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廣西省賀州市富川縣城北鎮鳳溪村發生近千村民與數百警察流血衝突事件。防暴警察手持警棍、電棍、盾牌,對村民大打出手,雙方發生激戰。(網絡圖片)
8月25日,廣西省賀州市富川縣城北鎮鳳溪村發生近千村民與數百警察流血衝突事件。防暴警察手持警棍、電棍、盾牌,對村民大打出手,雙方發生激戰,村民重傷6人,輕傷34人,另有3名警察受傷。事件起因是當地觀音山水電站合同違法及官商勾結,擅自在該村建礦泉水廠,引發當地村民不滿。
自今年5月以來,該村觀音山水電站被村民發現合同違法後,村民要求停止發電,重擬合同,8月24日,村民接到水電站25日強行發電通知。25日早上7時,村民自發地來到水電站阻止其發電,當時現場已經有百餘名全副武裝的防暴警察待命,在村民的強烈要求下電站被迫停止發電。
中午時分,電站再次強行發電,同時又增派百餘名武警、防暴警察,回家吃午飯的村民聞訊之後再次來到水電站,村民被大批警察攔截在路上,雙方發生小規模衝突,有村民被打傷。
8月25日,城北鎮鳳溪村發生近千村民與數百警察流血衝突事件。防暴警察手持警棍、電棍、盾牌,對村民大打出手,雙方發生激戰。(網絡圖片)
被打傷的村民。(網絡圖片)
村民翟先生向大紀元記者說:「雙方在那裏對峙,突然防暴警察排成隊,一名姓林的公安局副局長一聲令下『打出去』,他們拿著警棍向我們村民打來,我們兩手空空,都被打了,我看到有村民被拉到巴士裡面繼續打,我們的人就上去救,也被打,當場有9人被打傷。」
村民陳先生說:「當時有一位70多歲的老人坐在地上,要求他們給個說法,這時公安局副局長一聲『打出去』,就開始打那位老人和我們村民,我們手無寸鐵,出於正當防衛,撿起地上的石頭進行反擊。」
據悉,這位老人當時被警方拉到巴士上一頓踢打,造成腰部、腿部多處受傷,頭部被警棒打破流血。另一位村民翟先生說:「他們用警棍亂打,我們不服,就用磚頭打他們,砸碎巴士的玻璃。我們有一個人當時腰骨被打斷,還有一個肋骨斷了幾根,(警察)還用電棍電,被電的(村民)蠻多,最多的是被警棍打。」
衝突一直持續至晚上六七點,10餘名受傷的村民被急救車分批送往縣醫院。目前,仍然有6名村民重傷住院中,另有3名警察受輕傷。
衝突結束之後,村民與當地鎮政府官員談判,要求支付受傷村民的醫療費以及誤工費,政府官員被迫答應村民的要求,直至晚上8時村民才散去。
據村民反映,該村共有村民2,000多人,當天有千餘名村民來到衝突現場,當地政府分三批調動警察,警察人數達三四百名。
記者就此事件多次致電鎮政府,但是電話無人接聽。
村民透露,目前村裡正在傳言,警方將會進村抓捕60歲以下的村民。陳先生表示,警方在近幾天之內有可能還會再來。
事件起因
2001年,當地鎮政府「招商引資」引來一位福建的戴老闆在該村以租賃形式建起觀音山水電站,當時規定每年租金為100擔稻穀的時價計算給付,承包期為70年,並簽訂了手寫的合同。
今年5月,鎮政府在未通知村民的情況下,聯合村幹部與一名外省商人簽訂了在該村修建礦泉水廠的合同,遭至全體村民反對,村民要求鎮政府拿出所簽合同,發現無任何相關約束與規定,要求停止施工,修改合同。在這一環節當中,村民要求村委拿出2001發包電站時簽訂的合同作參考。但是,村民發現電站承包合同完全變了樣:原來村民看到的手寫稿變成打印版,原定承包期限為70年,現變成200年,原承包金為100擔稻穀的時價,變為每年4,800元,且對承包方沒有任何約束。於是,村民認為合同違法,要求電站停止生產,重擬合同。
據悉,村民還發現,不知何時,在被承包方不知情的情況下,電站已轉賣給該縣一名汪姓老闆,並且當地政府很多官員都持有其股份,令合同難以重新修訂。
陳先生表示,村民已諮詢過多位律師,該合同違法,可以立即停止發電。他還表示,目前建的礦泉水廠將會造成全村農業用水不足,因此村民反對。
天網提示:
中共對號入座的邪教鑑別法。
來源轉自:
(注意:帖內文或圖片中可能含有厭惡性簡體字;本站維護中華文化,堅決行使正體字。版權歸著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