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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9日 星期五

失敗國家,缺德制度


公安機關將全面推行網警網上公開巡查執法,在重點網站和互聯網企業設立所謂:「網安警務室」,第一時間掌握網上涉嫌「違法犯罪」情況。
就個人在北京大閱兵期間的感受而言,雖然有一些妨礙,但都是以容忍態度待之。比如說,我從網上訂購的兩孔文件夾,由山東省境內臨沂發到濰坊而被發回,貨物未發到我居住的河北小城市之原因是「大閱兵期間往北走的貨都得放慢速度,重點是進河北的」。山東經理人員如此解釋。
另一個事情是我在本市發了一封到鄉下的特快專遞,不到二十公里路程,從八月二十六日到三十一日共走了五天。至於投妥短信,到了九月六日才發給。對此,我也未找郵局交涉。

黑客攻擊與博文軟屏蔽
既然整體的嚴控,我也算為大閱兵承擔了一份社會成本。文件夾不能如期到,學術文件可晚歸檔些日子;特快信件裡面是我應允親戚的一幅毛筆字,就算丟了,我再給寫一幅就是了。但專門針對我的嚴控還是有的,從八月二十一日正式開始。該日下午,電腦受黑客攻擊,幾乎無法工作。儘管我對黑客技術知悉不多,但依據屏幕出現的「藍白道」及訪問數據零顯示共同狀況,可以判斷它是較初級的黑客行為,應當在我們縣域以內,最高也到不了省級控制層。
我無意對大閱兵說什麼,要說也在它之前說了,但那之前我一字未提,當然也沒興趣。只是在九月三日為家人興趣寫了一篇短文,把家人認為的大閱兵看點放在基辛格主義衰敗的大理論環境下,簡單說了一下。對於此篇博文,網易博客管理方予以首頁推薦,但同步亦自動發在網易樂乎(LOFTER)上後,文章則被正式通知為屏蔽。到九月六日,大閱兵已經結束三天,網易博客管理方反而對該文實行了軟屏蔽。所謂「軟屏蔽」,是指博主本人在登陸狀態下可以看得到此文,但點擊已「死住」;再以非登陸狀即外部訪問者的身份點擊名博(我是網易〈文化‧歷史〉版塊名博博主之一),目錄中沒有此文。
網易博客管理方實施軟屏蔽可以推卸責任,也讓博主拿不到「鐵證」,因為它一旦發現博主公開批評就立即解封。直接通知違規,或要求博主「重新編輯」或通知違規而不給「重新編輯」機會,則容易讓博主拿得到證據。另外一種情形是:黑客攻擊造成軟屏蔽,但這種黑客攻擊很高級,至少是在省級控制層面。對此,網易整個管理方可以裝作不知道,或者是迫於壓力而不敢反對。

外交辭令與對內打冷戰
今年八月上旬,英國《金融時報》報道稱:中國大型互聯網企業將設「網安警務室」,「以加強審查、防止顛覆活動」。如此,諸如網易之類的巨頭網企就成「協勤」,一旦在網上出現黑客「毆死」博主之類的事件,「網安警務室」的網警沒責任,「協勤」就得以「臨時工」的身份頂坑。就八月二十一日針對我的初級黑客攻擊而論,不用我報案,網易技術支持中心就可以知道。但網易肯定沒報警,因為這種攻擊到九月十七日我聲明結束與網易的契約與非契約關係時仍未消除,只是其間斷續出現而已。
如同文件夾晚到十天、如同特快專遞投妥告知晚了六天我均無意挑剔那樣,對八月二十一日已經「取證」的初級黑客攻擊,我在大閱兵安保期間(從八月十五日至九月五日)亦未有什麼反應。但是看到《參考消息》報道中共外交部的看法時,我則表達了不同意見。外交部發言人說「中國政府堅決反對並依法打擊一切形式的網絡黑客行為」。有黑客攻擊我的網易博客(波及整個電腦工作系統),網易技術支持中心必然先於我知悉,但它既未從技術上阻擊也不報警。這樣看來,所謂的「網安警務室」也在縱容黑客行為。正如網民罵雷鋒可能被拘留,而罵茅于軾則不受任何追究一樣,代表政府的駐巨頭網企的網警也是明顯不保護我這樣的受攻擊者!這是國家對一個人的網絡冷戰行為。在更大意義上講,三年前有人提出「維地異網弱」是中共的敵對勢力、是「美國破壞中國崛起的戰略工具」,絕不是一時失口。為了對這些人進行威懾,實施黑客攻擊也就不在話下。冷戰的最大含義是威懾,對內冷戰亦不例外。
對內打冷戰是失敗國家的抉擇行為。在廣泛的社會場景裡,國家權力囂張到正常人無法理喻的程度。現在大講依法治國、建立法治社會,但法院仍然玩弄法律──把行政性質案件給逼到民事軌道,在民事軌道上終審又稱不屬於民事範圍而屬行政協商,云云。再比如說,絕大多數民事案件過了立案准許環節分到審判人員手上,後者會給立案環節「補課」,以審判人員身份施壓代理人以謀求賄賂,等等。

實證揭示與網企再作惡
失敗國家在制度上必然是缺德的,缺德制度在權力行為不自覺方面表現尤為明顯,乃至以違法為治策。比如說,發生了黑客攻擊,不管被攻擊對象是誰,巨頭網企應當報警,「網安警務室」應當處置。相反,兩者合起來不作為還縱容黑客行為,這相當於「打死壞人不犯法」惡俗在網絡世界的翻版。在另一端,對於證據確鑿的質問,兩者又合起來對付,不但以警情待之,而且採取十分嚴厲的封殺措施。九月十五日,為反駁外交部的謊言,我將八月二十一日電腦遭攻擊的屏幕「取證」、九月十四日我批評外交部說謊的博文被樂乎通知屏蔽打印件、《參考消息》的報道放在一起,給展示在一塊講課白板上(見圖片),拍下照來,發到博客上。結果到九月十六日凌晨,被網易博客管理方告知我的整個博客遭封禁。
封禁因於此圖片,在自我審查的角度講,只是我的猜測或者是可能原因之一。另一個可猜測的原因或是我將九月中旬發表在香港一家紙媒的經濟評論文章轉發到博客上來。網易博客立刻軟屏蔽此文,而樂乎那邊在一秒之內發了兩個同樣內容的屏蔽通知。仍在自我審查角度講,這篇轉發文章若敏感,也只是我說了一句實話──習李缺乏微觀經濟實踐素養。
我對封禁當然不滿,在博訊網發表了致網易董事會的公開信。後者沒有回覆,但博客在二十四小時後解封。儘管解封,我仍以此為恥辱,決定不再在網易博客與樂乎發表任何一篇博文、上傳任何一張圖片、回覆任何一個跟帖──選擇了自我屏蔽也即公開抗議。我不寫了,看你還屏蔽什麼?!

來源轉自:
【2015年10月號 爭鳴總456期 (大陸)綦彥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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