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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日 星期三

從黨章橫遭篡改到支部建在床上

篡改黨章就是反黨
時文:(天津市委新任書記)李鴻忠強調,……習近平總書記作為黨中央的領導核心,體現了黨和人民的最高利益。我們要堅決維護黨中央作為全黨的領導核心,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作為黨中央的領導核心,堅決維護領導核心的絕對權威,政治上堅定不移、組織上堅決服從、感情上深刻認同,赤膽忠心,聲由心發,確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與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天津市委常委會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專題討論》,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天津日報》
插嘴:中央領導一再要求全黨「守規矩」。黨的最大規矩乃是黨章,它規定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的職權乃是「負責召集中央政治局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並主持中央書記處的工作」(第二十二條),並無當「核心」號令各委員的權力。小小一個市委書記李某,不僅篡改黨章擅自任命「中央核心」,還制定只要坐上核心的交椅就一定「體現了黨和人民的最高利益」的「理論」。
按黨章第十條確有「維護一切代表黨和人民利益的領導人的威信」之規定,但是第一,它既然指出有「代表黨和人民利益的領導人」,自然也有並未如此者,代表利益云云並非任何「領導核心」都能做到都願做到的。毛澤東當了幾十年「黨中央的領導核心」,至少未能代表大躍進大饑荒餓死的幾千萬饑民的「最高利益」吧。第二,即使合格的「代表」同志,黨章在規定維護他們的威信之前,還特別「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要保證黨的領導人的活動處於黨和人民的監督之下」呢,哪能給他不受監督的「絕對權威」!李某這種比「妄議中央」更為嚴重的篡改黨章,還不算反黨嗎?還不該制止嗎?

公檢法命百姓穿「新衣」
時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依法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電子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電子數據若干問題的規定》,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插嘴:「公檢法」衙門上述「規定」所自授「調取電子數據」的權力,涉及人民日常生活交往中形成的「網頁、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貼吧、網盤等網絡平台發佈的信息;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用戶註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誌等信息;文檔、圖片、音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不僅直接剝奪憲法第三十五條至四十條的種種公民權利,特別是言論、出版、結社、信仰、人身自由權利,以及「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的權利。以「公安六條」大破憲法的文革歷史不僅正在重演,更使全體公民都在皇帝面前穿上「百姓的新衣」裸奔了。

資深佳人慎寬衣
時文:習近平同志指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需要以中華文化發展繁榮為條件」。這一重要論斷,深刻闡明了中華文化發展繁榮對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意義,也深刻闡明了中華文化發展繁榮的時代使命與責任擔當。
──王蒙:《著眼民族復興偉業推進文化發展繁榮》,二○一六年九月十九日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插嘴:且不論封網禁言砌牆塞聽不准妄議必須姓黨的「文化發展」如何能使「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只看那「習近平同志」組務繁忙日理萬機,連引領全球經濟的G20國際會議的主旨發言都無暇自撰,所以才把臣僚草呈的「寬農」念成「寬衣」。王前部長究竟曾是一代文霸,而今即使甘願屈尊屈膝為後學習某鳴鑼跪台,又焉知他口裡哪句話是該同志自己的「重要論斷」、哪句話是奴僕們的深刻或未必深刻的「闡明」,你的鮮花究竟插向何物呢?唉,卿本資深佳人,何苦跟著寬衣呢?
無人「有效當選」
時文: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遼寧省人大選舉產生的部分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當選無效的報告,確定四十五名全國人大代表因拉票賄選當選無效。……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選舉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賄賂代表的,其當選無效。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經審查認為,這四十五名全國人大代表違反選舉法的有關規定,以違法行為當選,應當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確定其當選無效。
──《全國人大常委會確定遼寧四十五名全國人大代表因拉票賄選當選無效》,新華社二○一六年九月十三日電
插嘴:遼寧賄選曝光,全省沸沸揚揚,六百零一名省人大代表有四百五十四位因涉案而(被)終止資格,不知再開會時怎樣才能湊夠法定人數,該會多數非法代表此前通過的決議是否有效?不過那究竟是別人省裡的事,與我並無直接關係。要緊的乃是以上引文裡「拉票賄選」的四十五位全國人大代表,就已經代表到我本人了。查十二屆全國人大首次會議召開於二○一三年,這些「以金錢或其它財物賄賂代表」的代表居然非法代表了我本人逾三年!我正準備拍案而起質問他們,突然轉念一想,他們之花錢花物去買代表當,無非表明如果不花財物就當不上;而其他不花一文穩坐當選的代表們又真是自下而上被「選」上去的嗎?他們可是經過各級黨委層層「民主協商」進入「候選名單」而「拔」上來的啊。這樣看來,真正違背上意而被「選」出來的,倒是那四十五位「無效當選」的人士了?那麼我們的全國人大代表裡面,究竟誰是「有效當選(非當『拔』)」的呢?

