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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月1日 星期三

2.卡數篇

        一般人最容易接觸到的相信是替銀行收數之收數公司,原因當然是拖欠信用卡數之比率極高,但為何不是銀行本身去追數,而要找這些外判的收數公司呢?其實每年銀行業都會為此而作出為數不少之撥備,但相比起其信用卡業務每年所賺取的利潤仍只是九牛一毛,所以銀行業都不願直接參與追收舊數,因設立一個追數部門可能極不划算,若然收數手法出現問題又會影響公司形象,故此此類收數公司便應運而生,而據行內人士形容,市道越不景氣便越對收數公司有利,因會有更多人拖欠債務而令收數公司接到更多生意,雖然市道越差時,欠債人可以被追收到之欠債亦會減少,但因被追收之欠債人會因市況增多,可以大大抵消了這問題,如可適當地使用有效之收數手法,那業務更可能會有不俗之增長,所以這一行業並未會因市況轉差而陷沒落,反而有不少替收數公司辦事之收數人自行合資創業,因此門生意可謂本少利大,更不必為客路不夠而煩惱,若本身收數手法有番咁上下,當然不想再替人打江山了吧。
        現時替銀行追收卡數的收數公司,大多都是合法經營,基本上數人合營已可成立一間小規模之收數公司,但時代轉變已令不少收數公司已追上電腦化,不再是一群烏合之眾,其運作完全具有完善系統,職員更可多達數十人,而收數公司慣例是以追收到之還款中約三成作為收費,所以欠債人收到之追數信上,所示之欠債已經附加上三成附加費,如果可全數收取的話,銀行便不會有任何損失,但銀行基本上是可以收到多少便收多少,即使只收回所欠總數之一部份後欠債人便拒絕再還款,銀行仍是會以所追收到之金額中三成作為收數公司收費,所以收數公司都會千方百計去利誘威逼令欠債人盡量還債,只要還款收得越多,公司所得之收費便越高。
        而一間稍有規模之收數公司,會有一套員工指引,及有追數人之每月跑佣分級制,通常是以每月追收到之還款中所收取之公司收費作為累積,因每一間銀行之公司收費都會略有出入,其中有二至四成不等,而普遍是以三成為基準,如每月員工為公司賺取越高,其所支之薪金便會越高,通常是以每一萬元作為單位,到十萬左右才會有約10%佣金,當然每一間公司都會有不同之分佣制,但普遍仍是以十多個%作為最高佣金,如收數人當月可為銀行追收一百萬元帳款,便為公司賺取約三十萬元利潤,若以12%為最高佣金,其佣金便有$36000元,加上底薪便可高達四萬多元,但收數真的這麼容易嗎?那便讓我先來為大家剖釋收數公司之收數程序和手法。
        當銀行出現有客戶欠款未還時,都會有銀行職員先聯絡客戶,試圖令客戶可以繼續還款或商討以分期還清款項,但當客戶再不願妥協或完全拒絕回覆,銀行便會發出最後通知書,指明會將債務交給收數公司及在欠債款項上加上附加手續費,但此時欠債人通常都已難有還款能力,所以此債務通常都會去到收數公司手上,當收數公司收到後便會第一時間寄出收數信,內容千篇一律是要欠債人即時聯絡收數公司,還已指明要聯絡某某收數人(全部均是假姓氏,當職員加入收數公司時,公司便會給予一個專用姓氏,方便欠債人與收數人接洽),若欠債人在指定時間內不回覆,便會派人上門追收等云云,而收數人這時便會在公司盡量用已知之資料聯絡收數人,例如以銀行提供之欠債人電話,或資訊人電話等等(但這數年來有太多人投訴是在不知情下被利用來作資訊人,銀行業都不願將事情鬧大,所以已極少會再將資訊人資料交給收數公司),如欠債人已更改電話便會試圖在電話公司上找尋(曾經出現有收數公司收買電話公司職員收買資料(現在仍一直用這手法,尤以pccw為甚),雖有部份己給有關當局捕獲及徹查),當可以以電話作為聯絡時,便會用一些尋仇語氣般的語調追數,如果是欠債人的家人聽便更好了,可以以半間接性地給欠債人家人知道其欠下債務(因銀行基於私隱權問題,大多指明只能直接與債務入商討債務,不能將其內容公開予第三者), 要其通知欠債人快點解決問題,不然便會上門收數等等,而這種直接施予其家人壓力便是甚為有效收數手法之一,因大多數家庭都不願此情況惡化,很多時都會全家人盡辦法去還債,如搵欠債人迅即妥協還款,當然便就此了結,但欠債人亦未必如此易予,所以很多時便要收數人不停致電作出滋擾,還會派人上門追數,加深欠債人及其家庭壓力,上門追數有經驗的人都會誇張地以特高聲調找欠債人,目的當然是要其隔離鄰舍知道此家庭被迫數,這亦是有效收數手法之一,因這是利用街坊之輿論壓力,在多種壓力下很多時欠債人都會就範,但欠債人真的沒有還債能力又怎辦呢,當然是遊說其向家人或朋友籌借,追數公司另一有效方法是令欠債人先還部份金額,因普遍人是這麼奇怪的,當你有第一次還債,往後便會繼續分期還下去,追數公司深明此道,所以會在威逼利誘下扮作退一步,如何幫助欠債人以分期作為還債方式,這樣便是成功的追數程序。
