婆秧海面又發現人體殘肢,恐兄一家遇害,望警方竭力幫助找尋奈兄的下落。』
鄭林弟弟曾先後將此信寄給廣州國際刑警及澳門司警,暗示懷疑黃某謀財害命,要求司警代為追查來龍去脈。
這封遲來的密函無疑含司警在陰霾之中隱見一線曙光,立即循這樁「集體人閒蒸發」的事件上埋手。
鄭林弟告訴司警,其兄於去年七月曾攜同兩幼女回故鄉中山,其時並無異樣,但離鄉後便一直音訊杳然。
當時他在澳門的另一名兄弟已深感不妙,及後得知澳門發生殘肢發現案,更推斷其兄一家可能已遭滅門之災。
鄭林兄弟否定鄭林因賭遭殃的可能性,因為即使謀財害命,也不至於要殺害全家,孩子畢竟是無辜的。何況鄭林兩夫婦雖然好竹戰或「十三張」,但向來注碼不大,適可而止,因欠下巨額賭債而遭毒手的可能性甚微。
鄭氏兄弟又揭露,其兄雖然是「八仙飯店」的大老板,但經濟大權一直掌握在嫂子一個人手上,鄭林一向只有微薄的零用錢過手,兄弟們還不時相勸要留點「私房錢」養老旁身。
此外,他們又從一些蛛絲馬跡,懷疑其嫂早已與「八仙」新老闆黃某有非比尋常的關係,是次不排除她串通黃某一起殺夫奪產,事後兇徒與她反目成仇,「一不做二不休」,將她一家殺死。
從他們提供的資料所得,失蹤者包括十人之多:八仙飯店東主鄭林〈五十餘歲〉、其妻岑惠儀〈四十二歲〉、女兒鄭寶瓊〈十八歲〉、鄭寶紅〈十二歲〉、鄭寶雯〈十歲〉、鄭寶華〈九歲〉、兒子鄭觀德〈九歲〉、岑惠儀的母親陳麗容〈七十歲〉、岑惠儀的九姨陳麗珍〈六十歲〉、以及「八仙」的廚師鄭柏良〈六十一歲〉。
到底鄭林兄弟的推測是否正確?兇徒又是如何將十人戕害甚至肢解?兇案的現場又在哪裡?到此,一切仍是個謎。
八仙飯店各死者。 一個指紋成為破案關鍵
『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鄭林兄弟的報案令這宗懸案帶來莫大的進 展。司警複檢月前的殘肢紀錄,果然大有收穫,發現其中一片仍未完全鎚扁的指模竟與失蹤者之一陳麗珍的指模相似!
司警立即傳召失蹤者的街坊共廿多人進行問話,希望先對鄭林一家失蹤前後發生的細 節多加了解。
據一名供應雞鴨給「八仙」的東主所述,一九八五年八月四日下午,鄭林致電表示缺 貨,他遂派伙記送雞鴨到「八仙」,當時店內一切如常。到了五日早上,當伙記再前往送貨,卻發現「八仙」已關了門,更張貼著「休息三天」的告示。
不久,該名東主偕同妻子往黑沙灣第四街鄭林住宅造訪,只見一名陌生男子在屋內,聲稱鄭林一家去了珠海未歸。
年梢,夫婦倆見鄭林一家仍不見蹤影,心感奇怪,特地往中山尋訪,然鄉親均表示不知鄭家各人下落。
換言之,據口供所述,鄭林全家於八月四日下午之後,突然「人閒蒸發」!
此外,被肯定已遭毒手的陳麗珍的一名鄰居表示,八月五日凌晨,曾有一名三十餘歲的男子上門找陳氏,謂鄭林的幼子「德仔」發高燒,家中無人,請她前往送德仔入院。隨即,她與該男子一同乘搭計程車離開,自此一去不返。
綜合以上兩組口供,故事的輪廓加倍清晰---鄭氏一家可能於八月四日晚遇害,兇徒至凌晨時分再前往陳家將鄭氏最後一名親屬誘走殺害,實行「斬草除根」。
如此「傑作」,令司警深信兇徒超過一人。登門誘走陳麗珍的年青男子,極可能是鄭林「滿門抄斬」的劊子手之一。
總共十名失蹤者,無緣無故一夜間消失,這實在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兇徒進行殺人計劃後,有如十九世紀震憾英倫的「開膛手傑克」般閃電消失,而十名死者遇害後竟然只剩下十一件斷掌殘肢可供追蹤,整個殺人過程就有如一幕魔術把戲,撲朔迷離!
