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涉李克強訪港期間的保安安排投訴及整體警方部署是否恰當,監警會促請警方盡快完成調查提交報告。張志華攝
張達明(左)批評,曾偉雄在警方未完成調查投訴個案前已下定論。
總警司麥國兆(左)強調,投訴警察課會公平公正調查投訴,不會受任何壓力。
黃碧雲關注,曾偉雄的言論,會打擊市民對投訴警察課的調查信心。
監警會主席翟紹唐(右)擔心,曾偉雄言論會對投訴警察課帶來壓力,打擊外界對警察調查的信心。
曾偉雄(右一)昨與記協主席麥燕庭(左一)等代表會面,曾偉雄不肯收回「黑影論」。
記者:雷子樂、謝明明、袁慧妍
監警會主席翟紹唐昨接受本報訪問時不諱言,擔心曾偉雄日前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的言論,會否對負責調查李克強訪港期間警方侵權投訴個案的投訴警察課,帶來壓力,也影響外界對該課調查的信心,「外界擔心佢哋點樣公平公正調查,呢個我可以理解」。昨日的監警會會議上,多名委員也關注投訴警察課是否可秉公辦理。
投訴科:不會受任何壓力
委員黃碧雲表示,曾偉雄在投訴警察課未完成調查前,已就事件作出定性及判斷,她質疑是否恰當。另一委員張達明也質疑如何給予公眾信心,該課會公平公正調查事件。警方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總警司麥國兆回應稱,投訴警察課會根據法定職責公平公正徹查事件,不會受任何人士的壓力。
「黑影論」貽笑大方,加上監警會發炮,曾偉雄昨與記協與攝影記者協會代表會面時,也要「封口」。他先主動表示涉及事件的 now電視台已作投訴,他知道早前在立法會解畫,引起大家質疑,由於監警會會調查事件,他「唔方便再講」。記協主席麥燕庭要求他收回有關言論及道歉,曾偉雄表示,當日只是根據同事報告,向議員交代,「我冇講過一定咁發生」。
但他補充,警察通例不容許警員故意阻止記者採訪,若有人故意遮擋鏡頭,是違反警方規定。記協多番追問,曾偉雄仍拒絕撤回「黑影論」或道歉,「撤回係唔公道,即係等於話之前講法唔係咁?」他重申一切由監警會跟進,「我唔會再講」。記協主席麥燕庭表示,會面未能釋除警方針對傳媒的疑慮。
監警會派員觀察投訴調查
監警會正跟進多宗李克強訪港期間的警察涉濫權投訴,監警會會要求投訴警察課接見相關投訴者時,由該會派出觀察員在旁觀察,確保調查公平公正。據了解,投訴者之一、當日擬在君悅酒店抗議的港商施女士,已與投訴警察課會面,監警會觀察員也在旁觀察。
警務處監管處長鄧厚江會後承認,警方接獲網民發起的「一人一信」投訴曾偉雄在立法會講大話投訴,未有投訴數字,投訴警察課會研究是否有證據可跟進調查。他指出,警務處處長屬警務人員,投訴警察課會一視同仁,公平公正調查有關投訴。
翟紹唐會後表示,即使被投訴的對象是警務處長,監警會可根據現行機制處理及監察投訴,並向行政長官建議處理方法。
擬設專責委會,黑衣人面臨調查
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引爆警權過大爭議,監警會主席翟紹唐表示,該會正積極考慮成立專責委員會全面調查相關投訴及整體警方部署,並有信心可邀請被指為警隊「政治部」翻版的警方保安處神秘黑衣人員合作接受調查。
警方投訴警察課表示,就李克強訪港期間保安安排事宜上,至今共接獲 10宗涉及受影響人士的投訴,包括麗港城穿着六四 T恤的居民王先生,以及 4名示威人士等。另有兩宗共涉 12名市民不滿警方處理港大及麗港城的保安安排,警方並會研究取證時加入錄影,確保恰當紀錄。
翟紹唐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該會暫時將上述投訴交由嚴重投訴委員會跟進,現階段他不想評論誰對誰錯,「依家有唔同版本,站在監警會立場,需要聽晒所有資料同睇吓警方調查成點,暫不宜妄下判斷」。
也查警隊整體部署
