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環球網消息:今天(5日)上午,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劉卓志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審,這是今年北京中級法院審理的首位省部級高官。
《北京晚報》報道,劉卓志今年59歲,他于2008年1月27日當選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負責農牧業經濟和農村牧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工作。
他分管自治區水利廳、農牧業廳、林業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扶貧開發辦公室等部門。
2010年12月15日,劉卓志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2010年12月23日,中央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
去年1月6日,中央紀委副書記幹以勝在北京通報,劉卓志案正在立案調查。
當日,劉卓志的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職務被免。
去年1月14日,劉卓志的人大代表資格被罷免。
去年7月份,中紀委通報稱,中紀委對劉卓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劉卓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賄賂和禮金。
劉卓志的行為嚴重違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中紀委、監察部審議並報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決定給予劉卓志開除党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此後,根據近幾年針對省部級高官異地辦案的慣例,北京市檢察院一分院對劉卓志腐敗案進行審理後提起公訴,北京市一中院於今天上午開庭審理此案。
記者了解到,劉卓志從2001年8月起,擔任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委副書記、盟長,後又擔任錫林郭勒盟盟委書記,2008年升任自治區副主席。
其在錫盟掌權8年,涉嫌犯罪的問題也集中在這8年。
在劉卓志被抓前,他在錫盟任職時的兩位副手和兩位得力部下,相繼被查辦。
其中,錫盟原副書記蔚小平任職期間受賄近900萬元,另有600余萬元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被判無期徒刑。
去年1月,錫盟原副書記白志明被“雙開”,其涉嫌貪污、受賄、非法佔有佔用公物、收受禮金、從事營利性活動等。
而錫盟錫林浩特原市委書記牛志美也被“雙規”。
有消息稱,錫盟煤炭資源豐富,適合大規模露天開採。
劉卓志在任期間,大力發展能源產業,而能源產業的無序發展,也為官員提供了很多權力尋租機會。
劉卓志等人的落馬,和煤炭產業脫不開關係。
星島環球網2012-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