然而,手法再俐落的「魔術師」,把自己從台上變走後,始終還是要返回台下,回復本來的真面目。除非他遁世歸隱,否則即使他改頭換面,在人煙當中,依然不難嗅到他身上依附著那陣血腥的氣味。
鄭林夫婦及四名兒女,右一為九姨婆陳麗珍,攝於澳洲回力球場外。 飯店東主一家失蹤,「八仙」一切依舊,卻是人面全非,這無疑為調查工作大開中門;司警遂向懷疑「謀朝纂位」的新東主黃某進行嚴密監視及跟蹤。
與「屠夫」正面交鋒
「八仙飯店」在澳門開業近廿年,是一幢兩層式的飯店.口碑一直不錯.生意滔滔,每日最少有一千元的營業額,以當年的物價來說,確實已不俗。飯店老板鄭林原為一名賣燒鴨油雞的小販.因為人老實,受到一名街市雞鴨檔主賞識,借錢給他開舖。
鄭林一九七三年與岑惠儀結婚.自此二人同心合力經營「八仙」。鄭林在街坊眼中是一名好好先生,工作勤懇.實而不華。相反,其妻則人緣欠佳,對金錢看得頗重,且非常好賭,經常攻打四方城及穿插賭場。
至於夫婦二人如何結識黃某,飯店為何會突然落在其手中,則無從得知。由於易手後各方面仍保持一貫質素,「八仙」依舊客似雲來,直至東主一家失蹤的消息傳開後,才惹起食客的注意及議論。
當然,對於司警的監視以及自身的處境,黃某亦絕不可能懵然不知。一九八六年九月廿八日,他突然匆匆離店,欲離澳前赴內地。司警見他行藏閃縮,機不可失,決定採取行動,於澳門關閘將他拘捕返署協助調查。
被捕後,黃某的背景初步披露。他全名黃志恆.五十餘歲,已婚。自鄭林一家失蹤後,他不但接管了「八仙飯店」,換上全新班子,還佔用了鄭氏的汽車和物業。他將鄭林位於黑沙環第四街的住宅出租,自己則與一名廿多歲的兒子另住,兒子還駕駛著鄭氏的小福星汽車出入代步,十分可疑。
黃某辯稱當日只是送契女返內地,別無他意。當司警問及他何以有數十萬元「頂手費」接收鄭氏物業,他則表示乃「走私」所得。
司警人員在「八仙飯店」進行搜查,一無所獲後,向傳媒發放所有失蹤者的照片及資料。
疑犯申請回鄉證字跡。 其後,黃志恆又改口,謂鄭林早年欠下他六十萬圓賭債,無法償還,結果答應將「八仙飯店」及其餘財產轉讓抵債,而鄭氏一家則已全部移民。但翻查出入境記錄,鄭氏舉家應該仍在澳門境內。
黃某刻意隱瞞事實,令口供疑點重重。幾經司警追問,他仍三緘其口,不肯供出賣情,期間更表現得非常不合作。
被捕當晚,昔日表示自己因受刺激哮喘病發,需送院治療。其後,他在警署內情緒激動.威脅司警人員如再相逼作供,他將咬舌及撞牆自盡。
司警唯有盡力應付這名「麻煩」疑犯,耐性地套取口供,同時在其寓所內進行搜索。
結果,在黃某屋內保險箱中尋獲重要證物,包括鄭林的銀行保險箱鎖匙、回港證、其子女的出生證明書、學生證副本等等。
鄭氏倘若其的移民,豈會連證件亦遺下?
對於為何擁有這些物件,疑兇黃某未能作出任何合理解釋。表面證據極為明顯下,司警於九月三十日凌晨正式將他落案起訴,於刑事起訴法庭進行初級偵訊後,將其押牢待審,不准保釋。
雖然疑兇已落網,但司警始終認為單憑一個人的力量,一次過屠殺十人,再進行工序浩繁的肢解工作,實難以讓人信服。所以,司警一直希望從黃某口中證實幫兇身份,將所有涉案人等繩之於法。
十具屍體「蒸發」之謎
「屠夫」的身份已被初步確定,然「屠場」的地點與「屠宰」的過程仍是不解之謎!
首先,要殺死十個關係密切的人而不被揭穿,「屠夫」必須與時間競賽,而且要手法俐落,以防留下活口告發。
其次,殘肢的運送和處理方面,亦必須經過周密的處理,才可掩人耳目。
「屠場」的最大可疑地點不外乎兩個 ----「八仙」和鄭宅。
在鄭宅的可能性極低,因為在單位內進行大屠殺,然後運走大量屍體,鄰居必有所發現;然鄭氏鄰居在鄭家失蹤前後,並無發現不尋常跡象,例如單位傳出呼叫聲或神秘人運載大型物件離開大廈等。
「八仙」極有可能正是兇案第一現場。兇徒先將目標齊集飯店內,再用某種方法制服各人,然後進行屠宰及分屍。一有人猜想疑兇是採取逐個擊破的方式.將眾人誘至店內,與誘騙陳麗珍的過程雷同。
肢體的處理有幾個可能性。
第一,埋於「八仙」店後的一片大菜地或絞碎拋進菜地中的化糞坑;
第二,被倒進飯店內的自用垃圾桶,再由垃圾車運往堆填區。
由於案發時正值炎夏,屍體如延誤處理,必致腐爛發臭,遭人發現。故此,不排除兇徒曾利用飯店內的冷藏櫃雪藏肢體,然後分批棄置。
在香港,如果垃圾箱內藏有殘肢,很多時都會被垃圾工人在傾倒垃圾的過程中察覺,並揭發兇案。但由於八十年代澳門的垃圾收集方式己十分先進,採用機械運送方式,工人只需將街道旁的垃圾筒搬到垃圾車旁,便有機器代勞,將垃圾運往堆填區,不需人手揭蓋。這一個特點,直接形成兇案未能及早被發現的原因。
至於何以會有部份殘肢在海灘發現,則有推斷是野狗咬開盛載殘肢的垃圾膠袋,令一些斷掌散落海面,再飄浮到阿婆秧灘岸上。
然而,憑一人之力,又如何制服十個人,令他們無從反抗而『肉隨玷板上』?
如果運用毒藥先行毒死各人,也許成功率會較高。司警其後曾在黃志恆家中搜得一些毒藥,他供稱是用來自殺之用。但基本上,從斷掌的毒理測試,可以肯定死者並非被毒殺。
莫非正如司警推測,疑兇真的另有同謀,從中協助?
