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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2日 星期五

僭建被踢爆,狡辯又穿崩,梁振英呃人!



昨日從高處可見,箭嘴所示位置,梁振英獨立屋的僭建物已經拆除。羅君豪攝

梁振英在獨立屋僭建了三面密封玻璃屋(箭嘴示)。明報提供圖片

根據屋宇署批核圖則,黃色位置應無有蓋建築物。

拆卸玻璃屋的位置,放了一張戶外椅子。羅君豪攝

梁振英在選舉論壇上指唐英年隱瞞僭建地庫,原來他自己也知法犯法。
候任特首梁振英公然欺騙廣大市民!他競選時多次保證位於山頂貝璐道4號的裕熙園大宅經專業人士反覆檢查絕無僭建,卻被踢爆豪宅原來僭建了一間約110方呎、三面圍封的玻璃屋。位高權重的梁振英視法律如無物,被政黨批評誠信破產。
記者:譚靜雯、林偉聰、張岳弢
僭建事件曝光後,梁振英火速「毀屍滅迹」清拆僭建物。他昨辯稱只是無心之失,「唔知道要申請,唔涉及隱瞞」。立法會議員指,梁振英身為資深測量師,無理由不知道自己住所有僭建物,他已經誠信破產,政府必須徹查到底。
圖則顯示無建構物
梁振英於2000年以6,600萬元購入山頂貝璐道兩座洋房,樓面面積約4,000平方呎,並附有近萬呎花園。
梁振英同年向屋宇署遞交的圖則清楚顯示獨立屋面向花園的平台上沒有任何建構物,即是說約110方呎的玻璃屋是遷入後才加建的,而且從未向屋宇署申請,明顯屬僭建物。候任特首辦解釋,該結構原本是一個木花棚,後因白蟻蛀蝕嚴重,幾年前才改建成「金屬加玻璃的簡單結構」。
身為資深測量師、且多年來參與制訂政府政策的梁振英,被踢爆僭建後,昨公開道歉,但辯稱只是無心之失,「呢間唔係玻璃屋,只係玻璃篷,唔係密封,我起玻璃篷時唔知道要申請,唔涉及隱瞞,只係種吓瓜菜」。僭建被踢爆後,他前日早上即派人在幾小時內清拆僭建物,「想盡快符合建築物條例,唔係話要點樣隱瞞證據,或者毀屍滅迹」。
「無心之失」圖開脫
梁振英夫婦在2000年7月以公司名義買入裕熙園相連獨立屋後,為方便來往兩間屋,透過自己公司戴德梁行,在同年8月至11月先後向屋宇署入則,申請加建屋後通道的玻璃上蓋及屋外樓梯的上蓋。他亦曾向傳媒提到加建屋外車位上蓋時,特別聘請顧問公司向政府部門申請,可見他對同類加建工程的程序相當了解,「不知道要申請」之說難以令人信服。
身兼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的民主黨李永達批評,梁振英擁有超過30年的專業測量師經驗,無理由不知道家中有沒有僭建。李永達認為梁振英只是狡辯,又質疑梁振英在事件曝光後馬上清拆僭建「係咪想毀屍滅迹」。
李永達已準備了幾招狙擊梁振英,會先要求發展事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也會於7月4日在立法會上提出口頭質詢,並要求梁振英為僭建補地價。他亦會促請屋宇署馬上徹查梁振英豪宅僭建物。
議員不滿毀屍滅迹
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批評梁振英毫無誠信:「簡直無法想像,舊年爆發僭建風暴,所有問責官員要睇自己屋企有冇僭建,佢身為行會召集人應該都知要睇。佢仲係專業人士,今年選舉佢又用僭建攻擊對手,令對手選唔到,佢應該心知肚明呢樣嘢係違法!」工黨主席李卓人指,梁振英被踢爆事件後道歉,明顯是講大話,「身為專業測量師,梁振英點可以話係無心之失!根本充滿謊言。」李卓人更批評梁振英心虛,指其做法如湖南政府處理李旺陽事件般,「馬上毀屍滅迹,令人無法追查」。
梁振英僭建時序
2000年7月:買入山頂裕熙園相連獨立屋
2000年8至11月:先後向屋宇署入則申請加建玻璃通道上蓋及樓梯上蓋,但不包括玻璃屋
數年前:拆走原有木棚,改建三邊密封的玻璃屋
2011年5月:被盛傳參選特首時,向傳媒保證家中無僭建
2012年3月:唐英年被揭僭建民望急跌,梁振英當選特首
前日中午:《明報》表示為梁宅僭建向候任特首辦查詢及要求實地視察,候特辦指或可安排昨日視察
前日下午:迅速派人拆走僭建物
昨日:報章報道僭建事件,梁振英辯稱是無心之失,向公眾致歉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談僭建嚴人寬己

