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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8日 星期三

港大校委會 禁馮敬恩討論機密 馮斥無理褫奪權力未審先判


■梁智鴻召開記者會期間,馮敬恩上前質問為何梁在沒法律諮詢下褫奪其校委權力。易仰民攝
【大學爭自主】
港大校委會成員、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公開校委會否決陳文敏任命理據,遭校委會追究兩度違保密原則,昨晚校委投票決定褫奪他討論機密事項權力。據了解為確保日後不會再有人爆料,港大校委會決定聘保安公司追查洩漏消息人士。馮指校委會無懲處權,斥校委在無法律諮詢下剝奪他的權力,未審先判。
記者:倪清江 廖梓霖
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昨午召開任內最後一次會議,馮敬恩於近8時突然離開。梁智鴻在會後稱,馮敬恩已先後兩次違反保密協議,第一次是今年7月28日,他帶領學生衝入校委會;第二次為上月29日會後披露校委對話內容。梁智鴻指,馮敬恩違背私隱原則,令委員「好難做到自由討論」。梁智鴻續指,校委會於8月開會時,已就指控促馮敬恩交代,當時馮要求校委給予時間讓他諮詢法律意見,昨馮亦要求更多時間回應兩項指控。
陳文敏對處分提覆核
據了解,校委會透過不記名投票,以大比數通過對馮敬恩作出初步處分,在馮回應指控之前,禁止其參與「reserved items」(保留事項)討論,當中包括港大深圳醫院及匿名捐款風波等。另外,校委會亦將「捉鬼」,據悉校委將聘請外間保安公司協助,通過調查找出是否尚有其他委員洩密,確保日後可自由討論。
在梁智鴻向記者交代會議結論時,馮敬恩突在鏡頭前公開質疑梁智鴻在無法律諮詢下褫奪其校委權力,斥他未審先判。馮其後離開再在記者會讀出聲明回應。
根據校委會條例,校委無權擔當司法角色,惟校委會主席有權制訂哪些議程列作保留事項,他的懲處意味新任主席可將所有會議議程轉做保留事項,「即係將一啲同佢意見相反嘅人士排拒在外」。
馮呼籲將關注新主席放首位,「他日由學生選出嚟、職員選出嚟、老師選出嚟嘅代表,亦極有可能喺條例依據、冇判決之前,被排拒參與討論會議,我非常擔心!」
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葉建源批評校委會對馮的懲處剝奪公眾應有知情權,「係非常嚴重嘅錯誤,校委會應該懲處嘅係自己!」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總編輯劉以正批評校委會對馮的處分荒謬,無正當性,他指由選民選出的代表可被任意懲處,十分危險,恐令校委會日後運作淪為黑箱作業。
校委會昨亦討論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戴耀廷的捐款風波,梁智鴻稱有兩名涉及匿名捐款事宜人士對處分提覆核,據悉二人為被指表現不符預期目標的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以及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人文學院前主任蔡寬量則不覆核。就覆核問題,三人無回應本報查詢。
戴耀廷批評校委會決定受政治污染,只為懲處他發動佔中,即使提出司法覆核都必會敗訴,故決定不會尋求覆核,以免進一步傷害港大。

會議紀錄未提等埋首副

■港大校委會每月例會會議撮要紀錄隻字不提6月通過「等埋首副」。資料圖片
由梁粉及親政府委員把持的港大校委會,6月例會通過「等埋首副」,7月決定再等首副,至8月改為不等首副,會上多項決定貽笑學術界,令社會譁然。但作為校委會官方公開文件的每月例會會議撮要紀錄,卻隻字不見該三次重大決定,反而將相對瑣碎的事項列於文件中。
港大每月例會都會審視前一個月的校委會會議紀錄,再於網頁公開紀錄撮要,但一般滯後2個月才上載,故最近只能看到8月份紀錄。6月例會上,主席梁智鴻煞停陳文敏的副校任命,更12比6通過等埋委任首席副校長後,才決定副校人選。

不提9月審議副校人選
「等埋首副」決定引起各界譁然,但本報翻查會議紀錄撮要,卻隻字不提該決定,只提及馬斐森曾交代物色新首副進度,反而列出收到港大深圳醫院開支報告等「例牌」紀錄。
至於7月底例會上,校委會再以12比8通過再等首副,引起港大學生及校友不滿,衝入會議廳,會議紀錄上同樣又隻字不提再等首副決定,只提到教務會在7月通過要堅守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又交代研究生代表Arokiaraj辭任校委,但沒提及他辭任理由。
至校委會在8月底例會上通過不再等首副,梁智鴻會後宣佈9月審議副校長人選,同樣無在會議紀錄上有任何資料,紀錄只提及教員校委袁國勇辭任校委。
港大校董會委員涂謹申認為如部份決議已公開或由主席梁智鴻在會後宣佈,變相已成非保密內容,加上外界關注度高,重要決議有必要反映在會議紀錄上。

■記者倪清江

來源轉自:
【2015年10月28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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