各方在「猜啞謎」之際,在拘留所中的黃志恆,向外界洩露了謎底。
據澳門的一份報章透露,黃志恆於獄中向人大爆屠殺內幕。他說,與鄭林夫婦己相識多年,並經常一起賭錢。
案發一年前,他在「八仙」內與二人及廚師賭「沙蟹」,當時陳麗珍亦在旁觀戰。他以兩千元的賭本與鄭林搏殺,一輪交鋒後,最後贏了對方十八萬元。對方答允一年內歸還賭債,並口頭承諾若不能償還便以「八仙」抵債。
一年之後,黃某多次追討,仍無法收回一分一文。直至案發當晚〈一九八五年八月四日夜晚〉,「八仙」收舖後,黃某前往「講數」,要求鄭林先償還數萬元,或立即交出「八仙」,還說自己已準備了一批新伙記上工。
但鄭林則態度強硬,堅拒還錢。黃某『怒從心上起.惡向膽邊生』,隨手撿起一隻酒樽,扑碎後用以脅持鄭林的幼子德仔,然後命店內其餘八人〈鄭林一家及廚師,陳麗珍不在店內,互相綑綁及用布塞口。
「德仔」是鄭家的命根,各人不敢造次,只有唯命是從。最後,剩下鄭妻岑惠儀及德仔未被制服,便由黃某親自下手。
就在這個時候,鄭妻突然發難,一手抱起德仔欲衝出店外。黃某一個箭步衝前,用破玻璃樽戳向鄭妻頸部,當場將她殺死。
殺人後,黃某狂性大發,接著用玻璃樽將各人戳斃。最後遭毒手的德仔,臨死前拼命掙扎,高呼:『九姨婆會報警叫人拉你!』
黃某被他一言驚醒,將他殺掉後,立即前往高士德馬路找陳麗珍〈但陳氏的鄰居曾目睹的人並不是他,而是一個比他年青的三十歲男子〉,將她誘至飯店加害。
大屠殺後,他將每具肢體斬開十數截,然後用黑色垃圾膠袋分批棄置。他還聲稱曾將半截女人身體整個棄於垃圾筒內,亦沒人發現。
至於為何會有斷掌飄浮於沙灘上被人發現,連他自己亦莫名其妙,笑言是可能是上天的作弄。
黃某更言之鑿鑿,謂部分人體碎肉已熬成肉湯,在「八仙」內出售。
以上版本的可信成分有多高呢?黃某真的能夠獨力控制場面,令各人乖乖就犯,任由宰割嗎?還是另有同謀在場,替他將各人綑綁,然後再代他前往找陳麗珍?這個人又是誰呢?這些答案,始終未能從黃某口中得知。
林過雲vs黃志恆
這宗轟天動地的滅門案疑兇黃志恆,被澳門傳媒塑造成一個心狠手辣,詭計多端,視死如歸的狂徒。他的「大名」不久便傳遍整個澳門,為人街談巷議。
有人又將黃志恆與數年前震動彼岸的「雨夜屠夫」林過雲相提並論,兩人在世人眼中有如惡魔降世,不相伯仲。從此「香港屠夫」與「澳門屠夫」,各據一方。
深不可測是二人的共通處。他們的真實面貌永遠是模糊不清,說話不盡不實,難分真假.外表總給人一種陰陰沉沉的冷酷感。
年青時代的黃志恆。
被捕時的黃志恆。 林過雲犯案時比黃志恆年青廿載有餘。雖然二人都有很多的隱秘,但外間對於林過雲的一切,比黃志恆要了解得多:他人格異常,憎恨歡場女子,向她們下毒手,以達到「替天行道」之目的;林在解剖方面天份甚高,而且對「手術製成品」異常沉迷;每次肢解後都留下殘肢的標本作紀念,徹底地是一個變態人魔。
但黃志恆呢?他是一個心理正常的人嗎?他殺人的動機到底如何呢?他是一個連環殺手嗎?
由於他一直未被判罪,不能證實他就是此案的真兇。然而,他的殘酷性情卻在另一驚人發現中顯露無遺,亦令外間對他的身世有較深入的了解。
事緣一九七三午十一月五日,香港鰂魚涌並發生了一宗殺人縱火案。當年,一名叫陳梓梁的男子,向一名叫李和的男子商借二萬元不遂,老羞成怒將李和夫婦及其姊綑綁,並將李和放在浴缸中溺斃。至於兩名婦人亦遭斬傷,兇徒及後更用石油氣爐縱火企圖毀屍滅跡,幸而兩婦及時掙脫逃生。
其後,陳梓梁被香港警方通緝,一直下落不明,令案件成為懸案。
直至轟動港澳的「八仙」兇殺案被傳媒廣泛披露,香港警方才透過核對指模,發現疑兇黃志恆與陳梓梁本是同一人!此外,李和的太太亦認出黃志恆正是失蹤多年的殺夫真兇。
經記者的深入追訪後,才發現陳梓梁更多鮮為人知的歷史,並且發覺他的一生都動盪不安,充滿傳奇。
陳某小時候在家鄉廣東南海書樓村與父母兄長同住,匿名「阿七」。其父擁有田地,家境不俗,且有丫環服侍。其後,他隨家人由內地到港定居,卻不改其「二世祖」性格,終日遊手好閒,到處生事。
羽翼初成,他便因觸犯法律,被判囚五年。刑滿出獄後,與一名黃姓女子結婚,誕下二子一女。婚後的他不但沒有收心養性,且變本加厲,沉迷賭博,更於一九七三年借錢不遂殺人放火,淪為一名通緝犯。
他為了逃避罪責,犯案後潛逃往南海縣平洲區平南鄉間,匿居於丫環黎氏家中。期間,他一直坐立不安,深怕被人揭發身份,竟不借用鋒利的生果刀,將自己的左手食指截去一小段,又用火燒傷兩隻手指頭,以破壞指紋。從道一點,可見他的確是一個狡猾的亡命之徒。
隱居期間,陳某一直左右逢源受到女性的照顧及包庇,一方面其髮妻不時穿梭中港,來回探望;另一方面丫環黎氏對他亦有情有義。可借,其後,他與黎氏女兒「阿芳」發生戀情,破壞了黎家與他的關係。一對鴛鴦卒於一九八零年千方百計偷渡往澳門定居。
到澳門後,他改名換姓,以「黃志恆」的身份取得居留權,掩飾真正身份。其後又與阿芳生下一子,至「八仙」案件發生時年約六歲。
從陳梓梁的犯罪歷史,足見他是一個不斷惹事生非,無法安身立命之人。
「八仙」案件,可能只是他犯罪生涯的一個延續。
真相大白,除卻澳門十條人命,他將要面對香港的終身監禁。
香港警方準備透過引渡條例將他帶港審訊。可惜,此事最後卻因為陳梓梁的死而告終!
