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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22日 星期日

「憲政」和中共「亡黨」路

中共一方面批憲政,另一方面又未真正找到避免「亡黨」路。有人稱二○一五年是「依憲執政」元年,可如今的中國,誰才有資格違憲?誰最有權力違憲?圍繞「依憲治國」是否屬「憲政」等問題,《環球時報》、《解放軍報》發文認為,互聯網、憲政、基督教是美國扳倒中國(共)的三大法寶。
新華社北京一月十一日電:中紀委、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的《習近平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論述摘編》,在全國發行。該書摘錄習近平自中共十八大後的兩年來,有關反腐九個專題及二百一十六段的論述。習不得不承認,中共的命運取決於人心向背,稱「一個政黨,一個政權,其前途和命運最終取決於人心向背」。

中共「法治」涵義
中共作出「依法治國」決定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辦公廳主任栗戰書在《人民論壇》發文《論敵對勢力把法治作為招牌》,顯示習近平真實的「法治」涵義。該文稱:「有些人把法治作為招牌,大肆渲染西方法治理念和法治模式,目的就是企圖從法治問題上打開缺口,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我國的社會主義制度」。
中共全會後,官方幾乎出動所有文宣部門進行宣傳,「依憲執政」不是西方的憲政。例如,《人民日報》等刊發了對莫紀宏的採訪,莫認為:「『依憲執政』不能簡單地認為等同於『憲政』,『依憲執政』就是指中國共產黨依照憲法治國理政」。
作為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文件起草人之一的胡雲騰稱,「依憲治國」和「依憲執政」一度被從《中共依法治國決定》中拿掉。去年十二月十日,《環球時報》發表中國國家戰略學會高級顧問、上海大學博士生導師王海運的文章《西方代理人階層在中國已經形成》,該文稱:「西方代理人階層在我國已經形成,而且氣焰囂張。他們能量很大,甚至在媒體和網絡上建立了某種話語霸權。他們以西方的學術理論和價值觀念研究中國、批判中國,為此不惜製造謠言。」;「社會上仇官、仇富、仇國企的情緒泛濫。遇到事情,很少有人為政府說話,抹黑共產黨大行其道,這固然與腐敗有關,同時不可否認,背後有敵對勢力在煽動。」;「同時必須切斷內外敵對勢力相互勾連的管道,奪回嚴重丟失的輿論陣地」。

兩個憲法世界
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前的二○一四年九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了陳弘毅著《憲法學的世界》,作者為北航人文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講師。
該書認為,美國憲法具有了一種普遍主義的文明代表性與道德魅力,構成了一個嚴格的憲政主義「規範世界」,與此世界對照而立的則是非西方文明的「轉型世界」。這兩個世界的價值與制度衝突既是文明衝突,又是全球化與現代化的命運衝突。作者對西方普遍主義的憲政理論堅信不疑,無論是思想史還是制度史的考辨,均致力於證明憲政及「道德上的善」和「世界潮流」,因而包含了一種普遍主義邏輯下的「歷史終結論」。另一方面,作者對中國憲政轉型複雜性以及儒家思想的可行性懷抱「同情的理解」。這本書若在中共全會後,很有可能就出版不了。
去年十二月十五日,《環球時報》發表了《「憲政」背後包含政治盤算》,《憲政主義是一套意識形態》,《西方憲政派和民主派一直在吵架》,《法治更是文化和信仰》四文。這些文章認為,一九八九年後,西方一些勢力進行了反思,他們得出結論在短時間改變不了中國現行制度的政權,需要改變對華策略,「憲政」是其中一個方案;甚至認為「黨和憲法是一體的,這是質的關係,不是量的關係,是中國制度根本」,還認為法治這個東西源自於古羅馬,我們血液中沒有這個東西。

勿忘曹思源
曹思源於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去世,享年六十八歲。曹思源以「曹破產」聞名,而今天人們更以「曹私有」、「曹憲政」的美譽稱呼他,這都源於他多年公開倡導私有化,反覆提出數十項修憲建議而不懈努力。
曹認為建立憲政前,可先行私有化。他認為,國企不像企業,而像救濟院。如今國企依然建立在壟斷地位上享受低廉的資金成本、土地成本和政府項目支持,本質上還是在接受社會「救濟」。曹對企業家說:「中華民族的華夏文明是在私有制的澆灌、培育之下發展起來的。沒有五千年的私有制,就沒有我們中國的今天」。市場經濟的發展離不開政治體制改革,這一思路與哈耶克不謀而合。他認為,不僅國有企業需產權多元化,甚至應該允許私人資本創辦銀行。他在二○○二年預測,到二○○五年之前的私有銀行要遍地開花。在他晚年起草的《憲法修正案》,大膽提出包括政治多元化、改國名、軍隊國家化、建立憲法法院、取消專政、建立憲政和實現普選等主張。晚年重病的曹思源先生還十分天真和理想化,認為中央會討論他的《修憲建議》。我在與他的交流中坦言,習近平這一屆中共政府是不會採信他的修憲建議,就作為給後人當鋪路石吧。曹十分高興。

批「憲政」人心大失
當今,國人普遍認為,「央視」新聞聯播中的中國是一片光明;網絡中的中國屬天翻地覆、地動山搖;現實中的中國卻腐敗蔓延,癌細胞擴散。
面對國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信息、幹部腐敗等長期處於保密或半保密狀態,國內法律界人士不斷呼籲盡快出台《國企透明法》。 去年十一月十五日,最高法院、人大法工委、北京大學、人民大學等數十位法律界人士在二○一四年中國資本市場法治論壇上,呼籲盡快建立國有企業信息披露制度,賦予和保障十三億國人股東的知情權。參會人士呼籲,借鑒外國企業透明度與信息披露的先進經驗,盡快出台《國企透明法》。眼下,中國的《公司法》、《證券法》僅為上市公司設定強制性的信息披露義務。與之共存的,卻是國企幹部監守自盜的犯罪頻發,但受到追究的人員,僅是其中的一個零頭。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習近平在十八屆中紀委二次會議上說,「腐敗是社會毒瘤,如果任憑腐敗問題愈演愈烈,最終必然亡黨亡國。中國歷史上因為統治集團嚴重腐敗導致人亡政息的例子比比皆是,當今世界上由於執政黨腐化墮落、嚴重脫離群眾導致失去政權的例子也舉不枚舉啊!」
憲政是治理腐敗最有力的利器,中共是選擇亡黨失政路,還是選擇憲政被國人監督的路?路不僅在習近平的腳下,更在十三億人的腳下。

來源轉自:
2015年2月號 爭鳴總448期(大陸)海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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