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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8日 星期三

維修商認罪 指賄款逾4,600萬 翠湖2.6億圍標案 爆新昌、承辦商飯局



■被告丘瑞田承認串謀行賄罪,保釋候判。朱永倫攝
沙田翠湖花園2.6億元天價維修工程圍標貪污案,案中擔當中介人的維修商丘瑞田,昨承認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賄款達4,600多萬元。控方案情大爆翠湖及濱景花園翻新工程逾10名圍標參與者身份,包括新昌高層,及業主立案法團跟管理公司和承辦商等人的利益輸送關係。廉署承認案件至今僅1人被控。
記者:陳美莉
案件原定昨在區院開審,除傳媒以外,大批翠湖花園、濱景花園業主及法團成員到庭聽審,逼爆法庭,當被告丘瑞田(58歲)認罪時,部份業主輕聲竊笑。被告原被控5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他承認其中4項,控方同意將涉土瓜灣華麗大廈工程一項控罪保留法庭檔案。案件押後至12月22日判刑。
深圳飯局收中介報酬
控方在本案主要依賴被告的招認,有關濱景工程的指控,丘承認於2005至2007年,與環球屋宇顧問董事王劭強、歐珀江、濱景業主兼法團維修專責小組成員何志光等人串謀,向何提供60萬元,作為協助環球屋宇取得工程顧問合約及翻新工程的報酬。案情指被告從事樓宇翻新工作多年,廣結物業管理職員及承辦商。濱景業主立案法團於2004年決定進行樓宇翻新,故成立維修專責小組,何為其中成員。何於2005年聯絡被告,要求接觸三家已入標競投翻新工程顧問的公司,當中包括環球屋宇。
被告在友人歐的協助下聯絡王,並安排與何在深圳出席飯局,席間何向王提供工程資料,王答應給何60萬元「茶錢」,給被告20萬元介紹費,另同意讓經營電力工程公司的何取得濱景的電器工程及外牆翻新工程的附屬合約,王亦以影子公司提交標書做媒。經公開招標後,環球屋宇取得顧問合約,並由王安排的德寶建築取得3,000萬元翻新工程合約,工程於2008年4月完成。

影子公司做媒參與投標
另3項涉及翠湖的控罪發生在2010至2014年,指丘串謀翠湖法團主席黎國樑、新昌管理執董樊卓雄、新昌物業經理許鈞碧、建築師事務所股東鍾偉強、香島建築董事楊永燊及黃潘建築公司董事黃志光,向黎、樊、許及被告提供報酬,以總工程費用百分比計算,給黎10%(2,620萬元)、樊6%(1,572萬元)、許1%(262萬)及被告0.5%(131萬元),作為協助鍾、楊及黃取得顧問及工程合約的回報。
翠湖業主立案法團2010年底決定樓宇翻新,在新昌管理協助招標。被告指許促他介紹承辦商,及後被告安排黎、樊、許跟鍾、楊及黃出席飯局。眾人協議賄款金額,鍾、楊及黃會安排影子公司做媒參與投標,黎亦倡法團選第三高及第三低的標書作顧問及承辦商。後來許向被告索10萬元以落實貪污交易,被告暗中托價向鍾、楊及黃索15萬元,私吞其中5萬元。事後香島建築投得逾2.6億元翻新工程,黃潘建築則取得88萬元顧問合約。

案件編號:DCCC552/15
被告:為正義自首認罪

■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昨於法庭外示威。
丘瑞田向廉署自首兼認罪,他揚言只為「正義」兩字。他早有坐牢的心理準備,候判前為替在菲律賓出生將滿18歲的兒子來港定居取得身份證,大膽向法庭申請保釋候判以處理申請,法官林偉權明言被告「將有一段時間被囚禁」,但考慮他勇敢認罪,亦未見其棄保意圖,開恩將案押後兩個月才判刑。
林官要求丘加大保釋金兼要3萬元人事擔保,到庭聽審的翠湖住客徐銚澤即出手相助。翠湖業主理應對參與圍標人士恨之入骨,徐妻更因是單位業主拒付巨額維修費遭法團申請釘契,徐亦被管理公司新昌告誹謗,惟徐竟肯替丘當人事擔保。徐解釋:「丘生(被告)見義勇為,佢見我上年俾新昌告(誹謗),就主動聯絡我,話我知呢單係詐騙案!佢最後又去自首,所以我咪幫番佢。」
面對誹謗一案,徐坦言「好難同新昌鬥」,並謂對方幕後好多猛人。根據新昌網頁資料,不少知名人士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當中包括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堃、前署理警務處處長黃燦光、測量師簡福飴等。

稱早有坐牢準備
丘稍後向本報說,早有坐牢準備,他只希望法官能「重罪輕判,判幾個月」了事。他稱因良心發現,才向廉署舉報並自首,卻由報案人變成被告,縱感不公及委屈,但「能令小業主知道圍標情況點猖獗,佢哋係夾錢俾人呃,情況同打劫一樣,否則小業主永無寧日!」 入行多年的丘指圍標活動圈子很小,外人難參加,若非圈內人舉報,否則難以搗破。對於會否做金手指指證其他圍標不法分子,他即三緘其口。至於會否交還涉款,丘不斷說:「唔答得,賣老婆都唔掂!」丘坦認擔心成為案中唯一被告,無可奈何稱:「有人唔做嘢,我都冇辦法。」
■記者戴國輝、陳美莉

來源轉自:
【2015年10月28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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