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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0日 星期四

「網絡23條」改圖改歌從此好痛苦?


立法會二讀被指「網絡23條」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雖然流會,但不少網民均在網上列舉各項將「違法」項目,包括改圖、改歌及漫畫同人等,《蘋果》就此詢問知識產權署及法政匯思。
在網上發表改圖、漫畫同人或改詞
知識產權署回應:
‧改動他人版權照片或發佈同人漫畫目的,如屬批評或評論某作品、評論時事或戲仿不屬侵權
‧舊曲新詞如只是以純文字表達,沒在原曲伴奏下演唱不構成侵權

法政匯思意見:
‧改圖如不屬豁免範圍,版權持有人有權循民事起訴
‧同人漫畫是否屬模仿豁免屬灰色地帶
‧舊曲新詞創作如不是諷刺、評論時事等不獲豁免,伴奏部份或侵權

Share都會中伏?
版權條例修訂草案複雜艱深,究竟草案一旦通過,更有傳即使分享連結也會構成侵權,《蘋果》就網民視為日常的處境題,詢問知識產權署及法政匯思。對方回應指,分享連結並無問題,但如果網上出現「潛力圖」,將之二次創作,便有可能構成侵權。
來源轉自:
【2015年12月10日訊】
(注意:帖內文或圖片中可能含有厭惡性簡體字;本站維護中華文化,堅決行使正體字。版權歸著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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