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婷婷 莫劍弦
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8月收到廉署通知,不立案調查張震遠,當時已質疑廉署為何不約見李鵬飛就草草結案。林對本報表示,數周前收到廉署通知,原來廉署低調重開調查,並已約見李鵬飛,但仍以證據不足不立案調查。
李鵬飛昨晚向本報證實,上月有兩名廉署調查人員約見他,但只是到其辦公室與他「閒談」約20分鐘,問些「芝麻綠豆」的事,他沒把「芝麻綠豆」的答問記在心上。當對方表示傾完要離開,只感到愕然。他亦肯定對方沒有要求他簽署證供文件。
李的代表律師何俊仁認為在沒有新證據下,因「漏招」而再調查相當罕見,廉署亦未有為李錄取口供,對調查不積極。根據防賄條例第8條,只要張有收取與其公職有關係人士利益,即有可能犯法,質疑廉署為何不查清張債主是否有地產商,即匆匆結案,不排除是受高層壓力,「除咗因為佢係張震遠,我諗唔到第二個理由。」
「打大老虎」精神遭侵蝕
熟悉廉署高層運作的人士被問及廉署與李鵬飛會面的安排時,第一個反應為「真係唔知搞乜鬼!」他認同事件不尋常,但不排除或李未能提供實質資料有關。正常情形下會在收到投訴後便與李會面;廉署與李素有交往,聯絡李絕無難度。他續稱,跟進、搜證至再無進展時,便會看是否夠料作進一步行動,或如法律上有疑問,便會尋求律政司法律意見;若「無料」,執行處可自行作出行動上(operational)決定不立案,再將檔案交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ORC)通過。
林卓廷指梁振英曾公開說,不容有人用廉署投訴官員以達政治目的,又發表投訴人要向林奮強和張震遠道歉的「道歉論」,他擔心有關言論對廉署人員造成壓力,侵蝕一貫對權貴高官不偏不倚的「打大老虎」精神。
廉署發言人回應表示,不評論個別貪污投訴的處理。重申該署依照法規及既定程序處理投訴,不論其背景、身份及地位。不論投訴是否有足夠資料跟進,均會匯報。任何貪污投訴,若投訴人提供進一步資料,或廉署得悉進一步資料,廉署會考慮相關資料是否足夠以再跟進有關投訴。
2013-10-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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