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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4日 星期四

從陳滿無罪釋放看中國最大冤案


2月1日,浙江高院宣佈,在海南坐牢23年的四川男子陳滿無罪釋放。(視頻截圖)
2月1日,浙江高院宣佈,在海南坐牢23年的四川男子陳滿無罪釋放。陳滿回家後寫三頁紙提「兩要求」:冤案追責和國家賠償。陳滿對陸媒表示,當初他因遭毒打、折磨、恐嚇被逼認罪。也就是說,定他死罪的唯一證據——口供,是刑訊逼供出來的。
1992年海南發生殺人焚屍案。1994年,四川綿竹男子陳滿在海南海口市被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判死緩。陳滿堅稱蒙冤,與家人經年不息申訴至今23年。去年2月,最高檢向最高法提出抗訴;4月,最高法院指令浙江高院異地對該案再審。

陳滿冤案的原因
再審前,有記者查閱過陳滿案的卷宗,發現被告人無作案時間、作案動機,重要物證遺失,有刑訊逼供等多個重大疑點。這顯然是一起任何人都可以做出判斷的冤案。再審辯護人、清華大學法學教授易延友在辯護詞中呼籲反思司法制度缺陷,「不去進行根本上的完善,則我們今天平反一個陳滿案件,同時卻還可能繼續製造一些冤案。」他列舉被告人的多項權利被執法人員侵犯,是造成冤案的重要原因。
陳滿案再審宣判之前幾小時,2月1日清晨,中共官方發佈消息,稱呼格冤案中27名相關責任人被追責,其中大部份被行政記過和黨內警告,只有當時主理該案、並因呼格被定罪而獲嘉獎晉陞的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馮志明,被指涉嫌職務犯罪。對於這樣的處理結果,呼格吉勒圖家人表示「不能接受」,網絡上也是一片指責,「讓國民太心寒了!」有專家認為追責偏輕,部份人不是有錯,是有罪,應承擔法律責任。顯然,各界民眾不滿意。
中共體制下,中國司法不可能獨立。立法權、司法權都置於黨權之下,黨大於法,黨控的媒體也無法對公權力起到有效監督作用,黨控的司法局、律協打壓維權律師依法職業。地方黨政官員干預司法司空見慣,狼狽為奸侵犯人權、魚肉百姓成為常態。大陸司法公信力早已蕩然無存。
呼格案和陳滿案這兩起典型的冤案,分別發生在1996年和1992年,都在江澤民主政期間,而且呼格案發生在「從重、從快」的第二次「嚴打」期。江澤民時期,中國大陸冤情遍地,發生的冤假錯案,數量巨大、案情惡劣,對社會法治、道德的衝擊摧毀,都是空前的,遠超中共歷屆。江前後經營二十年,給後任留下了一個爛攤子,大量的冤假錯案就是一份難以消化的「遺產」。

陳滿案重審的背景
陳滿案和呼格案等案件的重審,是在習近平上任之後,展開對江澤民集團反腐打虎的大背景下發生的。據統計,習近平上任後,有20多起重大冤假錯案得以糾正,其中包括內蒙古王本余案和呼格吉勒圖案等案件。進入2015年末,媒體不斷報導出中國多地法院重審冤案以及當事人獲得國家賠償的消息,比如:
12月28日,湖南湘潭中院對無罪獲釋的「湘潭大學研究生殺人案」被告人之一曾愛雲作出國家賠償決定127萬餘元。
12月24日,撫順中院對遼寧省撫順市前甸鎮黨委書記劉寶龍在撫順市第一看守所非正常死亡案作出國家賠償決定,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共344067元,以及向劉母支付贍養費每年795元直至其死亡。
12月22日,蒙冤者楊明服刑20年,貴州高院決定國家賠償203萬元。
12月15日,廣州市荔灣區檢察院作出刑事賠償決定書,給予梁祝強被羈押187天的賠償金41087.64元。
12月17日,吉林男子雍奎魁遭羈押7年後無罪釋放,申請國家賠償282萬餘元。
試想,如果周永康不倒台,像「呼格案」、「陳滿案」會得到平反嗎?2005年「呼格案」的真正凶手趙志紅落網,真相大白,但呼格吉勒圖的冤情並未昭雪。當時周永康是公安部部長,高壓維穩時期,各省市刑事發案率比公安部上報給中央的案發率要高出幾倍,各省公安廳都刻意壓低實際刑事案發率,絕不會去糾正江澤民時期發生的「呼格案」給自己找麻煩。從這點上看,能平反「呼格案」,是當局在推動司法文明進步。
從2014年至今,中國多地法院重審冤案和啟動國家賠償,是在習近平當局主導下出現的新局面,與習近平當局提出的「依法治國」相關,這些司法新舉措本身,值得肯定。 但是,就在當局啟動平反重申冤案好啟動國家賠償的同時,江澤民集團製造的最大冤案和人權迫害仍在持續。

