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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3日 星期六

Uber兩司機停牌罰款 港首宗入罪 會員爆停工潮



■警方去年到Uber的辦公室調查,並拘捕7名職員。
電召車服務程式Uber(優步)近年在世界各地大受歡迎,但其服務在港或屬非法載客取酬。警方去年8月首次針對Uber採取「放蛇」行動,拘捕7名Uber司機,上周五正式落案控以「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在道路使用車輛」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提堂,其中兩名司機認罪,各被罰款7,000元及停牌一年,成為本港首宗入罪案例。有Uber會員聞訊「停機」拒接客,停工潮一觸即發。
記者:勞東來
兩名認罪司機為關培智(65歲)和林文樂(37歲),另外5名被告為劉均榮(53歲)、陸振邦(43歲)、陳鍵豐(29歲)、梁愷信(34歲)及陳子麟(40歲),依次報稱司機、保險經紀、售貨員、工程師及商人。5人昨毋須答辯,因辯方剛收到控方文件,需時研究,裁判官批准押後案件至下月24日再提堂,其間5被告獲准保釋。

■警方去年8月喬裝顧客,透過Uber手機程式租用私家車,其後拘捕司機及扣查涉案車輛。
Uber稱汽車保險有全球保障
關培智是昨天唯一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他求情時稱不小心受誤導,指參加Uber司機計劃前曾得悉第三者保險可能不涵蓋Uber的服務,故向Uber查詢,Uber則聲稱有全球保障的汽車保險。Uber昨亦發聲明,指所有Uber行程均受保險保障,公司除了要求司機持有第三保,即使司機本身的保險因任何原因失效或未能兌現,公司亦有環球保險提供有關保障。但關稱去年8月中被捕後向公司索閱保險文件,至今仍未收到。
裁判官建議關再索取保險文件和法律意見才認罪,關則指自己曾在美、加生活,知道各地保險規例大相逕庭,不相信有所謂全球通用的汽車保險,毋須再索取法律意見,但接納建議會見當值律師,最終堅持認罪。
代表林文樂的大律師蔡維邦求情指,林於2002年在外地讀畢大學回港,遇上經濟不景,輾轉任職IT公司、會計和飲食業,是家中經濟支柱。他從報紙認識Uber,打算兼職做司機幫補收入,遂於去年7月買入日產私家車並參加Uber計劃。蔡指林持有第三保,但未有留意第三保不涵蓋的範圍,故誤觸法例,被捕後坦白承認。

3被捕職員昨無條件獲釋
裁判官指兩被告參加的是有相當組織的機構,運用網上程式經營,以信用卡交易,甚至有律師團隊,考慮兩人認罪減刑後,非法載客判罰3,000元,沒有第三保則判罰4,000元及停牌一年。
警方於去年8月11日展開代號「破繭」(Cellbreaker)的行動,打擊非法出租汽車。警員於當日早上在沙田和尖沙嘴用Uber手機程式召車前往何文田陶域道,分別獲林文樂和關培智駕駛日產和豐田房車接載,抵達後警員的Uber程式顯示車資及要求為司機評分,此時警員即表露身份拘捕兩人。林於警誡下承認沒有出租汽車許可證,而載客後會有酬金存入其戶口。
至於在事件中被捕的7名Uber職員,其中4名職員早前獲無條件釋放;至昨日下午近3時,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後,亦無條件釋放餘下3名被捕職員。

案件編號:KCCC274-280/16
Uber司機控罪
【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用途】
最高刑罰:
初犯罰款$5,000及監禁3個月;再犯罰款$10,000及監禁6個月
判刑:
量刑起點$4,500,認罪減至$3,000
【沒有第三者保險而在道路使用車輛】
最高刑罰:
罰款$10,000、監禁1年及停牌3年
判刑:
量刑起點$6,000,認罪減至$4,000,並停牌1年
註:兩被告承認上述兩罪,同判罰款$7,000及停牌1年

