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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0日 星期三

李波事件下的港共政權


銅鑼灣書店股東李波疑似被綁架一案,揭露出香港特區政府在梁振英的管治之下,已經成為了完全聽命於中共的傀儡殖民政府,相關的官員不但沒有捍衛香港人的權益,卻用一些聽起來都知道荒謬之極的藉口,去欺騙香港市民,實在反智之極。
李波是近月來此書店失蹤的第五人。二○一五年十月十四日,銅鑼灣書店總經理呂波傳在深圳失蹤;十七日,持瑞典護照的老闆桂民海,在泰國芭提雅離開一大廈後,突然被失蹤綁架;幾天後業務經理張志平則在東莞探家人後失蹤;而書店店長及前創辦人林榮基,則於二十四日書店關鋪後突然在香港失蹤;直至林榮基的太太在朋友的敦促之下,遲至十一月五日報警之後才曝光。
熟知香港情況的非法行動
報警見報之後,林的太太才收到丈夫來電所謂「報平安」,即顯示幕後人士一直有監視香港的消息,亦一如李波失蹤,其太太上了傳媒與報了警,就有人指示當事人要「報平安」,甚至要李太「銷案」,這種做法顯示這是有組織的犯罪,而且熟知香港的情況。
今年一月三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如果任何香港人在大陸遇事,需要特區政府幫忙,駐內地辦事處都會全力以赴幫有需要的港人以及其家屬」云云。然而重點是,李波不是在中國大陸「失蹤」,而是在香港入境處沒有出境紀錄的情況下在香港失蹤,因此問題的關鍵,不是叫李波在中國大陸向特區政府求助,而是有疑似綁匪劫持李波,把他運到中國大陸。怎會倒果為因,叫李波自己去求助?
一月四日,李波妻子與書店同事再收到李波筆跡的傳真,說:「已採取了自己的方式返回了內地,配合有關方面調查」──關鍵來了,為何去中國大陸,不能從任何正常而合法的方式呢?中國如此之大,有這麼多邊防與關口,難道從事的是不見得光的事,因此要用非法入境的手段嗎?當李波的護照以及出入中國的「回鄉卡」都仍然留在香港,當表面證據顯示李波已經身在中國大陸,而由於香港的官方沒有其出境紀錄,結論只能夠有兩個:一個就是主動偷渡,而另一個就是被迫偷渡──被綁架。
電話紀錄亦顯示李波是被綁架──他連回答妻子是否身在深圳,也不能答一句簡單的是或否,又或者顯示,連他自己也不知道身在何方,為何李波妻子竟要去「銷案」?還是李波妻子突然收到一些消息,令她感受到「非銷案不可」?又或者,李波妻子是受到了一些壓力,被迫要去作出所謂「銷案」的要求?

香港已和大陸一樣不安全
然而香港警察一貫的做法,是「失蹤案件」必須由該位失蹤人士本人,才可以去銷案。這種做法就是防止有人濫用銷案,把一些被綁架的人士,例如威迫其家人「銷案」,進一步迫害當事人。既然表面證據指向李波非法離境,而環境證據顯示這種離境絕不似自願的行為,例如當事人沒有通知家人會離開,令家人當其失蹤要報警。因此唯一合乎邏輯的結論,就是李波是在被綁架的情況下,被偷運離開香港。
香港特首梁振英在一月五日說:「呼籲有關人士,特別是李波本人提供詳細資料,以助警方調查。」──要求疑似被綁架或者所謂「採取了自己的方式」的人士主動接觸警方,幫助警方查案,絕對是破天荒的創舉,說明港共政權已經和中國大陸的分別不大,同樣是說一些大家都不會相信的謊話,去欺騙人民。
即使李波日後平安歸來,是次失蹤事件引起的問題,已響起了一國兩制的最後警號,說明香港已和大陸一樣變得不安全,公民隨時會「被消失」,連最基本的安全與自由都有問題。

來源轉自:
【2016年1月號 動向總365期 林 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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