迫害法輪功是中國最大冤案
其實,法輪功受迫害是如今中國最大的冤案。中國冤案遍地除了中共的體制本身原因之外,從1999年之後,更是出現加速和成倍增長的趨勢,其主要原因就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所造成。持續到2016年2月的目前為止,幾乎每天都會有中國大陸各地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綁架、判刑和酷刑迫害的報導傳出,說明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仍在繼續。
自1999年7月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群體的迫害已持續16年。江澤民命令對法輪功要「政治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算白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在這樣的邪惡迫害政策下,法輪功學員遭受了毒打、電刑、強姦、強迫注射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等百種酷刑的摧殘。迫害手段集古今邪惡之大全,甚至出現了活摘器官「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罪惡」。
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綁架、拘禁、勞教、判刑、酷刑折磨,迫害致殘、致死甚至被活摘器官,無數家庭破裂,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製造了中國最大的冤案。
江澤民綁架了整部國家機器,把國家的重心都壓在了鎮壓法輪功上,直接迫害了幾億中國主流民眾,波及到了各行各業,幾乎每個人都被捲入了這個漩渦。迫害把法律變成了一紙空文,把執法的警察、法官和檢察官變成了法律的破壞者,法律被肆意踐踏無處不在,甚至法律的守護者——律師,也成了被迫害的對象。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徹底摧毀了中國社會的道德基礎和法制體系,使原本就亂象叢生的司法系統更加惡化黑暗,甚至出現警察、法官參與活摘器官,倒賣屍體。

法輪功問題是依法治國的試金石
習近平上任後,以反腐敗的方式對江澤民集團展開清除,持續三年多的習江鬥,焦點就是圍繞法輪功展開。追隨江澤民賣力迫害法輪功的高官如周永康、李東昇等人都已經被判刑入獄或落馬,現在打虎目標已鎖定迫害法輪功的罪魁禍首江澤民和頭號元兇曾慶紅。 2015年5月當局建立新規: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由此開啟控告江澤民大潮。據統計,高檢已簽收20餘萬件法輪功學員及親屬的訴江控告狀。近日內部傳出消息,實際已簽收了70餘萬件控告狀。如果沒有各地江派勢力的騷擾迫害,控告狀會大幅攀昇。日前,有法輪功學員打電話給北京最高檢,問訴江狀還收不收?回覆稱:這是你應有的權利。高檢的回覆或許傳遞出以下的信息: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是行使公民的正當權利,高檢對訴江案敞開大門,將要依法對待。
因此,外界看到,在習近平當局不斷釋放平反冤案啟動國家賠償信息的同時,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也在持續同步進行。最新的陳滿冤案重申無罪釋放,把外界的目光再次聚焦到中國最大的冤案——迫害法輪功這個問題上。當局能否解決法輪功被迫害的問題,成為了能否真正實現「依法治國」唯一的試金石。

23年冤獄 四川陳滿無罪釋放

2月1日,在海南坐牢23年的四川男子陳滿被浙江高院改判無罪釋放。圖為陳滿回家與年邁雙親團聚。(視頻截圖)
【記者楊一帆 /綜合報導】
2月1日,浙江高院宣布,在海南坐牢23年的四川男子陳滿無罪釋放。陳滿回家後提「兩要求」:冤案追責和國家賠償。陳滿對陸媒表示,當初他因被毒打、折磨、恐嚇被逼認罪。
1994年,陳滿在海南海口市被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被判死緩。陳滿一直向中共最高檢察院提出申訴。去年2月,最高檢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訴;4月,最高法院指令浙江高院異地對該案再審。
今年2月1日,浙江省高級法院在海南省美蘭監獄對陳滿故意殺人、放火再審案公開宣判,認定原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陳滿無罪。
陳滿離開家鄉25年,其中有23年在監獄裡度過。2日凌晨,陳滿到達四川成都。這是自1991年後,他第一次踏上家鄉的土地。
陳滿重獲自由後接受了陸媒記者採訪。記者詢問,為何當初他要寫有罪供述。陳滿表示,他之所以認罪,就是六個字:毒打、折磨和恐嚇。
陳滿掀開褲腿、衣服,背上,關節等處都有傷疤。陳滿說,他們用鐵棍打他的腳腕、踝關節、髕骨,用鐵棍、皮帶、繩子打他的後面。
據陸媒報導,陳滿要求追責是誰製造的冤案,並要求國家賠償。
大陸澎湃新聞發表社論表示,陳滿冤獄23年,成為中國已知服刑時間最長的蒙冤者。陳滿冤案,法律必須追責。
據陸媒報導,1992年12月25日晚8時許,海南省海口市振東區上坡下村109號房發生火災,屋內有大量血跡,一具屍體頸部和身上有刀殺痕跡。經警方偵查,案件是四川省富縣籍男子陳滿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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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4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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