留給世上最愛的說話
獄中的陳梓梁,除了犯下滔天大罪而成為風頭人物外,其多次自殺的記錄亦令監獄震盪不休。
一九八六年十月四日下午,他以鐵皮垃圾筐在市牢監獄割脈自殺,被一名囚犯發現,獄警立即將他送往醫院搶救。據悉,他以鋒利鐵片自殘,在左手腕上直割後再橫鋸,弄至手腕血肉模糊,醫生經過五小時手術,才把血管一一接駁好,挽回他一命。
死者生前用以自殺的同類型汽水蓋掩。 從這種自殘手段,足見陳梓梁冷血無畏。如果他是「八仙」案的真兇,可想像受害人生前會遭到怎樣的折磨和對待。
然而,「冷血殺手」的背後,往往亦有其脆弱的一面。
十二月初,陳梓梁在獄中多次與伴侶阿芳見面。最後一次,雙方放聲大哭。他一名廿多歲的長子阿源亦在同一時期與父進行拘押後唯一的一次會面,二人神情肅穆,相對無言。
同年十二月五日,多次自殺不遂的陳梓梁再次在獄中割脈,終於達成其心願。半夜時分,他趁各囚友進入夢鄉之際,靜悄悄利用一個估計從醫院拾獲.磨得鋒利的汽水蓋掩,在未癒合的傷口落手。
他忍著疼痛,不吭一聲,沒有將任何人吵醒。翌日清早八時,獄警在三格床頂層近窗口的床舖發現他全身僵直,手腕被一張滲滿鮮血的棉胎覆蓋著,早已氣息全無。
據監獄署長地亞士透露,陳梓梁囚押於市牢大樓A樓樓下五號倉,倉內共收禁不二十八名犯人。困市牢環境狹窄,倉內碌架床均設為三層。事發上午,獄警循例派發早餐,當點名呼喊「黃志恆」,只見其面向牆壁臥着,卻未見回應。獄警接連數次呼喚,仍沒有反應,唯有爬上床鋪查看,赫然發覺犯人手腳冰冷,身上及被鋪浸滿鮮血;至司警及山頂醫院急救隊趕到,証實陳梓梁已死去多時。司警除檢獲鋒利汽水蓋掩,還找到一副眼鏡、一樽哮喘藥、數本黃色刊物及一封數日前己寫好的遺書。
陳梓梁自殺時間推斷為凌晨三時至清晨八時。在三時以前,有同倉囚犯目睹死者坐在床上,藉着窗外透入的燈光做膠花手工。囚友見怪不怪,頻頻失眠的死者,常靠做膠花手工消磨時間。
鮮為人知的一頁
澳門監獄對囚犯自盡十分忌諱,由於此地煞氣頗大,困在市牢內的囚犯亡靈,因不能出獄,而陰魂不散,不停作祟。按照澳門監獄規矩,每當有囚人死於獄中,獄長會照例
正式簽發刑滿出獄証書,來到死者生前的監倉,進行「送走」儀式。
「送走」陳梓梁當日,一名獄警手執出獄証書,大聲呼曰:「黃志恆,你今日監禁期滿,即日獲釋放,恢復自由。」另一名獄警一手持著打開的黑色雨傘,另一手持燃著的神香,一步步將死者亡魂,用掩蔽掉日光的黑傘,護送列市牢大門外。當獄警把神香插在街外,收起雨傘,便大功告成。
只不過,死者真實名字乃陳梓梁,而儀式中,卻稱他黃志恆......
陳梓梁的死,令破案在望的「八仙」兇案再次沉往谷底,成為一宗更波譎雲詭的案件。此外,他死前向一間報館投寄的遺書,令案件更顯得耐人尋味:
『請代我平反這冤案,請想,一個臨死的人還會說謊,我之所以在法官面前承擔一切,是有因的
‥‥九月廿八日兩點鐘,司法處謂想了解一些事,我在那裡一直坐了十多個鐘頭,在這段時問,我估計他們在觀察我心境,由於在澳門從未做過對人不住的地方,所以我心境也算不差,迄至他們問及關於八仙飯店之事,我從實告訴他們,也就是我如何認識鄭林及至如何接替業務等,足足問了兩夜三天,分四個人同是問這些,最後在十月一日零時謂要控告我謀殺鄭林一家,當時我已是疲勞之極......
‥‥香港那邊東窗事發,我已抱定以死以謝世人,本來我已當陳梓梁已死去,而且在孩子面前他們父親早就去世,這是由我將自己的手指模忍痛割掉,那時開始,我已洗心革面,壞事不但不會做,而且連想也不去想犯法的事,凡事都有動機,而我已守了十多年,孩子剛畢業,踏入社會工作.我應該安享晚年‥‥
‥‥早在一九八四年當鄭林欠我十八萬八千時,我已有心收購八仙飯店,這是有人證的‥‥總而言之,我絕對做不出這案,如果是我做承認又何妨;況且編輯先生你見到這信,我已經不在人世了......
‥‥現在最淒涼的是我的太太和只有七歲的孩子,輿論對她很不公平,難道我已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想過?幸福的晚年,就給我十多年前的事而粉碎,我的太太最無辜,我以前是壞人,我應承擔一切後果,但我太太是鄉下婆,甚麼也不識,絕對是好人,難道社會竟然對她不伸出同情的手,加以援助她?
‥...我鄭重聲明,我之自我解脫,並非畏罪,而是多方面的,我患有哮喘宿疾,屢次就不想再捱下去,今次終要實現.....』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陳梓梁的善心,也許只限於對待他的摯親。
至於當日叩門騙陳麗珍入鬼門關的年青男子,和「八仙」失蹤者的死亡之謎,亦只能隨著陳梓梁的死而塵封。
《撰文。翁靜晶》(註:部份用詞衍字經站長潤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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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八仙飯店」這個名字,大家也許是耳熟能詳,腦海中總會湧現以下的聯想澳門奇案、兇殘碎屍、人肉叉燒包、面目猙獰的黃秋生:
但有關這宗奇案的箇中內幕與真相,你究竟是道聽塗說,還是百份之百地了解所涉細節?
一九八五年八月八日中午時分,澳門路環黑沙阿婆秧沙灘,一名泳客發現了八截人體斷肢!
不知是巧合還是冥冥中的暗示,這四個「八」字,彷彿早在透露,殘肢的來由與「八」字有關!