支部建在床上
時文一:在遼寧盤錦有一個四世同堂的幸福之家,八十二歲的卜奶奶三年前成立了家庭黨支部,如今三年過去了,一共十八名成員的大家庭,黨員由六名增加到了十名。……卜鳳彬說:在家裡也得有黨支部。習近平不是說,哪裡有黨員哪裡就得有支部。
──央視新聞客戶端:《家庭黨支部,家風來育人》,二○一六年九月十六日
時文二:湖北宜昌「王秀英家庭黨支部」掛牌成立,這是該市首個「家庭黨支部」,七十七歲的王秀英老人任黨支部書記,女兒李忠奉任組織委員,侄兒李尚軍任宣傳委員。……伍家崗區組織部和大公橋街辦得知後十分重視,經過審批後,「王秀英家庭黨支部」正式成立。
──中國新聞網:《宜昌首個「家庭黨支部」成立》,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時文三:今年七月一日,在黨的八十八歲生日當天,湖北省黃梅縣黃梅鎮大勝坡村黨總支第三黨支部宣告成立,與別的支部不同,這是黃梅縣第一個正式成立的「家庭黨支部」,成員是大勝坡村黨總支書記兼村委會主任鄒習民一家父子四名黨員。……全家四名黨員,成立了全縣首個「家庭黨支部」,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支部會議,三兄弟間相互借鑒成功經驗,共同分析預判經濟形勢,規避市場風險,遇到困難大家相互通氣,一起商量解決。
──新華社:《黨旗在創業路上高高飄揚》,二○○九年七月七日
插嘴:以上三條新聞,其實都已不「新」:所報的「家庭黨支部」,最晚的也成立於「三年以前」,而今三歲了;更大的已有五到七周年。查政黨的基層組織建在何處,其依據為各黨的任務。當年孫中山為推翻滿清的起義而組織秘密團體,把「興中會」與其它民間會黨組織包括青紅幫聯合成立「同盟會」,以後的國民黨的基層就實際是種種團團夥夥了。中國共產黨要實行「武裝的革命反對武裝的反革命」,就把支部建在造反軍連上;取得政權以後須對全民實行「單位管理」,支部於是建在「基層單位」。倒是在國共以前的千年皇權社會裡,天子(天的兒子)「以孝治天下」,天下「總老子」的統治權力最終乃靠家族血緣而遍及每一個家庭。看過陳忠實的《白鹿原》的朋友們當很清楚,那白鹿村裡的白鹿兩姓祠堂,就是代表帝王統治村民的「支部」,要緊得很呢。要是說,國共兩黨建黨所依靠的是黨員的忠誠,那麼白鹿原似的「支部」就是依靠血緣關係亦即床上關係了。現在媒體如此這般地宣傳該關係,是否意在使每個家庭都因血緣而「姓黨」,因而個個支部都「任人唯親」呢?
不過白鹿原的祠堂是只認親屬的;而中共的支部卻有上級黨委管著,以上三個家庭黨支部有兩個已經寫明批准或領導自己的上級,另一個更說明其建立是遵照上上上級總書記的指示。准此我倒為黨卜奶奶黨王秀英黨鄒習民三同志有個擔心,就是哪天你們的上級組織發個黨內文件,說你們應該按規定年齡退休,茲另派某同志去擔任府上的支部書記兼法定代表人,家人未得法定代表人批准不得出門買菜或交往,你們和你家怎麼過日子呢?

來源轉自:
【2016年10月號 動向 總374期東方無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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