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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30日 星期六

道德懷疑與官民互仇──再說中國非典型崩潰問題






靠洗腦謊言治國的,天也不會讓你千秋萬載,總有被清算一天。

迫人愛國,你愛人民嗎?何以人民要愛你?
一個社會的警察與行政機構越「怕」律師,代表這個社會越講法治。警察與行政官員「怕」的不是個別律師,而是律師背後的整個司法制度,還有律師公會整體的力量;反之,代表這個社會越不講法治。
澳大利亞前總理陸克文針對美國學者沈大偉的中國崩潰論發表不同看法,其文章在《赫爾芬頓郵報》網站刊出後,中國新華社《參考消息》報經過嚴格政治把關後給譯介出來。外國學者更關注中國經濟崩潰的可能性,由經濟崩潰引發政治崩潰則不是話題重點。他們不太容易理解中國的非典型崩潰,這種狀況在經濟上是社會心理潰散形式的,其如我在本刊今年三月號的《非典型崩潰即將到來》所言。
政治方面的非典型崩潰則以社會道德全面崩潰為表現,其如無從化解的官民互仇狀態。官民互仇的根源在於訓政本質,訓政視百姓為政治嬰兒,必由黨國合體的政治褓姆來看護。因此,黨國合體制度的層層級級、遍及社會管理節點的執行人自然被賦道德優勢,非官民眾必然處於設定的道德劣勢。訓政主義在中國也有傳統資源可據,其為儒家的道德分層論即孔夫子所說:「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

河南戶籍警罵百姓不偶然
自賦道德優勢達不到官員預想的結果,其情緒變為仇恨。比如說,河南省女戶籍警電話閒聊中嘲罵百姓「傻了吧唧」、「三腳砸不出個屁來」,是官仇民的情緒發泄。巧合的是,在該醜聞被官媒報道的一周前,我也遭遇了同樣侮辱:在做維權事務時,我替一位年紀八十六歲的回民老人跑派出所遞交變更年齡申請,不但被女民警支使跑了不少冤路,還被問是否知道申請者的動機;當我表達不知其動機而只是幫做申請程序時,女戶籍警告訴我「這老頭兒實際上是為了長幾級工資」,云云。
女戶籍警的說法並不偶然,在程序進入該環節之前,我與回民集中區的街辦處正副書記、維穩辦主任三人進行長達半天的對話,當面批評對方拖磨回民老人的行為。在激烈爭論後,對方也說「老頭兒為了賴工資」以及違反伊斯蘭教義放高利貸,云云。我則回應說:其一,你等公務員還想長工資,回民老人想長工資既不違規也不違法;其二,違反教義是一個道德層面問題,行政機構無權過問,更不能成為拖磨權益要求者的理由。至於回民老人戶口年齡之差(本為一九二九年出生而戶籍與身份證寫為一九三七年),是由於一代身份證登記並戶口更換時官方抄寫錯誤。簡單地說,戶籍管理方有責任從檔案中發現並糾正問題。
就回民老人更改戶籍年齡的爭論和戶籍警的惡劣作為,我發表了一篇博文(將投訴信公開),由於網易博客版塊的首頁推薦而形成一個話題。在回應讀者跟帖時,我指出:這是一個典型的官家有錯不是錯,老百姓沒錯也有錯的事件。回民老人戶籍管轄派出所的所在地名稱叫「古樓」,而同一在地街辦處也叫「鼓樓」,此鼓彼古狀況存在三十年至今,而百姓戶口與身份證由官方造成的錯誤致自申權益就成了道德過錯。

最大阻力來自改革領導層
此一變更登記個案已翻來覆去數次,最缺德的是地級市公安局的戶政處只給在表格邊緣空白處寫了一行鉛筆字,不蓋章、不簽意見人姓名,就將材料給退回來。在到本縣(縣級市)公安局戶政科替回民老人交涉時,一位在窗口辦公的女警不回答我問的鉛筆字批示違法與否,但將「老頭兒改年齡就是想長工資」即提高退休待遇檔次問題提出來。從街辦處到縣公安局戶籍科再到申請程序重來之後的派出所,所有官員都對一個百姓的利益訴求持有道德懷疑態度。還有,這個懷疑態度成了所有經辦人為其上級分擔責任的理由。比如說,在與縣公安局戶籍科交涉時,警員讓我自己代回民老人去市局戶政處遞材料,因為他們知道市局不會給辦,「再去了,領導不高興」;待申請程序重啟後,派出所方面不給往縣局戶籍科遞,支使我自己跑過去。
老百姓辦戶籍變更如此之難,另一方面貪官往往有數個化名身份證以及化名護照,僅此一個細節對比就完全粉碎了訓政主義的自賦道德優勢。在社會政治方面,多數人不再信任更無從談起忠誠於黨國制度,這從「整個社會都在反改革」的情緒方面能看得出來。新華社的《瞭望》周刊曾在四月初刊文指斥阻撓改革的諸種社會力量,有情緒的百姓位列第四種,被誣稱為分化小眾匯成的「民意集團」。但問題的根本是自命為改革領導力量的高級權力階層根本不想著手解決訓政主義的反道德性,當然,其知識缺乏也使其無力解決核心性阻滯,因此,他們本身在歷史倫理邏輯處就成了反改革勢力。
在今後三十多年的時間,一如訓政主義的自賦道德優勢會以各種形式傷害社會與百姓那樣,以改革名義反改革的勢力也會變幻出不同手法「推動」中國社會非典型崩潰尤其道德崩潰一方面的進程。在這個過程中,誘發古典(經典)型崩潰也不是小概率事件。二十一世紀上半葉的中國崩潰景觀可作如是預言也!

法律缺德必窒息司法改革
較為技術性地看待一些制度設置,其社會效應必然是崩潰性的。狹義到司法改革方面可以看到,其如公訴案例撤訴後處理權歸諸公訴方,以致無罪裁定由不起訴決定替代,本質上它是保護政法系統的整體利益;再如,民事訴訟的公民代理被極度限制,旨在防範社會維權力量介入司法程序,但同時律師行業腐敗的「律院勾結」特徵更加明顯。在轟動性的上海法官集體嫖娼一年後,浙江又出了「異性侍陪」醜聞。這兩大「國家級醜聞」裡面,律師參與即從中撮合且付費是重要構成要素。
對於此類醜聞,官媒善於玩弄文字迴避「嫖娼」。上海方面在最高法院院長周強最初為「法官集體嫖娼事件」定性之前,使用了「夜總會娛樂事件」一詞,新華社亦遵而用之。浙江方面到目前仍使用「異性侍陪」淡化一年前的醜聞,更未提及陪侍者是全裸狀況(見圖),而草根網絡輿論則指此說為嫖娼作遮掩。社會群體對官員的道德懷疑自不待言,仇恨言語亦時常迸發。比如,如同戶籍警刁難人那樣的又一醜聞,淮北女子被要求開具「無犯罪證明」的證明即一起在居委會與派出所之間的扯皮事件,網友有評論云:「這些狗官如何證明他們不是畜生?」
見微知著,通過諸多細節可以得出中國社會整體道德崩潰已經發生的結論,單靠訓政有名無實的內部砥礪根本無從改變此種可怕的社會趨勢。即便事實不像我說的這麼嚴重,而中國離實現一個「法律不缺德的社會」還有相當長的距離。

來源轉自:
【2015年5月號 動向總357期(大陸)綦彥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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