澳門司警接報後大為震驚,到場進行調查。被丟棄的八截人體殘肢,包括四隻右腳腳掌、兩隻左腳腳掌及兩隻手掌,初步推測,得出以下結論:
一、殘肢嚴重腐爛發脹,被海浪沖上岸前,已浸在海中超過兩天。
二、從四隻右腳腳掌推斷,死者最少有四個人〈排除有人被鋸下腿而依然生存的可能性〉。
三、斷掌切口十分整齊,似被刀斧等利器斬下,加上斷口位置相若,絕大可能是先以「人力」分割,後再拋進海中。此推斷排除全屍墮海之可能,倘若「分屍」成因乃「船隻縲旋槳打斷」或被「魚類噬咬」,切口位置必定參差不齊。
四、斷掌手指部位通通遭鎚擊壓扁,兇手故意毀滅受害人指紋,斷絕追查。
至於兇徒及死者的身份,兇殺動機,以及其他肢體的下落等等,則仍有待調查。
在同一處地點發現一具以上的屍體殘肢,已非比尋常之事,更何況是四具屍體之多?除非是醫學用殘肢被人當垃圾棄置的罕見事例,否則必然牽涉一宗非同小可的兇殺案!
過了兩天,再有人在阿婆秧灘發現一隻野狗正噬著一女性左手掌斷肢。三天後,司警又尋獲一隻女性的右手掌,泳客亦發現一隻腐爛不堪的右腳腳跟。
其後,司警再沒有收到其他屍體發現報告。統計下來,殘肢共十一件 腳部七件,手部四件。以右腳殘肢數目推斷,死者最少有五人。而且可以肯定的是,當中包括女性。
面對這宗猖獗的集體肢解案,澳門司警如臨大敵,步步為營,成立專案小組展開緊密調查,卻遲遲未有新發現。他們唯有將焦點集中在十一件殘肢上,寄望透過科學鑑證解開疑團。
不過,由於斷掌指頭遭嚴重破壞,令指模套取的工作極度困難,司警特地邀請了內地的鑑證專家協助化驗;取得重要紀錄後,便將殘肢埋掉。
其後半年,案件仍然一籌莫展。可憐這批遭人殘殺的受害者,除一至兩截殘軀得以暫且安葬外,則屍骨全無。冤情莫白,九泉之下又豈能冥目?
一封遲來的密函
直至一九八六年四月,事隔半載,一封函件的出現,終於為破案工作帶來了轉機。
這封信件,由黑沙灣馬路旁著名食肆「八仙飯店」東主鄭林的弟弟寄出,說及其兄一家於去年八月離奇失蹤之事:
『余兄鄭林去澳門多年,憑勤勞立業,但於去年八月初突然失蹤,而他在澳門的八仙飯店及物業則由另一名姓黃的男子承受。而最近澳門路環黑沙阿婆秧海面又發現人體殘肢,恐兄一家遇害,望警方竭力幫助找尋奈兄的下落。』
鄭林弟弟曾先後將此信寄給廣州國際刑警及澳門司警,暗示懷疑黃某謀財害命,要求司警代為追查來龍去脈。
這封遲來的密函無疑含司警在陰霾之中隱見一線曙光,立即循這樁「集體人閒蒸發」的事件上埋手。
鄭林弟告訴司警,其兄於去年七月曾攜同兩幼女回故鄉中山,其時並無異樣,但離鄉後便一直音訊杳然。
當時他在澳門的另一名兄弟已深感不妙,及後得知澳門發生殘肢發現案,更推斷其兄一家可能已遭滅門之災。
鄭林兄弟否定鄭林因賭遭殃的可能性,因為即使謀財害命,也不至於要殺害全家,孩子畢竟是無辜的。何況鄭林兩夫婦雖然好竹戰或「十三張」,但向來注碼不大,適可而止,因欠下巨額賭債而遭毒手的可能性甚微。
鄭氏兄弟又揭露,其兄雖然是「八仙飯店」的大老板,但經濟大權一直掌握在嫂子一個人手上,鄭林一向只有微薄的零用錢過手,兄弟們還不時相勸要留點「私房錢」養老旁身。
此外,他們又從一些蛛絲馬跡,懷疑其嫂早已與「八仙」新老闆黃某有非比尋常的關係,是次不排除她串通黃某一起殺夫奪產,事後兇徒與她反目成仇,「一不做二不休」,將她一家殺死。
從他們提供的資料所得,失蹤者包括十人之多:八仙飯店東主鄭林〈五十餘歲〉、其妻岑惠儀〈四十二歲〉、女兒鄭寶瓊〈十八歲〉、鄭寶紅〈十二歲〉、鄭寶雯〈十歲〉、鄭寶華〈九歲〉、兒子鄭觀德〈九歲〉、岑惠儀的母親陳麗容〈七十歲〉、岑惠儀的九姨陳麗珍〈六十歲〉、以及「八仙」的廚師鄭柏良〈六十一歲〉。
到底鄭林兄弟的推測是否正確?兇徒又是如何將十人戕害甚至肢解?兇案的現場又在哪裡?到此,一切仍是個謎。
八仙飯店各死者。
『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鄭林兄弟的報案令這宗懸案帶來莫大的進 展。司警複檢月前的殘肢紀錄,果然大有收穫,發現其中一片仍未完全鎚扁的指模竟與失蹤者之一陳麗珍的指模相似!
司警立即傳召失蹤者的街坊共廿多人進行問話,希望先對鄭林一家失蹤前後發生的細 節多加了解。
據一名供應雞鴨給「八仙」的東主所述,一九八五年八月四日下午,鄭林致電表示缺 貨,他遂派伙記送雞鴨到「八仙」,當時店內一切如常。到了五日早上,當伙記再前往送貨,卻發現「八仙」已關了門,更張貼著「休息三天」的告示。
不久,該名東主偕同妻子往黑沙灣第四街鄭林住宅造訪,只見一名陌生男子在屋內,聲稱鄭林一家去了珠海未歸。
年梢,夫婦倆見鄭林一家仍不見蹤影,心感奇怪,特地往中山尋訪,然鄉親均表示不知鄭家各人下落。
換言之,據口供所述,鄭林全家於八月四日下午之後,突然「人閒蒸發」!