        但欠債人很多時都會更改電話,基本上收數公司可能完全接觸不到欠債人,所以用電話長期滋擾已不能成事,這時就極需要上門追數組之同事作進一步行動,普遍人最怕便是這樣收數,因過去聽得太多寫大字或鎖閘等事情,其實替銀行收數之公司是有一定限度之收數手法的,最大型如匯 X 銀行等都指定收數公司不能將事件搞大,甚至收數時連粗口也不能說,如太多此類投訴,銀行會將收數事項轉交另一收數公司,那出錯之收數公司便會失去一個大客戶,所以在公司內部都很緊張那類銀行卡是要以甚麼形式作為收數手法,而上門的收數人亦只是替公司打工而已,根本犯不著惹下官非事件,雖然多年前都會有在門上貼上多張收數信,或拍其隔離鄰舍門等,但基本上沒有甚麼殺傷力,而至今天此年代,已有不少議員倡議立下更多限制收數之法例,令到收數公司在收銀行卡數時要動用更多腦筋。
        說到上門收數部,便要講解一下有規模之公司是怎樣操作此部門,雖然香港並不算大,但欠卡數人士可謂極多,每日出動做「家訪」之次數極頗密,因而便需要一個系統性地出動,所以便需要一隊人員工作,收數公司很多時會有一隊以數人而成的作為骨幹,再將全港各區再分區,務求能由新界至港島順序輪流出動,很多時要循環輪一轉便已需三四星期,而分區域多而欠債人更多,收數公司負責用電話收數之同事亦需輪流作家訪,以令家訪隊伍能更快捷及有效率地向每個欠債人施壓,然而整個收數隊伍都只是打工仔一名,絕不會願意為此而負上刑事責任。
        上門家訪基本上是有一定危險性,表面上他們扮作凶神惡煞,其實心中並不一定如此,過去已出現多次上門收數時被人毆打,反過來被打劫亦有出現,所以每次家訪時都會十分留意週圍環境,遇到欠債人家裡只有老弱婦孺時,便會狠狠地用言語施嚇一番,但遇上的是高頭大馬,或是滿身公仔的人士時,當然是假裝鎮定放下收數信便即時離開現場,若上門而遇事之收數人去報案,通常都會無補於事的,因本身被追數之警員已不少,收數公司過去多年常利用其不能張揚心態多番施壓,已令警方對收數公司極度不滿,何況沒有人會認為收數是正當行業,再加上社會上極抗拒此類收數公司,所以警方查起上來是絕不會落力的。
        基於以上原因,現時已有不少人士知道怎樣與收數公司周旋,正所謂久病成醫,被收得數多便知如何應付,更知如何可令債務不了了之,更有人利用各種因素大騙銀行卡數,因銀行對一些不算大之卡數只會交予收數公司跟進,而收數公司為著密食當三番,對一些難以聯絡,或完全沒有還債意慾之頑劣欠債人,在數次努力追數 不果後都會放棄,收數公司寧願及早將時間放落不斷增加之新欠債人身上,所以都會在一段時間後將它們交回銀行,而銀行便會將這些二手欠債人再交予另一些收數公司,當然這些欠債人已經沒甚還錢質素,新接手的收數公司通常對這些二手欠債人只會略盡棉力而已,如發現困難度高都會放在一邊一段時間,然後又會回到銀行手上,而當有一些新開之收數公司若首次接洽這間銀行,銀行通常都會將這些幾近乎不能追回之欠債交予其一試,來評定此收數公司之能力,若此收數公司追數能力高的話,便會交予更多之欠債人予其公司,所以此類新收數公司都會比較落力,例如在電話或訪家時用多點略帶有恐嚇之言詞,但基本上已再沒有甚麼其他手法可以用於此類銀行卡數上,而因此每年銀行卡數確是有不少此類壞帳,銀行在多次追無可追下,而新增之欠債人又不斷增加,大多數銀行都會不再理會欠債過久之欠債人,而被逼將此類債務作出撥備。
        因此有不少明白銀行與收數公司之運作人士,便利用此點來在信用卡上大取金錢,他們只需平時做好還款之紀錄,在其優良之信貸紀錄,很容易其信貸額便會大增至數萬,再加上近年銀行都積極開托信用卡業務,幾乎是有身分證的人便可申請信用卡,他們便向不同之銀行大量申請,十數張信用卡在手是可輕易做到的,每張信用額由一至數萬不等,那便可輕易套現二三十萬以上,而其申請信用卡之地址及電話,大多都可用租回來的地方,他們只要立心走數便真的難以追討,更有部份人索性利用申請破產來走數,即使所報地址找得著他也奈何不了,而收數公司當知道欠債人已破產都不會再在其身上浪費時間,這些欠債人當然認為破產後四年便又一條好漢,反正繼續打工四年都未必可以有數十萬元收入,有何可比這更樣容易賺快錢呢,但其實香港法例上仍有一條法例是應收欠債是有四年期之限制的,如若欠債已過了其應收日期四年便不能再是合法債項,理論上是不能再作追討,可惜以銀行之財雄勢大,當然其有可能或有能力將應收日期改變,從而繼續追討,此方法是否另一條避價之方法則不得而知了。
        從以上種種情況來看,銀行卡數根本不是甚麼大件事,基本上不應有人為此而作出自殺之行為,其實最惡的人便是發窮惡,筆者希望此文章可幫助一班仍在欠卡數之人士,記著主動權是在你們身上,你可選擇你想行的路,你有任何還款困難,直接告訴銀行便可以,盡量商討一個對你有利及令你有能力的還款方法,銀行基本上是不願意逼欠債人去死角的,若果你己真的再沒有任何辦法,可以參考以上文章,應該會給到你一定之啟示的,當然本文沒有任何試圖、鼓吹或煽動大家作出任何不法行為。

1 則留言:

Unknown 提到...

如果幾張卡,合共30萬不還是刑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