去年5月否認山頂大宅有僭建
•冇有怕,買樓時已請過兩位律師和一位建築師反覆檢查過樓則,擔保獨立屋絕無僭建;有關建築物全部經過申請,通過所需程序。
傳媒今年2月踢爆唐英年僭建地庫後
•「誠信是重要!」
3月特首選舉論壇
•向唐英年發炮:「你去到新界就話有『所謂』僭建,唔通新界有另外嘅建築物條例?」
•「你僭建唔係單純僭建問題,你係公開向市民講大話、隱瞞!」
雙重標準,有口鬧唐英年,冇口話自己!
候任特首梁振英辯稱僭建是無心之失,但他競逐特首時批評對手唐英年的僭建醜聞卻絕不留手,直斥唐英年公然說謊。今年3月,梁振英在特首選舉論壇上炮轟唐英年,質問對方形容新界丁屋「所謂」僭建,是否另有法條規管新界僭建物。他之後更在鏡頭前直斥:「你(唐英年)僭建唔係單純僭建問題,你係公開向市民講大話、隱瞞!」
舊居曾僭建密封走廊
去年5月起,多名高官權貴陸續被踢爆物業有僭建,當時梁振英曾被傳媒問到其山頂大屋有否僭建,他拍心口稱「冇有怕」,指建築全部經過申請、通過所需程序。而他早年曾解釋,因山頂風大,為停車位建金屬和玻璃上蓋時,花了10萬元聘顧問公司,才獲政府部門批准。
翻查紀錄,梁振英的舊居亦有僭建前科,同樣在被傳媒踢爆後始清拆。2000年底,梁振英位於赤柱東頭灣道39號的舊居,被揭僭建了一道密封走廊通往後花園,而單位亦有改建。
梁振英當時辯稱,早於20年前購入該單位時已發現有部份結構未經批准,但由於沒法查閱原有圖則,又急於遷入,故一住近20年。他在1998年遷出後曾打算拆卸,先後兩度向屋宇署申請閱覽原有圖則,但圖則仍未尋獲。屋宇署反駁指,即使無圖則,業主仍可自行聘請建築師清拆僭建物。
呃得就呃,博懵不補地價,涉款百萬計!
候任特首梁振英是專業測量師,卻知法犯法在住所僭建,被傳媒揭發後更火速派人將僭建拆走,有「毀屍滅迹」之嫌。根據法例,梁振英的玻璃屋在建築物外,屬於須優先取締的僭建物。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僭建違反《建築物條例》,屋宇署一般會向業主發清拆令,如果業主在清拆期限前仍無清拆行動,才會考慮檢控。梁振英自行拆走僭建物,或毋須負上法律責任。
不過,梁振英私自清拆卻惹來質疑。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立法會議員劉秀成昨指,一般而言,僭建物須得到屋宇署批准才可清拆。
私下拆僭建物或違法
另一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亦認為,私下拆走僭建物或違反法例。梁振英昨晚透過新聞官反駁,堅稱清拆工程是小型工程,毋須申請。
另一項梁振英僭建後要面對的法律問題,是他有欺瞞補地價之嫌。由於梁宅所在地皮的地積比幾近用盡,加建逾百呎的玻璃屋超出地積比限制,理應向政府補地價。
候任特首辦早前辯稱玻璃屋並非密封故不計算地積比,但港大房地產及建設系助理教授姚松炎反駁指,凡有上蓋的建築物都須計算入地積比中。換言之,根據山頂豪宅過萬呎價,梁振英或涉欺瞞數以百萬計的款項。
作風矛盾甘作犬奴,或接任政務司長,林鄭放生老闆!

民主黨到候任特首辦抗議,批評梁振英謊話連篇、誠信破產。黎樹雄攝
唐英年在參選特首期間被揭有地下僭建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大義凜然,堅拒唐英年自行還原家中僭建物;但梁振英昨被傳媒踢爆自行卸除家中僭建物後,林鄭月娥卻一反常態,稱屋宇署「一般歡迎業主自行拆除僭建物」。有立法會議員批評,她或接任下屆政務司司長,因此有「放生」未來老闆之嫌。
明言不打算檢控
盛傳獲梁振英邀請出任政務司司長的林鄭月娥,昨午回應梁振英僭建事件,與之前堅持會依法調查唐英年僭建的態度完全不同。林太昨除堅拒評論梁振英家中有僭建是否恰當,又聲稱屋宇署前日下午接獲傳媒查詢時,並不知所涉單位屬於梁振英。
對於傳媒關注政府會採取甚麼跟進行動,林太稱屋宇署早上已到大宅巡視,再根據傳媒提供相片和翻查該物業核准圖則後,發覺屋宇署無收過相關搭建物申請,「初步確認呢個搭建物係僭建物」,但因梁振英已拆除,屋宇署會按視察結果和署方其他資料,再決定是否採取下一步行動。林太更講明在一般情況下,除非涉及特別嚴重情況,否則不會針對已清拆的僭建物提出檢控,並未如當日針對唐英年般禁止他清拆僭建物,要保留證據追究到底,難免令人覺得她想「放生」梁振英。
民主黨張文光認為,林鄭昨日回應明顯與唐英年僭建時有分別,「明顯有雙重標準,有放生未來老闆之嫌」。他指出,林太為避免角色和利益衝突,應將梁振英僭建一事交由政府以外的獨立委員會調查,並將報告交由立法會跟進,「否則唔只梁振英誠信破產,連成個新班子誠信都會被質疑」。