此外,被肯定已遭毒手的陳麗珍的一名鄰居表示,八月五日凌晨,曾有一名三十餘歲的男子上門找陳氏,謂鄭林的幼子「德仔」發高燒,家中無人,請她前往送德仔入院。隨即,她與該男子一同乘搭計程車離開,自此一去不返。
綜合以上兩組口供,故事的輪廓加倍清晰---鄭氏一家可能於八月四日晚遇害,兇徒至凌晨時分再前往陳家將鄭氏最後一名親屬誘走殺害,實行「斬草除根」。
如此「傑作」,令司警深信兇徒超過一人。登門誘走陳麗珍的年青男子,極可能是鄭林「滿門抄斬」的劊子手之一。
總共十名失蹤者,無緣無故一夜間消失,這實在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兇徒進行殺人計劃後,有如十九世紀震憾英倫的「開膛手傑克」般閃電消失,而十名死者遇害後竟然只剩下十一件斷掌殘肢可供追蹤,整個殺人過程就有如一幕魔術把戲,撲朔迷離!
然而,手法再俐落的「魔術師」,把自己從台上變走後,始終還是要返回台下,回復本來的真面目。除非他遁世歸隱,否則即使他改頭換面,在人煙當中,依然不難嗅到他身上依附著那陣血腥的氣味。
鄭林夫婦及四名兒女,右一為九姨婆陳麗珍,攝於澳洲回力球場外。
與「屠夫」正面交鋒
「八仙飯店」在澳門開業近廿年,是一幢兩層式的飯店.口碑一直不錯.生意滔滔,每日最少有一千元的營業額,以當年的物價來說,確實已不俗。飯店老板鄭林原為一名賣燒鴨油雞的小販.因為人老實,受到一名街市雞鴨檔主賞識,借錢給他開舖。
鄭林一九七三年與岑惠儀結婚.自此二人同心合力經營「八仙」。鄭林在街坊眼中是一名好好先生,工作勤懇.實而不華。相反,其妻則人緣欠佳,對金錢看得頗重,且非常好賭,經常攻打四方城及穿插賭場。
至於夫婦二人如何結識黃某,飯店為何會突然落在其手中,則無從得知。由於易手後各方面仍保持一貫質素,「八仙」依舊客似雲來,直至東主一家失蹤的消息傳開後,才惹起食客的注意及議論。
當然,對於司警的監視以及自身的處境,黃某亦絕不可能懵然不知。一九八六年九月廿八日,他突然匆匆離店,欲離澳前赴內地。司警見他行藏閃縮,機不可失,決定採取行動,於澳門關閘將他拘捕返署協助調查。
被捕後,黃某的背景初步披露。他全名黃志恆.五十餘歲,已婚。自鄭林一家失蹤後,他不但接管了「八仙飯店」,換上全新班子,還佔用了鄭氏的汽車和物業。他將鄭林位於黑沙環第四街的住宅出租,自己則與一名廿多歲的兒子另住,兒子還駕駛著鄭氏的小福星汽車出入代步,十分可疑。
黃某辯稱當日只是送契女返內地,別無他意。當司警問及他何以有數十萬元「頂手費」接收鄭氏物業,他則表示乃「走私」所得。
司警人員在「八仙飯店」進行搜查,一無所獲後,向傳媒發放所有失蹤者的照片及資料。
疑犯申請回鄉證字跡。
黃某刻意隱瞞事實,令口供疑點重重。幾經司警追問,他仍三緘其口,不肯供出賣情,期間更表現得非常不合作。
被捕當晚,昔日表示自己因受刺激哮喘病發,需送院治療。其後,他在警署內情緒激動.威脅司警人員如再相逼作供,他將咬舌及撞牆自盡。
司警唯有盡力應付這名「麻煩」疑犯,耐性地套取口供,同時在其寓所內進行搜索。
結果,在黃某屋內保險箱中尋獲重要證物,包括鄭林的銀行保險箱鎖匙、回港證、其子女的出生證明書、學生證副本等等。
鄭氏倘若其的移民,豈會連證件亦遺下?
對於為何擁有這些物件,疑兇黃某未能作出任何合理解釋。表面證據極為明顯下,司警於九月三十日凌晨正式將他落案起訴,於刑事起訴法庭進行初級偵訊後,將其押牢待審,不准保釋。
雖然疑兇已落網,但司警始終認為單憑一個人的力量,一次過屠殺十人,再進行工序浩繁的肢解工作,實難以讓人信服。所以,司警一直希望從黃某口中證實幫兇身份,將所有涉案人等繩之於法。
十具屍體「蒸發」之謎
「屠夫」的身份已被初步確定,然「屠場」的地點與「屠宰」的過程仍是不解之謎!
首先,要殺死十個關係密切的人而不被揭穿,「屠夫」必須與時間競賽,而且要手法俐落,以防留下活口告發。
其次,殘肢的運送和處理方面,亦必須經過周密的處理,才可掩人耳目。
「屠場」的最大可疑地點不外乎兩個 ----「八仙」和鄭宅。
在鄭宅的可能性極低,因為在單位內進行大屠殺,然後運走大量屍體,鄰居必有所發現;然鄭氏鄰居在鄭家失蹤前後,並無發現不尋常跡象,例如單位傳出呼叫聲或神秘人運載大型物件離開大廈等。
「八仙」極有可能正是兇案第一現場。兇徒先將目標齊集飯店內,再用某種方法制服各人,然後進行屠宰及分屍。一有人猜想疑兇是採取逐個擊破的方式.將眾人誘至店內,與誘騙陳麗珍的過程雷同。
肢體的處理有幾個可能性。
第一,埋於「八仙」店後的一片大菜地或絞碎拋進菜地中的化糞坑;
第二,被倒進飯店內的自用垃圾桶,再由垃圾車運往堆填區。
由於案發時正值炎夏,屍體如延誤處理,必致腐爛發臭,遭人發現。故此,不排除兇徒曾利用飯店內的冷藏櫃雪藏肢體,然後分批棄置。
在香港,如果垃圾箱內藏有殘肢,很多時都會被垃圾工人在傾倒垃圾的過程中察覺,並揭發兇案。但由於八十年代澳門的垃圾收集方式己十分先進,採用機械運送方式,工人只需將街道旁的垃圾筒搬到垃圾車旁,便有機器代勞,將垃圾運往堆填區,不需人手揭蓋。這一個特點,直接形成兇案未能及早被發現的原因。
至於何以會有部份殘肢在海灘發現,則有推斷是野狗咬開盛載殘肢的垃圾膠袋,令一些斷掌散落海面,再飄浮到阿婆秧灘岸上。
然而,憑一人之力,又如何制服十個人,令他們無從反抗而『肉隨玷板上』?