資料來源:裁判官判刑及香港法例
開工司機生意增

■記者昨透過Uber召車,司機稱為養家逼不得已開工。
兩名Uber司機昨天被判罪,令不少Uber司機人心惶惶。雖然Uber派定心丸稱會全力支援司機,又推新獎賞為周末到沙田開工的司機送100元津貼,但仍難挽人心,不少司機昨即時「停機」拒接客。受開工司機銳減影響,記者昨傍晚發現,仍有開工的司機生意反而不俗,有人向記者坦言家中「上有90歲高堂、下有年幼兒女」,故縱使擔心被捕仍會冒險開工。
記者傍晚6時在油麻地廟街透過Uber召車,接載記者的司機說,因為同業認罪,兼職司機突然大減,即時多了生意,但他訴苦指近月生意持續欠佳,被迫以時間換金錢,增加工時養家。他直言擔心警方放蛇,並一度懷疑記者是放蛇警察。

司機未取得第三保文件
另一Uber司機阿Sam指兩司機認罪後,公司透過Uber手機程式向他們發訊息以安定人心。但司機們仍忐忑不安,並在facebook等內部群組議論紛紛,記者昨見近20名司機在網上表示已停工,阿Sam慨嘆:「仲有冇人夠膽做呢?俾人罰錢及停牌,邊個負責先?」他質疑Uber多次強調司機受到環球第三者保險保障,但司機卻一直未取得相關文件,令他們感到不安,甚至擔心會墮入「騙局」。阿Sam指,有批新司機剛買了昂貴新車欲全職投入,現時甚為憂心:「我知道有人以近90多萬元買入Tesla電動車,佢哋現時進退兩難!」
■記者梁瑞帆、郭美華
新設24小時法律支援團隊

■Uber司機關培智(左)、林文樂(右)昨在庭上認罪,各被罰款7,000元及停牌1年。夏家朗攝
昨認罪的關培智稱曾用電郵聯絡Uber的律師團隊,但對方指未收到控罪詳情,故着他先否認控罪,等待研究文件。
關培智指公司稱律師團隊可以幫他只是虛言,當公司遲遲未交保險文件給他,便知官司沒有勝算。他有上庭經驗,願承擔責任,故沒有使用Uber的律師服務,以免浪費人力物力。

向司機發訊息穩士氣
Uber昨則發聲明,表示尊重案中7位司機的個人意願,並了解大部份司機會提出抗辯,將繼續為他們提供法律及相關支援。
就昨日所見,7名被告除關培智外,全由大律師蔡維邦代表,蔡曾經在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中代表許。
Uber向來僅用電郵與司機溝通,令部份司機不滿及感無助。Uber在最新發放給司機的訊息中提出新支援措施,稱由下周一起將逐步開放長沙灣司機服務中心,以增強與司機的溝通,並聲稱「即時設立24小時的服務團隊,根據司機電郵的事項,如有緊急需要時,即時提供法律支援」。
不過,現職Uber司機的阿Sam則對有關服務有所保留,未知公司能給予何等的實質支援。

■記者勞東來
外國報道指Uber會付罰單

■去年5月,紐約的Uber司機和支持者曾上街示威,反對市政府限制車隊數目。資料圖片
Uber自2009年成立以來在不少國家及地區大行其道,相繼引起不少訴訟爭議,遠至美國、澳洲,近至台灣、澳門等地的Uber司機均曾因駕駛非商業登記車輛載客遭當局罰款,款額介乎數千至數萬元不等。外國有報道指,Uber會為每一宗罰款埋單。
澳門2人各罰2.9萬
澳門警方去年10月、即Uber登陸一周後即拘捕兩名Uber司機,指對方經營白牌車,各判罰約29,000港元;而台灣一年間更有逾460名司機遭當局票控,累積罰款達800多萬港元。
澳洲維多利亞省一名Uber司機,上月被法庭裁定非法載客罪成,判罰5,000港元;而鄰近的昆士蘭省在去年半年間亦檢控超過170宗同類個案,罰款超過100萬港元。
除司機外,Uber子公司Rasier CA去年7月被美國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裁定未有向政府提供足夠資訊,判罰5,700萬港元。

■記者楊思雅

來源轉自:
【2016年1月23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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