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的「帝皇」夢比「法治」夢強。
中共「法治」的誤區
《決定》提到「法治」一百六十六次,「依法治國」三十六次,「憲法」三十八次,但均屬對「法治」的誤解和曲解。「法制」不等同於「法治」,「法治」的對立面是「人治」。「黨治」是一種現代「人治」,中共「黨治」下的「法制」,實為「人治」下的「法制」,這在中國已有兩千多年的傳統。早在先秦時期,中國就有豐富的法制思想、理論和制度,秦朝時更制定了《秦律》,其後各朝各代都制定了律法,如《隋律》、《唐律》、《明律》等。
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上,習近平說:「我曾經引用過英國哲學家培根的一段話,『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而培根的原話恰恰是:「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顯然,習近平對法律的「水源」和「水流」存在著重大誤解。培根之後的幾百年,這句話在全球一直被奉為經典,並在中國法律界流傳至今。包括習近平在內的中共高層,長期以來根本不了解培根此話背景及普世的法律精神。
培根不僅是哲學家也是個法學家,有著顯赫而又鮮為人知的律師生涯,曾就讀於英國久負盛名四大律師學院之一的格雷學院;畢業後也主要從事法律服務業,他曾寫了八部法律著作,其中不乏對法學理論和事務的獨到見解,如《論司法》。
在《論司法》中,培根認為:「司法者的職責是實現法律,而絕不是制定或變更法律,否則,法律本身就形同虛設。」培根是在什麼情況下發出這樣的呼聲?其中的法律精神是什麼?培根生活的年代,許多文學作品都反映了當時法律無序的狀況。《愚人船》就是其中一部深刻揭露那個有法律而無法治的年代。該書作者巴斯蒂安‧勃蘭特係法學博士,一四五八年生於德國斯特拉斯堡。正因為是法學博士,在他的作品中,必然融入法律的思維,對腐敗的法律人進行了極盡的批判:兩名年邁的法官共同追求美麗端莊的蘇娜娜,在遭拒絕後惱羞成怒,就合謀陷害判處蘇娜娜死刑。身為裁判者的法官居然知法犯法,發人深省。 《愚人船》中有一百一十二幅木刻畫,第七十一篇《紛爭不已法庭審理》的正文前配有一幅正義女神畫,據說是當時德國畫家丟勒的作品:一個愚人不惜冒風險以狡黠的神情給操持利劍和天秤的正義女神蒙上雙眼。作者通過該畫闡述:愚人們千方百計尋找機會打官司,即便耗費鉅資也不願忍讓,而最終的結果讓自己成為法官和律師的獵物。畫中的愚人是一個綜合體,在他身上糅合了以訴訟為樂的愚人、律師和法官等多重身份,他們的「合作」終於蒙蔽了正義女神的雙眼。
如今的中國,誰是愚人?誰是中共體制下巧舌如簧的律師?誰是昏庸無能的法官?誰又是被蒙蔽了雙眼的正義女神?
缺合格律師四百萬
「依法治國」靠的是「法治」,而「法治」的本質是一種社會制度。在制度與人的關係上,即便是一個好的制度都離不開合格專業人士的群體去建設和執行,制度本身也要靠專業人士群體中的人去制定,尤如醫院要靠高素質醫生來操作。一部電視劇要有好的導演和演員。一個國家要推進「依法治國」,有一支龐大、活躍及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是絕對的關鍵因素。法治工作隊伍無疑是由具備各類綜合知識並訓練有素的法律人所組成,包括律師、從律師中遴選出的法官、檢察官、立法者和法科生(法律本科、碩士生、博士生)。律師有專職和兼職,兼職律師主要是法學教師(含講師、教授)和法學研究者或稱為法學家。中共《決定》,要構建公職、社會和公司律師在內的三種律師隊伍。
內行人認為,按中共的「法治」綱領,至少缺各類合格的律師約四百萬。其中由政府財政供養的公職律師一百五十萬(含政府律師七十萬,法律援助律師三十萬,法官、檢察官各二十五萬,軍隊律師五千);由公司、企業聘用的律師八十萬和自由職業的社會律師七十萬,而市場經濟中,公司律師和社會律師都屬自由職業者。
據官方數字:一九七七年,中國大陸只有三個大學法律院系。一九七八年全國法律專業共有在校生二百二十三人,到一九九○年已有七十多所高校設法律院系和專業。一九九九年發展到有三百三十所大學設法律院系和專業,至今已有六百多所高校設法學本科專業,每年招收法學本科生超過十萬,目前在校生超過四十萬。三百多所大學或研究機構,年招法律、法學碩士研究生二萬人,目前在校生超過六萬人;有四十所大學或研究機構年招法學博士研究生一千人,目前在校生達三千人,而每年通過全國統一司法考試的人數僅佔全部參考人數的百分之八,約三萬人。中國大陸目前只有律師二十五萬,但教育部已發出預警,法學專業生已過剩。
缺雙學歷的律師
按「法治」國家的慣例和要求,中國大陸的法官、檢察官幾乎無一人合格,絕大部份無十五年以上的律師從業的資歷。嚴格意義上講,中國大陸的律師絕大部份不具備雙學歷的要求。海外絕大部份國家的法學院不招錄僅有高中畢業的學生,只有取得一門以上非法律專業的大學文憑後,才可就讀法學院。如通曉國際貿易法的律師,這種律師只能是外貿學院的本科畢業後,再考入法學院至少學習三年,通過全國統一的司法考試並取得律師資格,然後到律師事務所實習兩年,合格才成為律師;從業十五年後,才可被遴選為法官、仲裁員,從普通法官升入大法官。
從近日中國與墨西哥高鐵項目招投標的曲折看,中國律師培養的機制是失敗的。當中共官媒為中韓自由貿易區的協定完成實質性談判而歡呼時,又有多少人會知道以後談判的路還很長?雙方還要對負面清單模式繼續開展服務貿易和投資協定的談判,要對協定文案的英文版進行法律審查,確定是否存在法律問題,該程序至少需二至三個月。之後,將英文版協定翻譯成本國語言,再度進行包括法律審查在內的核准,程序至少也需三個月。
韓國通商產業資源部會將草簽的英文版協定稿在其網上公開,並聽取國民對韓文版協定的意見。之後,中韓兩國將在英文版和本國語言版協定的文稿上正式簽字,再交雙方立法機關批准。事實上中共目前有多少此種律師的人才?往往要花高價聘美國、韓國的律師,為中國對韓國的談判服務。
中共「依法治國」的藍圖,至少缺四百萬合格的雙學歷律師,習近平的「法治夢」,或將被歷史證明是個空想「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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