如果運用毒藥先行毒死各人,也許成功率會較高。司警其後曾在黃志恆家中搜得一些毒藥,他供稱是用來自殺之用。但基本上,從斷掌的毒理測試,可以肯定死者並非被毒殺。
莫非正如司警推測,疑兇真的另有同謀,從中協助?
各方在「猜啞謎」之際,在拘留所中的黃志恆,向外界洩露了謎底。
據澳門的一份報章透露,黃志恆於獄中向人大爆屠殺內幕。他說,與鄭林夫婦己相識多年,並經常一起賭錢。
案發一年前,他在「八仙」內與二人及廚師賭「沙蟹」,當時陳麗珍亦在旁觀戰。他以兩千元的賭本與鄭林搏殺,一輪交鋒後,最後贏了對方十八萬元。對方答允一年內歸還賭債,並口頭承諾若不能償還便以「八仙」抵債。
一年之後,黃某多次追討,仍無法收回一分一文。直至案發當晚〈一九八五年八月四日夜晚〉,「八仙」收舖後,黃某前往「講數」,要求鄭林先償還數萬元,或立即交出「八仙」,還說自己已準備了一批新伙記上工。
但鄭林則態度強硬,堅拒還錢。黃某『怒從心上起.惡向膽邊生』,隨手撿起一隻酒樽,扑碎後用以脅持鄭林的幼子德仔,然後命店內其餘八人〈鄭林一家及廚師,陳麗珍不在店內,互相綑綁及用布塞口。
「德仔」是鄭家的命根,各人不敢造次,只有唯命是從。最後,剩下鄭妻岑惠儀及德仔未被制服,便由黃某親自下手。
就在這個時候,鄭妻突然發難,一手抱起德仔欲衝出店外。黃某一個箭步衝前,用破玻璃樽戳向鄭妻頸部,當場將她殺死。
殺人後,黃某狂性大發,接著用玻璃樽將各人戳斃。最後遭毒手的德仔,臨死前拼命掙扎,高呼:『九姨婆會報警叫人拉你!』
黃某被他一言驚醒,將他殺掉後,立即前往高士德馬路找陳麗珍〈但陳氏的鄰居曾目睹的人並不是他,而是一個比他年青的三十歲男子〉,將她誘至飯店加害。
大屠殺後,他將每具肢體斬開十數截,然後用黑色垃圾膠袋分批棄置。他還聲稱曾將半截女人身體整個棄於垃圾筒內,亦沒人發現。
至於為何會有斷掌飄浮於沙灘上被人發現,連他自己亦莫名其妙,笑言是可能是上天的作弄。
黃某更言之鑿鑿,謂部分人體碎肉已熬成肉湯,在「八仙」內出售。
以上版本的可信成分有多高呢?黃某真的能夠獨力控制場面,令各人乖乖就犯,任由宰割嗎?還是另有同謀在場,替他將各人綑綁,然後再代他前往找陳麗珍?這個人又是誰呢?這些答案,始終未能從黃某口中得知。
林過雲vs黃志恆
這宗轟天動地的滅門案疑兇黃志恆,被澳門傳媒塑造成一個心狠手辣,詭計多端,視死如歸的狂徒。他的「大名」不久便傳遍整個澳門,為人街談巷議。
有人又將黃志恆與數年前震動彼岸的「雨夜屠夫」林過雲相提並論,兩人在世人眼中有如惡魔降世,不相伯仲。從此「香港屠夫」與「澳門屠夫」,各據一方。
深不可測是二人的共通處。他們的真實面貌永遠是模糊不清,說話不盡不實,難分真假.外表總給人一種陰陰沉沉的冷酷感。
年青時代的黃志恆。
被捕時的黃志恆。
但黃志恆呢?他是一個心理正常的人嗎?他殺人的動機到底如何呢?他是一個連環殺手嗎?
由於他一直未被判罪,不能證實他就是此案的真兇。然而,他的殘酷性情卻在另一驚人發現中顯露無遺,亦令外間對他的身世有較深入的了解。
事緣一九七三午十一月五日,香港鰂魚涌並發生了一宗殺人縱火案。當年,一名叫陳梓梁的男子,向一名叫李和的男子商借二萬元不遂,老羞成怒將李和夫婦及其姊綑綁,並將李和放在浴缸中溺斃。至於兩名婦人亦遭斬傷,兇徒及後更用石油氣爐縱火企圖毀屍滅跡,幸而兩婦及時掙脫逃生。
其後,陳梓梁被香港警方通緝,一直下落不明,令案件成為懸案。
直至轟動港澳的「八仙」兇殺案被傳媒廣泛披露,香港警方才透過核對指模,發現疑兇黃志恆與陳梓梁本是同一人!此外,李和的太太亦認出黃志恆正是失蹤多年的殺夫真兇。
經記者的深入追訪後,才發現陳梓梁更多鮮為人知的歷史,並且發覺他的一生都動盪不安,充滿傳奇。
陳某小時候在家鄉廣東南海書樓村與父母兄長同住,匿名「阿七」。其父擁有田地,家境不俗,且有丫環服侍。其後,他隨家人由內地到港定居,卻不改其「二世祖」性格,終日遊手好閒,到處生事。
羽翼初成,他便因觸犯法律,被判囚五年。刑滿出獄後,與一名黃姓女子結婚,誕下二子一女。婚後的他不但沒有收心養性,且變本加厲,沉迷賭博,更於一九七三年借錢不遂殺人放火,淪為一名通緝犯。
他為了逃避罪責,犯案後潛逃往南海縣平洲區平南鄉間,匿居於丫環黎氏家中。期間,他一直坐立不安,深怕被人揭發身份,竟不借用鋒利的生果刀,將自己的左手食指截去一小段,又用火燒傷兩隻手指頭,以破壞指紋。從道一點,可見他的確是一個狡猾的亡命之徒。
隱居期間,陳某一直左右逢源受到女性的照顧及包庇,一方面其髮妻不時穿梭中港,來回探望;另一方面丫環黎氏對他亦有情有義。可借,其後,他與黎氏女兒「阿芳」發生戀情,破壞了黎家與他的關係。一對鴛鴦卒於一九八零年千方百計偷渡往澳門定居。
到澳門後,他改名換姓,以「黃志恆」的身份取得居留權,掩飾真正身份。其後又與阿芳生下一子,至「八仙」案件發生時年約六歲。
從陳梓梁的犯罪歷史,足見他是一個不斷惹事生非,無法安身立命之人。
「八仙」案件,可能只是他犯罪生涯的一個延續。
真相大白,除卻澳門十條人命,他將要面對香港的終身監禁。
香港警方準備透過引渡條例將他帶港審訊。可惜,此事最後卻因為陳梓梁的死而告終!