不過,鑑於今次事件引起市民廣泛關注及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該會正積極考慮運用法例賦予的權力,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有關投訴及整體警隊部署,預計本月中便會有決定。一旦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該會除會將調查報告提交行政長官及警務處處長外,亦會盡量公開報告。
針對今次投訴涉及被指為警隊「政治部」翻版的警方保安處神秘黑衣人員,監警會及投訴警察課是否可確定被投訴人員的身份,翟紹唐表示有信心可邀請相關人員合作接受調查。他又稱,監警會會跟進事件中多名警務人員執法時無披露身份的個案。
警方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總警司麥國兆於監警會會議上亦表示,有信心可成功確認有關涉案的黑衣人員身份,並承諾若事件嚴重及有需要時,投訴警察課會安排有份參與當日行動的相關人員供投訴者進行認人手續。
警務處監管處處長鄧厚江承諾,不會容許個別同事犯錯後,不了了之,會公平處理所有投訴,如有需要會考慮安排額外人手,加快處理有關投訴。
警方接獲投訴李克強保安安排個案
投訴人:示威者
宗數: 4宗
指控內容:警方濫權及毆打
投訴人:途人
宗數: 4宗
指控內容:交通安排、無禮貌及疏忽職守
投訴人:麗港城居民王先生
宗數: 1宗
指控內容:被抬離住所區域
投訴人: now記者
宗數: 1宗
指控內容:濫權及無披露警察身份
投訴人:其他
宗數: 2宗
指控內容: 5人投訴麗港城事件、 7人投訴港大保安安排
資料來源:警務處
記協投訴警方七宗罪
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多名記者被警員惡意擋鏡頭、驅趕、跟蹤、無理搜身。記協昨向警務處處長曾偉雄羅列出 20多個警察濫權干預採訪的例子,投訴警察犯下阻撓採訪七宗罪。曾偉雄也承認部份指控,並不符合警察的執法標準。但若要警方指出警員有否犯錯,則要受影響記者作出正式投訴。
警員威脅遮擋拍攝
曾偉雄日前在立法會上指出,李克強訪港期間,所有記者區與場地相距是少於 50米。但記協搜集到的資料顯示,最少四個採訪區與場地相距 60米至 170米不等。記協主席麥燕庭重申,採訪區的最低要求是要讓記者可問到問題, 10米距離已是極限。
在一些公眾地方,市民可活動自如,記者卻被要求進入鐵欄內,活動反而處處受限制,「個個市民就自由行,記者就困喺豬欄入面」。有警員威脅記者若不離開,就會用貨車阻擋拍攝。曾偉雄回應指,如沒必要,不應設立記者區。若有警員用言語威脅阻採訪,都需要處理。
警員阻採訪後拒表露身份的問題亦相當嚴重。在麗港城, now記者被黑衣人擋鏡頭,但他們一直拒出示警察委任證。在灣仔君悅酒店,《明報》兩記者入內採訪,三名黑衣人不斷拍攝記者,記者離去後又被跟蹤。黑衣警同樣拒絕出示證件。曾偉雄表示,警員行使警權時,受影響市民可查證警員身份,警察的標準,是不容許警員不表露身份。
記協並投訴,部份記者被無理搜身,如在中華廚藝學院的保安區外,警員除查看記者證外,又過度抄下記者的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曾偉雄也說:「如果係保安區外,係咪一定要(做到)咁細節?係咪有人做多咗?」他指警方會根據記協提供的資料作檢討,但若要警方交代每宗個案是否有出錯,則要由受影響的記者,親身作出投訴,才會有調查結果。
警察阻撓採訪七宗罪
無理設立記者區:房委會外、麗港城等地點,在非管制區域市民可自由行動,記者卻不可。
記者區過遠:最少四個採訪區與場地相距 60米至 170米。
設「偽採訪區」:李克強訪平田邨及新政府總部時,採訪區在一處,李克強卻由另一處進場。
阻撓採訪:警員在麗港城按下或故意遮擋記者鏡頭。
驅趕記者:警員在麗港城要求保安拉走記者;記者在金鐘採訪示威被警員要求離開。
拒表露身份:《明報》兩記者在李克強下榻酒店,被三名黑衣人不斷拍攝,離去後跟蹤,但拒出示證件
侵犯私隱:新城記者出示記者證後,警員搜查其銀包內每一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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