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指財務公司違反保障資料原則。(資料圖片)
一名市民向一間財務公司借款,逾期未還,財務公司遂將載有欠債人父母、兄長及祖父個人資料的財務貸款申請表副本交予追數公司,欠債人父親之後在住所走廊發現十二張追收他兒子欠債的最後通知書,印有他個人及妻子的姓名及住址。
稱只為記錄性質
私隱專員公署展開調查,財務公司解釋,收集欠債人家庭成員資料,只為記錄性質,不知道收數公司如何處理,又指收數公司應以合法途徑處理個案,否則須自行負上全部責任。
私隱專員公署認為,財務公司當初是為「記錄性質」而收集借款人家庭成員的個人資料,但其後卻將資料交予收數公司,作追收欠款之用,有默示授權收數公司展示欠債人家庭成員的個人資料,違反保障資料原則,已向財務公司發出執行通知,須以書面指示收數公司停止有關行為。財務公司亦已執行有關指示。
私隱專員公署指,本港正面臨全球金融海嘯的衝擊,市民或會因財困向財務機構借款,部分個案經常涉及欠債人或其親友受收數公司上門滋擾,建議受影響人士報警。
另外,私隱專員公署關注銀行向客戶提供個人資料副本時規定收取定額費用,公署認為費用不得超乎適度的規定,否則會阻礙個人查閱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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