抱打不平,唐營中人還拖,詹培忠:有錯就認

梁振英曾漠視立法會的獨立性,要求西九報告刪去不利他的證供。資料圖片
唐英年參選特首其間爆出僭建風波時,對手梁振英冷嘲熱諷,但原來梁振英嚴人寬己,昨天被踢爆其山頂豪宅亦有僭建。唐營中人為唐抱不平,金融服務界詹培忠直言梁振英應學懂「有錯就認」,別當自己是聖人。
劉健儀:不容蒙混過關
梁振英與唐英年無異,漠視法紀僭建,僥倖的是他在選舉後才被揭發。唐英年身在外地未能回應事件。挺唐中堅詹培忠昨暗指梁振英毀屍滅迹、企圖掩飾所做壞事,諷刺「有錯咪要認囉,唔會話永遠冇錯,唔可以當自己係聖人」。因為僭建風波而不支持唐英年的自由黨主席劉健儀昨指,梁振英身為專業測量師,「難以令人信佢係無心之失,問責官員都要認錯,更何況佢係問責官員之首」。
她力促梁振英清楚交代事件,叫他別企圖蒙混過關,「特首選舉時,唐英年俾人鬧得咁勁,佢(梁振英)都要睇吓自己個米缸有冇老鼠吖」。
劉健儀更指,去年爆出連串高官僭建醜聞後,特首曾蔭權已要求公職人員檢視住所是否有僭建。她暗斥梁振英未有跟進特首指示行事。
要求刪除不利證供,梁振英越權,西九調查委會拒毀屍滅證!
候任特首梁振英繼硬推重組方案後,再度目空立法會尊嚴。立法會調查梁振英在西九比賽中漏報利益的報告發表在即,身為證人的梁振英竟越權干預,要求報告刪去不利他的證供,幸最後委員會拒絕屈服,成功捍衞立會尊嚴和獨立性。而報告則對梁振英擔任西九比賽評審期間,未有申報戴德梁行董事身份表示「遺憾」。

記者:呂浩然
專責委員會以個多月時間極速舉行聆訊後,日前終趕工完成報告,以便下周三發表。據了解,早前委員會按慣例向各證人提供報告草稿,以便證人就報告內提及自己的部份作出回應,豈料身為證人的梁振英,似乎預知到報告會對他不利,竟然指明要委員會刪去對他不利的證供,令部份委員大感訝異。最後委員會拒絕就範,堅持繼續刊出有關內容。
首位被「遺憾」的候任特首
曾參與過調查雷曼事件的民主黨涂謹申指出,以往鮮有證人提出刪去證供的要求,即使證人有權提出,亦必須有極為合理理由,委員會才會予以考慮,他表示「委員會放得喺(報告)度梗係有用喇,如果你提出好特別嘅理由,刪去又唔影響完整性或讀者了解事件先得」。
雖然專責委員會果斷拒絕梁振英的要求,但對於如何「落藥」卻爭持不下。據了解,綜合各方證供,委員會確實沒有足夠證據證實,梁振英存心隱瞞他的董事利益,以及與馬來西亞建築師楊經文有利益輸送,報告初稿原本對梁振英因疏忽而漏報利益感到「失望」,但有委員認為要用更嚴厲的「遺憾」,指出梁在事件中要負上責任,委員會為此爭持不下,要以投票決定,結果保梁派的委員以一票之差落敗,令梁振英成為史上首位被立法會「遺憾」的候任特首。
其他證人方面,疑似事先與梁振英「夾定口供」的戴德梁行高層趙錦權,被報告批評為「不可信的證人」,理由是為楊經文和戴行穿針引線的威寧謝工料測量師行前董事潘根濃曾爆料,他與趙曾討論過梁振英為比賽評審一事,但趙錦權竟以記不起、又指部門有六部傳真機,不肯定有否收到相關文件來辯解,令委員覺得難以相信。此外,報告亦會點評作為比賽主辦單位的香港政府,例如建議改善利益申報制度。

來源轉自:
《蘋果資料室201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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