留給世上最愛的說話
獄中的陳梓梁,除了犯下滔天大罪而成為風頭人物外,其多次自殺的記錄亦令監獄震盪不休。
一九八六年十月四日下午,他以鐵皮垃圾筐在市牢監獄割脈自殺,被一名囚犯發現,獄警立即將他送往醫院搶救。據悉,他以鋒利鐵片自殘,在左手腕上直割後再橫鋸,弄至手腕血肉模糊,醫生經過五小時手術,才把血管一一接駁好,挽回他一命。
然而,「冷血殺手」的背後,往往亦有其脆弱的一面。
十二月初,陳梓梁在獄中多次與伴侶阿芳見面。最後一次,雙方放聲大哭。他一名廿多歲的長子阿源亦在同一時期與父進行拘押後唯一的一次會面,二人神情肅穆,相對無言。
同年十二月五日,多次自殺不遂的陳梓梁再次在獄中割脈,終於達成其心願。半夜時分,他趁各囚友進入夢鄉之際,靜悄悄利用一個估計從醫院拾獲.磨得鋒利的汽水蓋掩,在未癒合的傷口落手。
他忍著疼痛,不吭一聲,沒有將任何人吵醒。翌日清早八時,獄警在三格床頂層近窗口的床舖發現他全身僵直,手腕被一張滲滿鮮血的棉胎覆蓋著,早已氣息全無。
據監獄署長地亞士透露,陳梓梁囚押於市牢大樓A樓樓下五號倉,倉內共收禁不二十八名犯人。困市牢環境狹窄,倉內碌架床均設為三層。事發上午,獄警循例派發早餐,當點名呼喊「黃志恆」,只見其面向牆壁臥着,卻未見回應。獄警接連數次呼喚,仍沒有反應,唯有爬上床鋪查看,赫然發覺犯人手腳冰冷,身上及被鋪浸滿鮮血;至司警及山頂醫院急救隊趕到,証實陳梓梁已死去多時。司警除檢獲鋒利汽水蓋掩,還找到一副眼鏡、一樽哮喘藥、數本黃色刊物及一封數日前己寫好的遺書。
陳梓梁自殺時間推斷為凌晨三時至清晨八時。在三時以前,有同倉囚犯目睹死者坐在床上,藉着窗外透入的燈光做膠花手工。囚友見怪不怪,頻頻失眠的死者,常靠做膠花手工消磨時間。
鮮為人知的一頁
澳門監獄對囚犯自盡十分忌諱,由於此地煞氣頗大,困在市牢內的囚犯亡靈,因不能出獄,而陰魂不散,不停作祟。按照澳門監獄規矩,每當有囚人死於獄中,獄長會照例
正式簽發刑滿出獄証書,來到死者生前的監倉,進行「送走」儀式。
「送走」陳梓梁當日,一名獄警手執出獄証書,大聲呼曰:「黃志恆,你今日監禁期滿,即日獲釋放,恢復自由。」另一名獄警一手持著打開的黑色雨傘,另一手持燃著的神香,一步步將死者亡魂,用掩蔽掉日光的黑傘,護送列市牢大門外。當獄警把神香插在街外,收起雨傘,便大功告成。
只不過,死者真實名字乃陳梓梁,而儀式中,卻稱他黃志恆......
陳梓梁的死,令破案在望的「八仙」兇案再次沉往谷底,成為一宗更波譎雲詭的案件。此外,他死前向一間報館投寄的遺書,令案件更顯得耐人尋味:
『請代我平反這冤案,請想,一個臨死的人還會說謊,我之所以在法官面前承擔一切,是有因的
‥‥九月廿八日兩點鐘,司法處謂想了解一些事,我在那裡一直坐了十多個鐘頭,在這段時問,我估計他們在觀察我心境,由於在澳門從未做過對人不住的地方,所以我心境也算不差,迄至他們問及關於八仙飯店之事,我從實告訴他們,也就是我如何認識鄭林及至如何接替業務等,足足問了兩夜三天,分四個人同是問這些,最後在十月一日零時謂要控告我謀殺鄭林一家,當時我已是疲勞之極......
‥‥香港那邊東窗事發,我已抱定以死以謝世人,本來我已當陳梓梁已死去,而且在孩子面前他們父親早就去世,這是由我將自己的手指模忍痛割掉,那時開始,我已洗心革面,壞事不但不會做,而且連想也不去想犯法的事,凡事都有動機,而我已守了十多年,孩子剛畢業,踏入社會工作.我應該安享晚年‥‥
‥‥早在一九八四年當鄭林欠我十八萬八千時,我已有心收購八仙飯店,這是有人證的‥‥總而言之,我絕對做不出這案,如果是我做承認又何妨;況且編輯先生你見到這信,我已經不在人世了......
‥‥現在最淒涼的是我的太太和只有七歲的孩子,輿論對她很不公平,難道我已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想過?幸福的晚年,就給我十多年前的事而粉碎,我的太太最無辜,我以前是壞人,我應承擔一切後果,但我太太是鄉下婆,甚麼也不識,絕對是好人,難道社會竟然對她不伸出同情的手,加以援助她?
‥...我鄭重聲明,我之自我解脫,並非畏罪,而是多方面的,我患有哮喘宿疾,屢次就不想再捱下去,今次終要實現.....』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陳梓梁的善心,也許只限於對待他的摯親。
至於當日叩門騙陳麗珍入鬼門關的年青男子,和「八仙」失蹤者的死亡之謎,亦只能隨著陳梓梁的死而塵封。
《撰文。翁靜晶》(註:部份用詞衍字經站長潤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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